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圊【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七情切《集韻》親盈切,音淸。《說文》厠淸也。《徐鍇曰》厠古謂之淸者,言汚穢常當淸除也。《博雅》圂厠也。《釋名》雜也,言人雜厠其上也。
又《集韻》倉經切,音靑。義同。
【宵】
宵【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消。《說文》夜也。从宀。宀,下冥也。肖聲。《書·堯典》宵中星虛,以殷仲秋。《註》陽氣消也。《詩·召南》肅肅宵征。《周禮·秋官·司寤氏》禁宵行者。《註》宵,定昏也。
又《莊子註》不由明坦之路曰宵。
又小也。《禮·學記》宵雅肄三。《註》宵之言小也,習小雅之三。
又宵行,蟲名,如蠶,夜行,喉下有光如螢。《詩·豳風》熠耀宵行。
又與綃通。《儀禮·士昏禮》姆纚筓宵衣。《鄭註》宵,讀如素衣朱綃之綃。
【神】
神【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又《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又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又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又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又姓。漢騎都尉神矅。
又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又叶時連切,音禪。《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註》神,叶時連切。濱,叶,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
【游】
游【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汓《唐韻》以周切《集韻》《韻會》夷周切,音猷。水名。《水經注》淮水於淮浦縣枝分,北爲游水。
又浮行也。《爾雅·釋水》順流而下曰遡游。《詩·秦風》遡游從之。
又《周禮·天官》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游亦如之。《註》游,離宮也。
又《管子·首憲篇》分理以爲十游,游爲之宗。
又《尚書·考靈曜》地有四游,常動而人不知。
又玩物適情之意。《禮·少儀》士依於德,游於藝。
又閒曠也。《禮·王制》無游民。
又自適貌。《詩·小雅》愼爾優游。
又枝葉扶疏貌。《詩·鄭風》隰有游龍。《傳》龍紅草也。《箋》游,猶放縱也。言紅草放縱枝葉于隰中。
又《集韻》徐由切,音囚。義同。
又《集韻》《正韻》力求切,音留。旌旗之旒也。本作斿。亦作旒。《左傳·桓二年》鞶厲游纓。
又九游,星也。《史記·天官書》九游九星,在玉井西南。
又《韻補》叶延知切,音移。《司馬相如·上林賦》拖蜺旌,靡雲旗。前皮軒,後道游。
又叶衣虛切,音於。《萬震南州異物志贊》合浦之人,習水善游。上視層潭,如猿仰株。
【谒】
謁【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歇切,堰入聲。《說文》白也。《爾雅·釋詁》告也,請也。《左傳·隱十一年》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註》謁,告也。《禮·曲禮》問士之子,長曰能典謁矣,幼曰未能典謁也。《註》謁,請也。典謁者,主賔客告請之事。
又《增韻》訪也,請見也。《後漢·卓茂傳》茂詣河陽,謁見光武。
又《釋名》謁,詣也,詣告也。書其姓名於上,以告所至詣者也。《正字通》刺名也。古之門狀,今之拜帖。《史記·高祖紀》高祖乃紿爲謁曰:賀錢萬。實不持一錢。《註》謁,謂以札書姓名,若今之通刺。
又謁舍,今之客舍也。《前漢·食貨志》里區謁舍。
又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謁者,掌賔讚受事。《應劭註》謁,請也,白也,僕主也。《三輔黃圖》內謁者,署在未央宮,屬少府。
又星名。《宋史·天文志》謁者一星在左執法東北,主賔客,辨疑惑。
又山名。《山海經》謁戾之山多松柏,有金玉,沁水出焉。《註》山今在上黨郡涅縣。
又姓。《後漢·方術傳》汝南太守謁煥。
又《集韻》《類篇》乙列切,音䋵。亦白也。李舟說。
又《正韻》於蓋切,音愛。與䨠同。隂晦也。引韓愈秋雨聯句:牖變景明謁。一本作藹,義同。
又《揚雄·百官箴》殷以顚,秦以酷敗。獄臣司理,敢告執謁。謁叶敗。
又《史記·孔子世家》去魯歌云:彼婦之謁,可以死敗。按此歌六句三韻,謁本音愛,與敗叶。《字彙》謁攺音意,敗叶音佩,誤。《正字通》俗作謁,非。
【真】
真【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同眞。俗字。(眞)〔古文〕《唐韻》側鄰切《集韻》《韻會》《正韻》之人
【境】
境【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正韻》居影切《集韻》《韻會》舉影切,音景。《說文》疆也。一曰竟也,疆土至此而竟也。《魯語》外臣之言不越境。《史記·諸侯王表》諸侯比境。《註》地相接次也。《前漢·地理志》開地斥境。通作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