寔司衡

出自:隋代·无名氏《齐明堂乐歌十五首 其十 赤帝歌》

拼音:[shí][sī][héng]

平仄:平平平

龙精初见。
大火中。
朱光北至。
圭景同。
帝在在离。
寔司衡
雨水方降。
木槿荣。
庶物盛长。
咸殷阜。
恩泽四溟。
被九有。

查看原文

注释

【司衡】1.主管;主宰。 2.犹言宰衡。 3.负责评阅试卷。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寔】

寔【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丞職切,音室。《說文》止也。《徐曰》寔如此,止如此也。

是也。《詩·大雅》實墉實壑。《註》實當作寔。寔,是也。《增韻》《正韻》與實通。《韻會》以通爲誤。

【司】

司【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思。《說文》臣司事於外者。《玉篇》主也。《書·大禹謨》兹用不犯于有司。

《高宗肜日》王司敬民。

《周官》欽乃攸司。《禮·曲禮》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典司五衆。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水、司木、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

州名。《晉書·地理志》司州,漢司隸校尉所部。魏氏置司州。

《廣韻》姓也。《左傳》鄭有司臣。

《正字通》司徒,司馬,司空,皆複姓。

《集韻》《韻會》《正韻》相吏切,音笥。義同。《前漢·敘傳》民具爾瞻,困于二司。《註》師古曰:司,先字反。《王粲·酒賦》酒正膳夫冢宰是司,虔濯器用,敬滌蘊饎。

與伺通。《前漢·高五王傳》魏勃常早掃齊相舍人門外,舍人怪之,以爲物而司之,得勃。

《灌夫傳》太后亦已使司。

《容齋隨筆》司有入聲。如白居易詩:四十著緋軍司馬,男兒官職未蹉跎。一爲州司馬,三見歲重陽。武元衡詩,惟有白鬚張司馬,不言名利尚相從是也。○按司字有平、去二聲。白、武二詩所用,當係去聲讀作入聲者,無據,不可從。

【衡】

衡【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行。《書·舜典》同律度量衡。《前漢·律歷志》衡,平也。所以任權而均物,平輕重也。《荀子·禮論》衡誠懸矣,則不可欺以輕重。

《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傳》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漢書註》衡謂渾天儀也。

樓殿邊欄楯也。《前漢·袁盎傳》百金之子不騎衡。

勺柄,龍頭也。《周禮·冬官·玉人》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衡四寸。

眉目之閒也。《蔡邕·釋誨》揚衡含笑。《左思·魏都賦》盱衡而誥。

斗之中央也。《前漢·天文志》衡殷南斗。

橫也。《前漢·法志》合縱連衡。《師古曰》戰國時,齊楚韓魏燕趙爲縱,秦國爲衡。秦地形東西橫長,故爲衡也。

楅衡,所以楅持牛,使不得抵觸也。《周禮·地官》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

《小爾雅》斤十謂之衡,衡有半謂之秤。

維持冠者曰衡。《左傳·桓二年》衡紞紘綖。

掌山林者謂之衡。《周禮·天官·太宰》虞衡作山澤之材。

阿衡,官名。《書·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地名。《周語》以諸侯朝于衡雝。《註》衡雝,鄭地,在今河內。

山名。《爾雅·釋山》江南衡。《註》南岳衡山也。

水名。《水經注》衡水東經阜城縣故城。

姓。《通志·氏族略》伊尹爲湯阿衡,子孫因以爲氏。一云魯公子衡之後,以王父字爲氏。漢有衡威、衡驃卿。

與蘅通,杜衡也。《司馬相如·子虛賦》其東則有蕙圃、衡蘭。

《集韻》胡盲切。與橫通。《詩·齊風》衡從其畝。《疏》衡,古通橫。

《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註》衡木爲門也。

《毛詩古音攷》音杭。《小雅》:約軧錯衡,八鸞瑲瑲。《史記·自序》:維契作商,爰及成湯,太甲居桐,德盛阿衡。,非。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