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óng][yàn][fēn,fèn][fēi][chǔ,chù]
平仄:平仄平平仄
竹林方结社,词客日频过。
笑我独长往,思君其奈何。
江流秋暮急,云树故山多。
鸿雁分飞处,缄情寄薜萝。
【鸿雁】1.鸟,羽毛紫褐色,腹部白色,嘴扁平,腿短,趾间有蹼。吃植物的种子,也吃鱼和虫。群居在水边,飞时一般排列成行,是一种冬候鸟。也叫大雁。 2.〈书〉比喻书信。
【分飞】语本《艺文类聚》卷四三《古东飞伯劳歌》:"东飞伯劳西飞燕,黄姑﹑织女时相见。"后因称离别为分飞。
【鸿】
鴻【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䲨《唐韻》戸工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鴻,鵠也。《玉篇》鴻,鴈也。詩傳云:大曰鴻,小曰鴈。《陸璣疏》鴻羽毛光澤純白,似鶴而大,長頸,肉美如鷹。
又有小鴻如鳧,色白,今人直謂之鴻。《易·漸卦》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爲儀。
又旗名。《禮·曲禮》前有車騎,則載飛鴻。《鄭註》鴻取飛有行列也。
又通作洪,大也。《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楚辭·天問》不任汨鴻,何以尙之。《註》鴻,大水也。
又傭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爲筍簴,小首而長,摶身而鴻,若是者謂之鱗屬,以爲筍。《註》鴻,傭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矢人橈之,以眡其鴻殺之稱也。《疏》釋云:鴻卽上文强是也。殺,卽上文弱是也。
又地名。《左傳·昭二十一年》齊師宋師敗吳師于鴻口。《註》梁國睢陽縣東有鴻口亭。
又鴻溝。《史記·蘇秦傳》大王之地,南有鴻溝。《註》在滎陽。
又蟲名。蜚鴻。《史記·周本紀》蜚鴻滿野。《註》蠛蠓也。
又姓。衞大夫鴻騮魋,見《左傳》。鴻安丘,見《後漢書》。
又人名。大鴻,堯臣名。梁鴻,漢人。
又《廣韻》《韻會》胡孔切《集韻》戸孔切,音汞。與澒同。《揚雄·羽獵賦》鴻絧緁獵。《師古註》鴻絧,直馳貌。
又鴻濛,元氣也。《淮南子·俶眞訓》以鴻濛爲景柱。《註》東方之野日所出。
又《集韻》《類篇》虎孔切,音嗊。義同。
又《集韻》胡貢切,音。鴻洞,深遠。一曰相連次貌。
又《字彙》古送切,音貢。《淮南子·精神訓》澒濛鴻洞。《註》鴻,讀如子贛之贛。
又叶胡光切,音黃。《呂氏春秋》彭祖以壽,三代以昌。五帝以昭,神農以鴻。
【雁】
雁【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五宴切《集韻》魚㵎切,音贗。《說文》鳥也。从隹从人厂聲。讀若鴈。《註》徐鉉曰:雁,知時鳥。大夫以爲摯,昏禮用之,故从人。《爾雅·釋鳥》鳧雁醜。《詩·邶風》雝雝鳴雁。餘詳鳥部鴈字註。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飞】
飛【戌集下】【飛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非。《玉篇》鳥翥。《廣韻》飛翔。《易·乾卦》飛龍在天。《詩·邶風》燕燕于飛。
又官名。《前漢·宣帝紀》西羌反,應募佽飛射士。
又《釋名》船上重室曰飛廬。在上,故曰飛也。
又六飛,馬名。《前漢·袁盎傳》騁六飛,馳不測山。《註》六馬之疾若飛也。別作騛。
又桑飛,鷦鷯別名。
又飛廉,神禽名。《三輔黃圖》能致風,身似鹿,頭似雀,有角,蛇尾,文似豹。《郭璞云》飛廉,龍雀也。世因以飛廉爲風伯之名,其實則禽也。
又《本草》漏蘆一名飛廉。
又《廣韻》古通作蜚。《史記·秦紀》蜚廉善走。
又借作非。《漢·長蔡君頌》飛陶唐其孰能若是。《說文徐註》上旁飞者,象鳥頸。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