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āo][yīng,yìng][xié][fù][zǐ]
平仄:平平平仄仄
木棉开遍野,利溥胜桑麻。
足作章身服,非同炫目花。
薅应偕妇子,摘拟倩邻家。
白毡浑堪织,高昌莫浪夸。
【妇子】1.妻与子。 2.指妻子儿女。
【薅】
薅【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呼毛切《正韻》呼高切,。
【应】
應【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今作應。
又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
又《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
又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
又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
又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
又樂名。《周禮·春官·笙師應樂註》應長六尺五寸,象柷,有椎連底,左右相擊,以應柷也。《樂書》應樂,猶鷹之應物,其獲也小,故小鼓小舂謂之應,所以應大也。小鼙曰應鼓。《周禮·春官·小師》擊應鼓。《註》鼙也。
又天子之門曰應門。《詩·大雅》廼立應門。《註》正門也。
又州名。鴈門地,唐置應州。
又叶於容切,音雍。《易·蒙卦》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陸賈新語》事以類相從,聲以音相應。◎按應字,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正字通》止作去聲,誤。
【偕】
偕【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古諧切《集韻》《韻會》居諧切,音皆。《說文》强也。一曰俱也。《徐曰》能同于人,是强有力也。《詩·小雅》偕偕士子,朝夕從事。《註》强壯貌。
又叶舉里切,音几。《詩·魏風》兄曰:嗟予弟行役,夙夜必偕。叶下死。死音洗。《註》必偕,言與其儕,同作止,不得自如也。
又叶堅奚切,音稽。《顏延之·和謝靈運詩》采茨葺昔宇,翦棘開舊畦。物謝時旣晏,年往志不偕。
【妇】
婦【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阜。《說文》服也。《爾雅·釋親》子之妻爲婦。
又女子已嫁曰婦。婦之言服也,服事於夫也。《禮·昏義》婦人先嫁,三月敎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又《郊特牲》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
又冢婦、長婦、介婦,衆婦也。見《內則》。
又嬪婦,化治絲枲。見《周禮·天官》。
又世婦,后宮官,所謂二十七世婦也。
又屬婦,婦之窮獨,當聯屬者。《書·梓材》至于屬婦。
又嫠婦,寡婦也。《蘇軾·赤壁賦》泣孤舟之嫠婦。
又好貌。《荀子·樂論篇》其容婦。
又物類之隂者亦曰婦。《埤雅》鵓鳩隂則屛逐其婦,晴則呼之。
又《韻府》蟋蟀一名吟蛩,濟南呼爲嬾婦。
又江中有魚名白旂,其脂可然,用之照歌舞則明,照紡績則昏,世謂嬾婦所化。
又鷦鷯名巧婦,赤斑蜘蛛名絡絲婦。見《本草綱目》。
又梵言婆利耶,華言婦。
又《正韻》防父切,音附。《琳·飮馬長城窟》邊城多健少,內舍多寡婦。作書與內舍,便嫁莫留住。
又叶芳尾切,音斐。《楚辭·天問》水濱之木,得彼小子,夫何惡之,有莘之婦。通作負。別作媍。
【子】
子【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㜽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爲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爲稱。
又《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
又《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
又凡適長子曰冢子,卽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
又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王肅曰》子者,有德有爵之通稱。
又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見《禮記·曲禮》。
又卿之妻曰內子。《儀禮·有司徹註》內子不薦籩。
又《禮·檀弓》兄弟之子猶子也。
又《前漢·嚴助傳註》令子出就婦家爲贅壻,曰贅子。
又人君愛養百姓曰子。
又辰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子曰困敦。《前漢·律歷志》孳萌於子。
又《禮·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疏》子者,奉恩宣德。
又左庶子,中庶子,官名。
又國名。《括地志》子城,在渭州莘城縣。
又長子,縣名。周史辛甲所封,後爲趙邑,屬上黨。
又姓。《史記·殷本紀》契,母吞鳦子而生,故曰子氏。
又複姓。《左傳》鄭大夫子人氏,魯大夫子服氏,子家氏。
又子細,猶分別。《北史·源思禮傳》爲政當舉大綱,何必太子細也。《正字通》子讀若薺,方語別也。俗作仔細。
又去聲,才四切。《中庸》子庶民也。徐邈讀。
又與慈通。《禮·樂記》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韓詩外傳》子諒作慈良。
又叶濟口切,音走。《前漢·班固敘傳》侯王之祉,祚及孫子。公族蕃衍,枝葉暢茂。茂音某。
又叶子德切,音則。《詩·豳風》旣取我子,無毀我室。《楊愼·古音叢目》與朱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