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ì][gé][jì][chāo][sú]
平仄:仄平仄平平
王生事众艺,厥艺非庸常。
字格既超俗,医名将擅场。
挥翰缙绅前,悬壶阛阓傍。
时时拂华笺,流丽两三行。
劲健束筋骨,端圆敛锋铓。
砚池墨波翻,药阑杏阴凉。
家藏总秘帖,囊贮皆奇方。
勉力当师承,蜚英期颉颃。
诚心见焚劵,清致归文房。
八法右军最,诸科思邈良。
笼鹅与伏虎,万古同垂芳。
【字格】1.书写文字的格式。 2.词牌曲调关于填词制曲的字数的规定。
【超俗】1.避开世俗;脱离尘世。 2.出众;超越凡俗。
【字】
字【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自。《說文》乳也。
又愛也。《書·康誥》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周禮·地官·鄭註》小國貢輕,字之也。《左傳·成四年》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又文字。字者,孳也,六義相生無窮也。黃帝臣沮誦倉頡,體卦畫,摹鳥跡,引伸觸類,文字之形始立。《周禮·春官·外史》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註古曰名,今曰字。疏滋益而多,故更稱曰字。
又名字。《禮·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又》女子許嫁筓而字。《註》亦成人之道也。
又女許嫁曰字。《易·屯卦》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又畜之牝者能孕字,故謂牝曰字。《史記·平準書》乗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亦作牸。
又姓。《正字通》宋廉州判官字諤。
【格】
格【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古柏切《集韻》《韻會》《正韻》各額切,音隔。《說文》木長貌。《徐曰》樹高長枝爲格。
又至也。《書·堯典》格于上下。
又來也。《書·舜典》帝曰:格汝舜。
又感通。《書·說命》格于皇天。
又變革也。《書·益稷謨》格則承之庸之。
又格,窮究也。窮之而得亦曰格。《大學》致知在格物。
又物格而後知至。
又法式。《禮·緇衣》言有物而行有格也。
又正也。《書·冏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
又登也。《書·呂》皆聽朕言,庶有格命。《疏》格命,謂登壽考者。
又牴牾曰格。《周語》穀洛鬭。韋昭云:二水格。
又頑梗不服也。《荀子·議兵篇》服者不禽,格者不赦。
又也。《詩·魯頌》在泮獻馘。《鄭箋》馘謂所格者之左耳。
又舉持物也。《爾雅·釋訓》格格,舉也。
又格也。凡書架、肉架皆曰格。《周禮·牛人註》挂肉格。
又敵也。《史記·張儀傳》驅羣羊攻猛虎,不格明矣。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寅曰攝提格。
又《爾雅·釋詁》格,陞也。《方言》齊、魯曰,梁、益曰格。
又標準也。《後漢·博奕傳》朝廷重其方格。
又格例。《唐書·裴光庭傳》吏部求人不以資考爲限,所獎拔惟其才,光庭懲之,乃爲循資格。
又《廣韻》度也,量也。
又姓。《統譜》漢格班。
又《唐韻》古落切《集韻》《韻會》《正韻》葛鶴切,音各。樹枝也。
又廢格,阻格也。《前漢·梁孝王傳》袁盎有所關說,大后議格。
又格五,角戲也。《前漢·吾丘壽王傳》以善格五召待詔。
又杙也。亦以杙格獸也。《莊子·胠篋篇》削格羅落罘之知多,則獸亂于澤。《左思·吳都賦》峭格周施。
又扞格,不相入也。《禮·學記》發然後禁,則扞格而不勝。《註》格,胡客反。
又《集韻》《韻會》歷各切,音洛。籬落也。《前漢·鼂錯傳》謂之虎落。《揚雄·羽獵賦》謂之虎路。通作格。
又《類篇》曷各切,音鶴。格澤,妖星也。見《史記·天官書》。
【既】
旣【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居豙切《集韻》《韻會》居氣切,音曁。《說文》小食也。从皀㒫聲,論語曰:不使勝食旣。○按今《論語》作氣。
又《玉篇》已也。《易·小畜》旣雨旣處。《詩·召南》亦旣見止,亦旣覯止。
又《博雅》盡也。《易·旣濟疏》旣者,皆盡之稱。《書·舜典》旣月。《左傳·桓元年》日有食之旣。
又《博雅》旣,失也。
又與漑同。《史記·五帝紀》帝嚳旣執中而徧天下。《註》徐廣曰:古旣字作水旁。
又《集韻》几利切,音冀。義同。
又許旣切,音欷。餼或作旣。饋客芻米也。《禮·中庸》旣廩稱事。《註》旣讀爲餼。餼廩,稍食也。《正字通》俗旣字。旣字中匕作丨二。
【超】
超【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敕宵切《集韻》《韻會》癡宵切,音怊。《說文》跳也。《揚子·方言》超,遠也。《博雅》渡也。《釋名》超,卓也。舉脚有所卓越也。《玉篇》出前也。《左傳·僖三十三年》超乗者三百乗。《孟子》挾太山以超北海。《楚辭·卜居》寧超然高舉以保眞乎。
又姓。《廣韻》漢有太僕超喜。
又《集韻》丑小切。輕走貌。
又《集韻》他弔切,音糶。趒或作超。越也。
又《韻補》叶抽廟切。《陸雲·陸丞相誄》光被旣淳,逸軌爰超。宏綱包荒,景靈握耀。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又《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又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