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以厝

出自:隋代·无名氏《食举乐十曲 其十》

拼音:[xíng][yǐ][cuò]

平仄:平仄仄

形以厝,颂声扬。
皇情邈,眷汾襄。
岱山高,配林壮。
亭亭耸,云云望。
旆葳蕤,驾骙骙。
刊金阙,奠玉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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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形】

形【寅集下】【彡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戸經切《集韻》《韻會》乎經切《正韻》奚經切,音邢。《說文》象形也。《釋名》形有形象之異也。《易·乾卦》品物流形。

《繫辭》在地成形。

《玉篇》形,容也。《書·說命》乃審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傳》審所夢之人,刻其形象。《穀梁傳·桓十四年》望遠者,察其貌而不察其形。《註》貌,姿體。形,容色。

《韻會》形,體也。《前漢·楊王孫傳》形骸者,地之有也。

《正韻》現也。《大學》此謂誠於中,形於外。

骨露也。《禮·曲禮》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註》形謂骨見。

地勢也。《史記·高祖本紀》秦形勝之國。《註》得形勢之勝便者。《前漢·鼂錯傳》臣聞用兵臨戰合刅之急者。一曰得地形。

器也。《史記·秦本紀》飯土塯,啜土形。《註》如淳曰:土形,飯器之屬,瓦器也。◎按與鉶同。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厝】

厝【子集下】【厂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倉各切《韻會》淸各切《正韻》七各切,音錯。《說文》厲石也。从厂,昔聲。詩曰:他山之石,可以攻厝。《徐曰》今詩借作錯字。

《前漢·地理志》五方雜厝。《註》晉灼曰:厝,古錯字。

《唐韻》《集韻》《正韻》倉故切,音措。《前漢·賈誼傳》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註》厝,置也。《集韻》同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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