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ù][wài][shēng][shēng][mài][zǐ][tán]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户外声声卖紫檀,贫家谁办买香钱。
如何不向朱门唤,沉水烟中人醉眠。
【户外】1.室外露天处。如:在正餐时间从户外回来。2.作为与室内有区别的室外。如:在户外度过白天。
【外声】音韵学术语。指开口呼和合口呼。
【紫檀】木名。常绿乔木,木材坚实,紫红色,可做贵重家具﹑乐器或美术品。
【户】
戶【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㦿音祜。《說文》護也。《釋名》所以謹護閉塞也。《六書精薀》室之口也。凡室之口曰戶,堂之口曰門。內曰戶,外曰門。一扉曰戶,兩扉曰門。《易·節卦》不出戶庭。《詩·豳風》塞向墐戶。
又民居曰編戶。《唐六典》戶部掌天下戶口。
又止也。《左傳·宣十二年》屈蕩戶之。《註》止也。
又《前漢·王嘉傳》坐戶殿門失闌免。《註》掌守殿門,止不當入者,而失闌入之。
又《爾雅·釋地》觚竹北戶。《註》北戶,南方之國。《疏》卽日南郡也。師古曰:言其在日之南,所謂北戶以向日者。
又《禮·月令》蟄蟲咸動,啓戶始出。《註》戶,猶穴也。
又飮酒有大小戶。《吳志》孫皓每饗宴,人以七升爲限,小戶雖不入,澆灌取盡。《白居易詩》戶大嫌甜酒。
又姓。漢有戶尊。
又與昈通。文采貌。《揚雄·蜀都賦》戶豹能黃。
又與濩通。湯樂名。《揚雄·蜀都賦》戶音六成。
又翁姑切,音烏。《淮南子·時則訓》烏孫國,作戶孫。
【外】
外【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歪去聲。內之對,表也。《易·坤卦文言》義以方外。《家人彖傳》男正位乎外。《禮·祭義》禮也者,動於外者也。《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列子·仲尼篇》遠在八荒之外。
又疏斥也。《易·泰卦彖傳》內君子,而外小人。《前漢·霍光傳》盡外我家。
又度外,置之也。《後漢·光武紀》暫置此兩子于度外。
又方外,散人也。《淮南子·道應訓》吾與汗漫期于九垓之外。
又《集韻》五活切,音杌。《黃庭經》洞視得見無內外,存嗽五牙不飢渴,神華執中六丁謁。
又叶征例切,音制。《詩·魏風》十畝之外兮。叶下泄逝。《說文》外,遠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于事外矣。會意。
【声】
声【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
又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又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又聲譽。《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註》聲聞,名譽也。
又宣也。《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註》聲,宣也。
又《諡法》不生其國曰聲。《註》生于外家。《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註》聲,諡也。
又姓。
又《韻補》叶尸羊切,音商。《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
【卖】
賣【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出物貨也。从出从買。《註》徐鍇曰:貨精,故出則買之也。《九經字樣》隷省作賣。《周禮·天官·小宰》聽賣買以質劑。
又《地官·司市》掌其賣儥之事。
又《集韻》莫駕切,音禡。《博雅》儥也。
【紫】
紫【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將此切《集韻》蔣氏切,音呰。《說文》帛靑赤色。《釋名》紫,疵也,非正色。五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郉昺疏》紫,北方閒色。《又》惡紫之奪朱也。《何晏註》紫,閒色之好者。
又水名。《史記·司馬相如傳》紫淵在其北。《註》文穎曰:西河穀羅縣有紫澤,其水紫色。
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又同孳。《荀子·非十二子篇》紫然洞然。《註》紫,與孳同。柔弱之貌。
【檀】
檀【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徒干切《集韻》唐干切《正韻》唐闌切,音壇。《說文》木也。《詩·小雅》爰有樹檀。《註》善木。《鄭風》無折我樹檀。《註》强韌之木。《周禮·冬官考工記》鄭註:輻以檀。
又《本草》紫檀白檀。《綱目》總謂之旃檀。
又州名。《前漢·地理志》白檀縣,屬漁陽郡。唐置檀州。
又姓。《統譜》齊公族有食瑕丘檀城,因以爲氏。
又《集韻》時戰切,音善。人名。春秋饔人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