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
孤【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古乎切《集韻》《韻會》《正韻》攻乎切,音姑。《說文》無父也。《釋名》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禮·曲禮》君子已孤不更名。
又窮民之一曰孤。《禮·月令》養幼少,存諸孤。
又王侯謙稱。《禮·玉藻》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曲禮》諸侯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
又官名,三公之次也。《書·周官》立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註》三孤,雖三公之副貳,非其官屬,故曰孤。
又凡孑處亦曰孤。《禮·學記》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
又《玉篇》特也。《書·禹貢》嶧陽孤桐。《註》特生之桐也。
又《集韻》負也。《李陵·答蘇武書》陵雖孤恩,漢亦負德。《毛曰》凡孤負之孤,當作孤。俗作辜,非。
又獨孤,複姓。《徐鉉曰》于文子瓜爲孤,瓜聲也。子不見父,則泣呱呱也。會意。
【标】
標【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甫遙切《集韻》《韻會》《正韻》音猋。木末也。《管子·霸言篇》大本而小標。《淮南子·天文訓》本標相應。
又高枝曰標。《莊子·天地篇》上如標枝,民如野鹿。
又表也。《禮·投壺》疏:飮畢之後,司射請爲勝者樹標。《晉書·宣帝紀》立兩標以別新舊。
又旌旗也。《淸異錄》梁祖建火龍標。
又標樹,位置也。《唐書·王義方傳》高自標樹。
又書也。《孫綽·天台山賦》名標於奇紀。
又《說文》敷沼切,音縹。《廣韻》方小切,音。
【真】
真【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同眞。俗字。(眞)〔古文〕《唐韻》側鄰切《集韻》《韻會》《正韻》之人
【足】
足【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疋音哫。《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易·說卦》震爲足。《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禮·玉藻》足容重。《註》舉欲遲也。
又《廣韻》滿也,止也。《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詩·小雅》旣霑旣足。《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
又不可曰不我足。《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
又草名。《爾雅·釋草》虃,百足。《註》音纖。
又姓。《戰國策》足强。《註》韓人。
又《廣韻》子句切《集韻》遵遇切《韻會》子遇切《正韻》將豫切,音沮。《論語》巧言令色足恭。《疏》足,成也。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朱傳》過也。《揚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又《管子·五行篇》春辟勿時,苗足本。《註》足,猶擁也。
又《廣韻》添物也。《類篇》益也。《前漢·五行志》不待臣音,復讇而足。
又《韻補》叶子悉切。《易林》欲飛無翼,鼎重折足。失其福利,包羞爲賊。
【扶】
扶【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符。《說文》佐也。一曰相也。《揚子·方言》護也。《郭璞註》扶挾將護。《論語》顚而不扶。《前漢·高祖紀》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註》以義自助也。
又緣也。《晉語》侏儒扶盧。
又州名。扶州在隴右,唐屬山南道。
又澤名。《前漢·地理志扶柳縣註》地有扶澤,澤中多柳。
又姓。《前漢·藝文志》傳魯論語者,魯扶卿。
又《集韻》與芙通。扶蕖,荷也。
又與通。大風也。
又《唐韻》甫無切《集韻》《韻會》風無切,音夫。《禮·投壺》籌,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註》鋪四指曰扶。通作膚。《公羊傳·僖三十一年》觸石而出,膚寸而合。《註》側手曰膚,按指曰寸。
又幼小貌。《揚子·太經》赤子扶扶。
又《集韻》蓬逋切,音蒲。與匍同。手行也。《左傳·昭二十一年》扶伏而擊之。《註》伏,蒲北反。《禮·檀弓》詩云:扶服救之。《陸氏音義》作匍匐,音同。
又《前漢·天文志》晷長爲潦,短爲旱,奢爲扶。《註》鄭氏曰:扶當爲蟠,齊魯之閒聲如酺酺,扶聲近蟠,止不行也。晉灼曰:扶,附也,小臣附近君子之側也。
又叶房尤切,音浮。《陸雲·答兄詩》昔我先公,爰造斯猷。今我六蔽,匪崇克扶。
【颓】
頽【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杜回切《集韻》《韻會》《正韻》徒回切,音魋。《玉篇》頰下。
又《六書故》首禿也。
又《廣韻》暴風也。通作穨。《詩·小雅》維風及頽。《爾雅·釋天》焚輪謂之穨。《註》暴風從上下。
又《爾雅·釋訓》虺頽,病也。通作。《詩·周南》我馬虺隤。《釋文》馬退不能升之病也。《說文》作穨。《集韻》作尵。
又順也。《禮·檀弓》拜而後稽顙,頽乎其順也。《註》頽,順也。《疏》頽然不逆之意也。
又墜也。《禮·檀弓》泰山其頽乎。
又《廣雅》壞也。《司馬相如·長門賦》無面目之可顯兮,遂頽思而就牀。《註》言壞其思慮而就牀也。
又水下流也。《史記·河渠書》水頽以絕商顏。《註》下流曰頽。商顏,山名。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又《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又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