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缀毫末分清妍

出自:宋代·苏轼《书王定国所藏烟江叠嶂图(王晋卿画)》

拼音:[diǎn][zhuì][háo][mò][fēn,fèn][qīng][yán]

平仄:仄仄平仄平平平

江上愁心千叠山,浮空积翠如云烟。
山耶云耶远莫知,烟空云散山依然。
但见两崖苍苍暗绝谷,中有百道飞来泉。
萦林络石隐复见,下赴谷口为奔川。
川平山开林麓断,小桥野店依山前。
行人稍度乔木外,渔舟一叶江吞天。
使君何従得此本,点缀毫末分清妍
不知人间何处有此境,径欲往买二顷田。
君不见武昌樊口幽绝处,东坡先生留五年。
春风摇江天漠漠,暮云卷雨山娟娟。
丹枫翻鸦伴水宿,长松落雪惊醉眠。
桃花流水在人世,武陵岂必皆神仙。
江山清空我尘土,虽有去路寻无缘。
还君此画三叹息,山中故人应有招我归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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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点缀】1.加以衬托或装饰,使原有事物更加美好:蔚蓝的天空~着朵朵白云ㄧ青松翠柏把烈士陵园~得格外肃穆。 2.装点门面;应景儿;凑数儿。
【毫末】〈书〉毫毛的梢儿。比喻极微小的数量或部分:~之差丨~之利。
【分清】分辨清楚:~是非ㄧ一片汪洋,分不清哪是天哪是水。
【清妍】美好。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点】

點【亥集下】【黑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正韻》多忝切,音玷。《說文》小黑也。

《正韻》點注也。《爾雅·釋器》滅謂之點。《註》以筆滅字爲點。

《玉篇》檢點也。

《廣韻》點畫。

《正韻》更點。

《廣雅》污也。《太史公報任安書》適足以見笑而自點耳。

《集韻》之廉切,音詹。人名。魯有豐點,齊有鮑點。

《集韻》丁賀切,音哆。草葉壞也。《齊民要術》故墟種麻,有點葉夭折之患。

《集韻》都念切,音店。亦汙也。《束皙·白華詩》鮮侔晨葩,莫之點辱。

【缀】

綴【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陟衞切《集韻》《韻會》株衞切,音錣。《博雅》連也。《玉篇》緝也。《書·立政》綴衣。《傳》掌衣服。《疏》衣服必連綴著之,知綴衣是掌衣服者。《禮·內則》紉箴請補綴。

《書·顧命》底席綴純。《傳》綴,雜彩有文之具。

《詩·商頌》爲下國綴旒。《傳》綴,猶結也。《禮·檀弓》殷主綴重焉。《註》殷人作主,而聯其重縣諸廟也。

《禮·樂記》行其綴兆。《註》綴,表也,所以表行列也。

《前漢·高帝紀》綴之以祀。《註》綴言不絕也。

《荀子·非十二子篇》綴綴然。《註》不乖離之貌。

竹劣切,音掇。《儀禮·士喪禮》綴足用燕几。《註》綴猶拘也。

《禮·樂記》禮者,所以綴淫也。《註》綴,猶止也。

《廣韻》陟劣切《集韻》枺劣切,音輟。義同。

《集韻》都外切,音祋。綴兆。鄭康成讀。

【毫】

毫【辰集下】【毛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胡刀切,音豪。長銳毛也。《老子·道德經》合抱之木,生於毫末。《前漢·鮑宣傳》有益毫毛。

言物細曰秋毫,言毫至秋極纖細也。《孟子》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莊子·知北遊》秋毫爲小,待之成體。《前漢·高帝紀》沛公入關,秋毫無犯。

《謝察微·算經》十絲曰毫,十毫曰釐。《禮·經解》差若毫釐,謬以千里。《晉書·虞預傳》毫釐之失。

筆謂之毫。《陸機·文賦》或含毫而邈然。《唐書·劉知幾傳》每記事載言,則閣筆相視,含毫不斷。

蘸筆曰濡毫,落筆曰揮毫。

姓。漢毫康,封安陽侯。

修毫,狗名。《西京雜記》李亨好馳駿狗,有修毫、釐睫、白望、靑曹之名。《說文》作豪。籀文作毫。《正字通》毫、豪雖通,然《山海經》豪豬可借毫,孟子《豪傑》之士,《淮南子》智過百人謂之豪,當用豪,俗溷爲一,非。

《姓譜》毫、豪分二姓。

【末】

末【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莫撥切《韻會》莫曷切《正韻》莫葛切,瞞入聲。《說文》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謂木杪也。《禮·曲禮》獻杖者執。末《玉篇》端也,顚也,盡也。《廣韻》無也,弱也,遠也。

終也。《書·立政》我則末惟成德之彥。

勿也。《禮·文王世子》命膳宰曰:末有原。

薄也。《左傳·昭十四年》三數叔魚之惡,不爲末減。

四肢曰末。《左傳·昭元年》風淫末疾。

商賈曰末。《史記·秦琅邪頌》上農除末,黔首是富。

太末,縣名。《前漢·地理志》屬會稽郡。

且末,國名。見《前漢·西域傳》。

山名。《山海經》末山多赤金。

姓。《統譜》秣陵之後改爲末氏。

《集韻》《正韻》莫狄切,音覓。《荀子·禮論篇》絲末。《註》與幦同。

叶莫結切,音蔑。《屈原·九歌》桂櫂兮蘭枻,冰兮積雪。采薛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

叶沒各切,音莫。《蘇轍·偶作詩》重門閉不開,鳴鳥相呼樂。晨暉轉簾影,微風響秋末。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清】

圊【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七情切《集韻》親盈切,音淸。《說文》厠淸也。《徐鍇曰》厠古謂之淸者,言汚穢常當淸除也。《博雅》圂厠也。《釋名》雜也,言人雜厠其上也。

《集韻》倉經切,音靑。義同。

【妍】

妍【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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