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òng][shī][wèi][fēn][fāng]
平仄:仄平仄平平
耳目与口鼻,不思何录录。
苟能得其养,心亦即快足。
四者彼何知,惟心实有欲。
所以养心者,必先此四族。
愚奢厚自奉,反以滋垢黩。
一鸟能遗音,岂必奏丝竹。
一花可慰眼,岂必陈绮縠。
诵诗味芬芳,闻香气清淑。
领略信靡穷,我亦能我慉。
【诗味】诗的意味﹑趣味。
【芬芳】香;香气:~的花朵ㄧ气味~ㄧ空气里弥漫着桂花的~。
【诵】
誦【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似用切,音頌。《說文》諷也。《徐曰》臨文爲誦。誦,從也。以口從其文也。《廣韻》讀誦也。《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語敎國子:興、道、諷、誦、言、語。《註》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詩·大雅》誦言如醉。《禮·文王世子》春誦夏絃。《史記·儒林傳》兒寬行常帶經,止息則誦習之。
又《廣雅》論也,言也。《韓非子·難言篇》時稱詩書,道法往古,則見以爲誦。《註》誦,說舊事也。《王融·策秀才文》進講誦志,以沃朕心。《註》誦,言也。
又《正字通》怨謗亦曰誦。《左傳·襄四年》臧紇侵邾,敗于狐駘,國人誦之。
又《晉語》惠公入,而背內外之賂。與人誦之,皆怨辭也。
又官名。《周禮·地官》誦訓。《鄭註》能訓說四方所誦習,及人所作爲久時事。
又鳥名。《山海經》開明南有誦鳥。
又通作訟。詳訟字註。
又叶侯容切,音慵。《詩·小雅》家父作誦,以究王訩。
又叶牆容切,音從。《楚辭·九辯》欲循道而平驅兮,又未知其所從。然中路而迷惑兮,自壓按而學誦。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味】
味【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沸切,音未。《說文》滋味也。《玉篇》五味,金辛木酸水鹹火苦土甘。《禮·王制》五味異和。
又《老子·道德經》味無味。《列子·天瑞篇》有味者,有味味者。《後漢·郞顗傳》含味經籍。
又五味,藥名。《抱朴子·僊藥篇》移門子服五味子十六年,色如玉女。《本草綱目》作菋。
又《集韻》莫拜切,音。飮食之味。
又莫珮切,音妹。器光澤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味縣。《註》孟康曰:味音昧。
又《釋文》亡曷反,音沫。《禮·檀弓》瓦不成味。《註》味當作沫。沫靧也。○按《集韻》《類篇》引《禮·檀弓》瓦不成味,作莫佩切,而《釋文》則止亡曷反一音,今兩存之。
【芬】
芬【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撫文切《集韻》《韻會》《正韻》敷文切,音紛。草初生,香分布也。
又《博雅》芬芬,香也。《詩·小雅》苾芬孝祀。《大雅》燔炙芬芬。
又《揚子·方言》和也。
又《汲冢周書》汝無泯泯芬芬,厚顏忍醜。《註》泯芬,亂也。
又《管子·地員篇》芬然若灰。《註》芬然,壤起貌。
又《前漢·禮樂志》芬哉茫茫。《師古註》芬謂衆多。
又《博雅》毛草也。
又姓。《戰國策》晉有大夫芬質。
又《韻補》孚焉切。《楊芳·合歡詩》爰有承露枝,紫榮合素芬。扶疎垂淸藻,布翹芳且鮮。《說文》本作㞣。或从艸。《六書略》又作。
又。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