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ē][yè,xié][chuán,zhuàn][xīn]
平仄:平平平平
春鸟嬉晴,秋蛩絮怨,良时閒煞江堂。
门掩黎花,空明月照回廊。
图书万卷人千古,映芭蕉、绿满前窗。
最难忘。
负策横经,伴到昏黄。
先生杖履从容甚,仰高山、瑶琴一曲,芝草双行。
接叶传薪,全凭邺架曹仓。
青年最怕驹光速,愿追随、捧砚焚香。
寄清狂。
风浴童冠,天地徜徉。
出自:清代·邹韬《高阳台·张次溪先生江堂侍学图》
拼音:[jiē][yè,xié][chuán,zhuàn][xīn]
平仄:平平平平
春鸟嬉晴,秋蛩絮怨,良时閒煞江堂。
门掩黎花,空明月照回廊。
图书万卷人千古,映芭蕉、绿满前窗。
最难忘。
负策横经,伴到昏黄。
先生杖履从容甚,仰高山、瑶琴一曲,芝草双行。
接叶传薪,全凭邺架曹仓。
青年最怕驹光速,愿追随、捧砚焚香。
寄清狂。
风浴童冠,天地徜徉。
【传薪】1.传火于薪,前薪尽而火又传于后薪,火种传续不绝。语出《庄子.养生主》:"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2.比喻师生递相授受。
【接】
接【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子葉切《集韻》《韻會》《正韻》卽涉切,音楫。《說文》交也。《廣韻》合也,會也。《易·蒙卦》子克家,剛柔接也。《疏》陽居卦內,接待羣隂。
又《晉卦》晝日三接。《禮·表記》君子之接如水。《疏》如兩水相交,尋合而已。
又持也,受也,承也。《禮·曲禮》接下承弣。《註》接客手下也。《史記·平準書》漢興,接秦之弊。
又《增韻》接續也,連也。《禮·曲禮》堂上接武。《註》武,迹也。迹相接,謂每移足半躡之。《前漢·西域傳》烏秅國民接手飮。《註》自高山下谿㵎中飮水,故接連其手。
又近也。《儀禮·聘禮》賓立接西塾。
又捷也。《禮·曾子問》接祭而已矣。《疏》接,捷速也。速而祭之。
又反接,謂反縛兩手也。《前漢·平傳》樊噲受詔卽反接。
又姓。《史記·孟子荀卿傳》接子,齊人,學黃老道德之術。《集韻》或作擑。
又《集韻》《韻會》《正韻》疾葉切,音捷。《禮·內則》國君世子生,接以太牢。《註》接讀爲捷,勝也。謂食其母,使補虛强氣也。
又《荀子·大略篇》先事慮事謂之接。《註》接讀爲捷,速也。
又測洽切,音鍤。與扱同。《周禮·地官·廩人》大祭祀,則共其接盛。《註》接讀爲扱。扱以授春人舂之。《疏》頒扱與春人。
又《集韻》色甲切,音霎。與翣同。《周禮·天官·縫人衣翣柳之材註》故書翣作接。
又檄頰切,音協。與挾同。亦持也。
【叶】
叶【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玉篇》古文協字。《後漢·律曆志》叶時月正日。餘詳十部六畫。
又《集韻》同旪。《前漢·五行志》次四曰旪用五紀。《註》師古曰,旪讀曰叶。
又《正韻》同汁。《張衡·西京賦》五位相汁,以旅于東井。《註》汁、叶同。(葉)《唐韻》與涉切《集韻》《正韻》弋涉切,音枼。《說文》草木之葉。《陸游詩註》吳人直謂桑曰葉。
又世也。《詩·商頌》昔在中葉,有震且業。
又《博雅》聚也。
又書冊。《歐陽修曰》唐人藏書皆作卷軸,後有葉子,似今策子。
又姓。《通志·氏族略》葉氏,舊音攝,後世與木葉同音。
又與䔾通。《儀禮·士冠禮》贊者洗於房中,側酌醴,加柶,覆之面葉。《註》古文葉爲䔾。
又式涉切,音攝。《左傳·及葉註》葉,今南陽葉縣。
又《韻補》叶,逆約切,音虐。《易林》桑芳將落,隕其黃葉。
又叶於急切。《易林》同本異葉,樂人上德。東鄰慕義,來興吾國。
又《集韻》徒協切,音牒。與䈎同,書篇名。《韻會》或作,非。
【传】
傳【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直攣切《集韻》《韻會》《正韻》重緣切,音椽。轉也。《左傳·莊九年》公喪戎路,傳乗而歸。《註》戎路,兵車。傳乗,乗他車。《釋文》傳,直專反。
又丁戀反。
又《正韻》授也,續也,布也。《周禮·夏官·訓方氏》誦四方之傳道。《註》傳說往古之事也。讀平聲。
又《禮·曲禮》七十曰老而傳。《註》倦勤,傳家事于子也。
又《禮·內則》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註》移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株戀切,專去聲。傳舍。《釋名》傳,轉也。人所止息,去者復來。轉,相傳無常主也。《史記·酈食其傳註》高陽傳舍。
又《說文》遽也,驛遞曰傳。《禮·玉藻》士曰傳遽之臣。《註》驛傳車馬,所以供急遽之令,士賤而給役使,故自稱如此。
又古者以車駕馬,乗詣京師,謂之傳車。後又置驛騎,用單馬乗之,若今之遞馬。凡四馬高足爲置傳,四馬中足爲馳傳,四馬下足爲乗傳,一馬二馬爲軺傳。漢律,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乗傳參封之。參,三也。有期會絫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乗置馳傳五封之,兩端各二,中央一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以馬駕軺車而乗傳,曰一封軺傳。
又關傳。《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則以節傳出之。《前漢·文帝紀》《註》張晏曰:信也,若今過所也。如淳曰: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謂之傳。師古曰: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後漢·蕃傳》投傳而去。《註》符也。丁戀切。《釋名》傳,轉也。轉移所在,執以爲信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柱戀切,音瑑。訓也。賢人之書曰傳。
又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諸史列傳是也。《釋名》傳,傳也。以傳示後人也。
又續也。《孟子》傳食於諸侯。
又叶重倫切,音。《前漢·敘傳》帝庸親親,厥國五分,德不堪寵,四支不傳。◎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知戀、直戀三切,《廣韻》分析極細,《正韻》因之。然歷考經史註疏,驛傳之傳,平、去二音可以互讀,至傳道、傳聞、傳授之傳,乃一定之平聲,紀載之傳,一定之去聲。此音之分動靜,不可易者也。《正字通》專闢動靜字音之說,每於此等處,爲渾同之說以亂之,此斷斷不可从者。
又按《廣韻》二仙,傳,直攣切,音椽,又持戀,丁戀二切。三十三線,傳,直戀切,卽持戀切。知戀切,卽丁戀切。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
【薪】
薪【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息鄰切《韻會》斯人切,音新。《說文》蕘也。
又柴也。《詩·齊風》析薪如之何。《禮·月令》季秋草木黃落,乃伐薪爲炭。《周禮·地官·甸師註》大木曰薪。
又草亦曰薪。《孟子》毀傷其薪木。《趙岐註》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
又采薪亦曰薪。《前漢·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爲城旦舂,滿三歲爲鬼薪、白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