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众听之

出自:明代·陈履《和劝农六章》

拼音:[ěr][zhòng][tīng][zhī]

平仄:仄仄平平

天职生物,地职养人。
裁成辅相,职为圣真。
兹曰三才,一理所因。
地平天成,我思古人。
亩亩高原,宜尔黍稷。
眷此泽国,嘉稻斯殖。
惟水利农,亦以害穑。
水患既蠲,民乃可食。
余起海滨,跋涉川陆。
帝命来吴,令佐熙穆。
官守不恪,焉逭斥逐。
是用虚怀,询于耆宿。
众靡惮劳,劳暂逸久。
联尔比邻,结尔同耦。
固尔堤防,易尔田亩。
谋则协心,作则胼手。
农夫望岁,冀勿空匮。
无鳏厥官,时余所冀。
百川告驯,灾害不至。
庶免素餐,祛我中愧。
莫匪王事,农务奚鄙。
宗伯硕人,实迪余履。
通力合作,选农遗轨。
尔众听之,嘉言洵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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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尔】

爾【巳集中】【爻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兒氏切《集韻》《韻會》忍氏切,。从冂从㸚,其孔㸚,尒聲。此與爽同意。

《玉篇》爾,汝也。《書·大禹謨》肆予以爾衆士奉辭伐罪。

《禮·檀弓》爾毋從從爾。爾毋扈扈爾。《註》爾,語助。《廣韻》尒義與爾同。詞之必然也。

譍詞。《古詩》爲焦仲卿妻作:諾諾復爾爾。《世說》聊復爾耳。

同邇。《詩·大雅》戚戚兄弟,莫遠具爾。《箋》爾,謂進之也。《疏》邇是近義,謂揖而進之。《儀禮·少牢饋食禮》上佐食爾上敦黍于筵上右之。《註》爾,近也。或曰移也。右之,便尸食也。《周禮·地官·肆長》實相近者,相爾也。《註》爾,亦近也。

《前漢·藝文志》爾雅三卷二十篇。《註》張晏曰:爾,近也。雅,正也。

《集韻》乃禮切,音禰。《集韻》本作濔。滿也。

一曰爾爾,衆也。

《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註》爾華,盛貌。《釋文》爾,乃禮反。

《爾雅·釋草》綦,月爾。《疏》綦,一名月爾,可食之菜也。

【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听】

听【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宜引切《集韻》擬引切,音齗。《說文》笑貌。《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亾是公听然而笑。《楊愼曰》听,古哂字。

《廣韻》口大貌。《集韻》大口謂之听。

《廣韻》牛謹切《集韻》語近切,。亦笑貌。

《集韻》口謹切,音赾。

魚斤切,音㹞。

逆乙切,音聉。義同。

魚其切,音疑。听嗞,口開貌。

魚衣切,音沂。與嗞,媿貌。

《正字通》俗借爲聽字省文。(聽)〔古文〕他定切,音侹。《說文》聆也。《釋名》聽,靜也。靜,然後所聞審也。《書·太甲》聽德惟聰。《儀禮·士昏禮》命之曰:敬恭聽,宗爾父母之言。

《廣韻》待也。

受也。《左傳·成十一年》鄭伯如晉聽成。《註》聽,猶受也。

從也。《易·艮卦》不拯其隨未退聽也。《疏》聽,從也。《左傳·昭二十六年》姑慈婦聽。

斷也。《禮·王制》司寇正法志》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任也。《前漢·景帝紀》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之。

《唐韻》他丁切《集韻》《韻會》湯丁切《正韻》他經切,音㕔。《集韻》聆也,聽受也。中庭曰聽事,言受事察訟於是。俗作㕔。毛氏曰:漢晉皆作聽,六朝以來始加厂。

《韻補》叶儻陽切,音堂。《蘇轍·讀道藏詩》昔者惠子死,莊子笑自傷。微言不復知,言之使誰聽。

【之】

之【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姓。出《姓苑》。

《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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