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携复此辰

出自:明代·韩日缵《送黄逢一请告归省》

拼音:[fēn,fèn][xié][fù][cǐ][chén]

平仄:平平仄仄平

吾爱黄民部,文章似有神。
烟霞供点染,意气自嶙峋。
挟策逢明主,持筹佐计臣。
主藏时举诎,稍食羡惟均。
题柱芳名籍,含香被宠新。
白云愁海甸,飞旆动江津。
马首燕关雪,梅花岭徼春。
祇缘欢菽水,不为忆鲈莼。
倚马君无敌,簉鹓余匪伦。
乍逢消鄙吝,狎处惬因亲。
萧飒兹何日,分携复此辰
乡心大庾道,别意潞河滨。
击筑悲时事,离樽对故人。
淹留嗟久客,京国剧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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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分携】离别。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复】

復【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房六切,音伏。《說文》往來也。《廣韻》返也。《書·舜典》如五器卒乃復。《傳》復,還也。《詩·小雅》言歸思復。

《韻會》答也。《書·說命》說復于王。

《韻會》白也。《禮·曲禮》願有復也。

《韻會》反命也。《周禮·天官》諸臣之復。《註》復,報也,反也。《疏》謂羣臣受王命,使臣行之訖,反報於王也。

招魂曰復。《禮·檀弓》復盡愛之道也。《註》復謂招魂,庶幾其精氣之反。

興復。《諸葛亮·出師表》興復漢室,還於舊都。

姓。《正字通》元有復見心。

州名。《隋書·地理志》後周置復州,大業初改曰沔州。

復陶,官名。《左傳·襄三十年》使爲君復陶。《註》復陶,衣服之官也。

衣名。《左傳·昭十二年》王皮冠秦復陶。《註》秦所遺羽衣也。

《集韻》《韻會》《正韻》方六切,音福。《集韻》重也。《正韻》反覆也。《易·復卦》反復其道。《詩·小雅》顧我復我。《註》謂迴轉反復之也。

《正韻》復,除也。《前漢·高帝紀》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戸勿事。《註》復其身,及一戸之內,皆不徭役也。

與複通。《史記·秦始皇紀》爲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前漢·高帝紀》上從復道上,望見諸將往往耦語。《註》上下有道,故謂之復。

與覆通。《詩·大雅》陶復陶穴。《音義》復,累土於地上。《說文》作覆。

《集韻》《韻會》《正韻》浮富切,浮去聲。《集韻》又也。《增韻》再也。《詩·大雅·大明序》文王有明德,故天復命武王也。

叶房月切,音伐。《韓愈·招揚之罘詩》禮稱獨學陋,易貴不遠復。作詩招之罘,日夕抱饑渴。渴,巨列切。

【此】

此【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

《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辰】

辰【酉集下】【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振,民農時也。《釋名》辰,伸也。物皆伸舒而出也。

時也。《書·臯陶謨》撫于五辰。《註》謂五行之時也。

日也。《左傳·成九年》浹辰之閒。《註》自子至亥,十二日也。

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辰曰執徐。

三辰,日月星也。《左傳·桓二年》三辰旂旗。《疏》日照晝,月照夜,星運行于天,昏明遞匝,民得取其時節,故三者皆爲辰也。

日月合宿謂之辰。《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註》辰,日月所交會之地也。

北辰,天樞也。《爾雅·釋天》北極謂之北辰。《註》北極,天之中,以正四時。

大辰,星名。《春秋·昭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公羊傳》大辰者何,大火也。大火爲大辰,伐爲大辰,北辰亦爲大辰。《註》大火謂心星,伐爲參星。大火與伐所以示民時之早晚,天下所取正。北辰,北極天之中也,故皆謂之大辰。

《爾雅·釋訓》不辰,不時也。《詩·大雅》我生不辰。

《小雅》我辰安在。

叢辰,術家名。《史記·日者傳·叢辰註》猶今之以五行生尅擇日也。

《韻會》州名。古沅陵郡,隋置辰州,以辰溪名。

叶時連切,音禪。《韓愈詩》吾懸日與月,吾繫星與辰。叶先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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