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遍茅檐与枳篱

出自:清代·唐锡晋《查赈所见》

拼音:[lì][biàn][máo][yán][yǔ,yù,yú][zhǐ][lí]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轻车简从出郊圻,历遍茅檐与枳篱
斸露半筐茅有脊,迎风一路树无皮。
千般鹄面窥门早,百结鹑衣出户迟。
更有不堪倾听处,编芦将裹未埋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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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茅檐】茅,指盖屋的草;檐,本是房檐。茅檐指茅屋。如: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宋·辛弃疾《清平乐·村居》。
【枳篱】枳木篱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历】

歷【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靂。《說文》過也。一曰經歷。《書·梓材》殺人歷人。《註》歷人者,罪人所過。《前漢·天文志》合散犯守,陵歷鬭食。《韋昭註》自下往觸之曰犯,居其宿曰守,經之爲歷,突掩爲陵,星相擊爲鬭。

次也。《禮·月令》季冬,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註》歷,猶次也。

盡也。謂徧及之也。《書·盤庚》歷告爾百姓于朕志。《前漢·劉向傳》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師古註》歷謂歷觀之。

踰也,越也。《孟子》不歷位而相與言。《大戴記》竊盜歷法妄行。

疎也。《宋玉·登徒子好色賦》齞脣歷齒。《註》歷,猶疎也。《後漢·列女傳》蓬髮歷齒,未知禮則。

錯也。《莊子·天地篇》交臂歷指。

亂也。《大戴記》歷者,獄之所由生。《註》歷,歷亂也。《鮑照詩》黃絲歷亂不可治。

歷歷,行列貌。《古樂府》歷歷種白楡。

釜鬲謂之歷。《史記·滑稽傳》銅歷爲棺。《索隱曰》歷卽釜鬲也。

歷錄,文章之貌。見《詩疏》。

寂歷,猶寂寞也。《張說詩》空山寂歷道心生。

山名。《括地志》蒲州河東縣雷首山,一名中條,一名歷山,舜耕處。《廣輿記》蒲州今屬平陽府。

濟南有歷山,《漢志》充縣亦有歷山。

縣名。《前漢·地理志》信都國有歷縣。

歷城縣,屬濟南,卽齊州縣也。《地理通釋》田廣罷歷下兵,卽其地。後漢安帝建光三年,黃龍見歷城。

湖名。《廣輿記》歷湖,在和州城西,周七十里,爲郡之巨浸。

《爰歷》,書名。《說文序》趙高作《爰歷篇》,所謂小篆。

與曆日之曆同。《前漢·律歷志》黃帝造歷。

《世本》曰容成造歷。《尸子》曰羲和造歷。或作曆。

與霹靂之靂同。《前漢·天文志》辟歷夜明。《後漢·蔡邕傳》辟歷數發。

與馬櫪之櫪同。《前漢·梅福傳》伏歷千駟。

同壢。坑也。

【遍】

遍【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與徧同。詳彳部徧字註。

【茅】

茅【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莫交切《韻會》謨交切,音貓。《說文》管也。《易·泰卦》拔茅連茹。《詩·召南》白茅包之。《書·禹貢》包匭菁茅。《蔡邕·獨斷》天子大社,以所封之方色苴以白茅授之,謂之授茅土。《左傳·宣十二年》前茅慮無。《註》時楚以茅爲旌識。

國名。《左傳·襄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註》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鄕。

享名。《史記·魏世家註》脩武軹縣有茅亭。

門名。《說苑》楚太子立于茅門之外。

山名。《晉書·許邁傳》延陵之茅山是洞庭西門,潛通五嶽。

姓。《通志·氏族略》茅氏,周公之後,子孫以國爲氏,秦有茅焦。

《韻補》迷侯切,音矛。《屈原·離騷》時紛其變易兮,又何以淹留。蘭芷變而不芳兮,荃蕙化而爲茅。

《類篇》莫佩切。茅蒐,蒨草。

《集韻》眉鑣切,音苗。《易·泰卦》拔茅連茹。鄭讀作苗。

【檐】

檐【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余廉切《正韻》移廉切,音鹽。《說文》㮰也。《徐曰》俗作簷,非是。《禮·明堂位》復廟重檐。《註》重檐,外檐下壁復安板檐,以避風雨。見梠字註。

見樀字註。

別作櫩。《何晏·景福殿賦》飛櫩翼以軒翥。《韻會》又作厃。《揚子·方言》秦謂之桷,齊謂之厃。

《集韻》《韻會》《正韻》都濫切,音擔。通作檐。《管子·七法篇》不明于則,而欲出號令,猶檐竿而欲定其未。

星名。《爾雅·釋天》河鼓謂之牽牛。《郭註》荆楚人呼牽牛星爲檐鼓。檐者荷也。厃字原作下厂。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枳】

枳【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廣韻》《類篇》《韻會》《正韻》諸氏切,音紙。木名。枳也。《說文》木似橘。《徐曰》卽藥家枳殼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橘踰淮而北爲枳。

木高多刺,可爲籬落。《張衡·西京賦》楷枳落突棘藩。

《博雅》枳,股也。

《小爾雅》枳,害也。《孔叢子·論》率過以小罪謂之枳。

與軹通。地名。一在巴郡,一在魏地。

《集韻》頸爾切《韻會》居紙切,。義同。

《集韻》舉綺切《韻會》居矣切,音已。枳椇。

一名白石李。

《集韻》章移切,音支。《爾雅·釋蟲》枳首蛇,歧蛇也。

翹移切,音岐。義同。

【篱】

篱【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集韻》鄰知切,音離。笊篱,竹器。(籬)《廣韻》呂支切《集韻》《韻會》鄰知切《正韻》鄰溪切,音離。籓籬也。《釋名》籬,離也。以柴竹作之。疏離,離也。《晉書·庾袞傳》與弟子樹籬,跪而授條,曰:幽顯易操,非君子意。

笊籬,竹杓。

叶良何切。《楚辭·招魂》軒輬旣低,步騎羅些。蘭薄戸樹,瓊木籬些。《正韻》亦作蘺、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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