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ōu][fāng][kě,kè][tè][shū]
平仄:平平仄仄平
笄袆有杵臼,誓死竟何如。
靡慝惟髧彼,能成赖藐诸。
歌残黄鹄后,赋就白华馀。
母德辉彤管,幽芳可特书。
出自:明代·韩日缵《谢大行节母何太孺人 其一》
【幽芳】1.清香。亦指香花。 2.比喻高洁的德行。
【特书】特别书写;突出记述。
【幽】
幽【寅集下】【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於虯切《韻會》幺虯切《正韻》於尤切,音呦。《說文》幽隱也。《易·履卦》幽人貞吉。《疏》幽隱之人,守道貞吉。《禮·儒行》幽居而不淫。《疏》君子雖復隱處,常自修整不傾邪也。《後漢·章帝章和元年詔》光照六幽。《註》謂六合幽隱之處也。
又《爾雅·釋詁》幽,微也。《疏》幽者,深微也。《史記·樂書》極幽而不隱。
又《玉篇》幽,深遠也。《易·繫辭》无有遠近幽深。《疏》言易之告人,无問遠之與近,及幽邃深遠之處,皆告之也。《詩·小雅》幽幽南山。《註》幽幽,深遠也。
又《玉篇》幽,不明。《正韻》幽,闇也。《書·舜典》黜陟幽明。《註》黜退其幽者,升進其明者。《禮·檀弓》望反諸幽,求諸鬼神之道也。《註》鬼神處幽闇。
又《正韻》幽,囚也。《史記·太史公自序》幽於縲紲。《楊惲報孫會宗書》身幽北闕。
又州名。《書·舜典》肇十有二州。《傳》禹治水之後,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爾雅·釋地》燕曰幽州。《疏》燕其氣深要,厥性剽疾,故曰幽。幽,要也。
又地名。《左傳·莊十六年》同盟于幽。《註》幽,宋地。
又國名。《山海經》大荒之中,有思幽之國,思士不妻,思女不夫。《註》言其人直思感而氣通,無配合而生子。
又姓。《廣韻》出《姓苑》。
又與黝通。《集韻》黝或作幽。《禮·玉藻》一命縕紱幽衡,再命赤紱幽衡。《註》幽,讀爲黝黑之黝。
又叶於交切,音窔。《道藏歌》迴舞太空嶺,六氣運重幽。我際豈能窮,使爾終不彫。
又《詩·小雅》隰桑有阿,其葉有幽。旣見君子,德音孔膠。《傳》幽,黑色。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特】
特【巳集下】【牛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徒得切《集韻》《韻會》《正韻》敵得切,音棏。《說文》朴特,牛父也。《玉篇》牡牛也。《書·舜典》格于藝祖,用特。《傳》特,一牛也。《禮·郊特牲註》郊者,祭天之名。用一牛,故曰特牲。
又《禮·內則》庶人特豚,士特豕。
又《詩·魏風》胡瞻爾庭有懸特兮。《傳》獸三歲曰特。
又《爾雅·釋獸》豕生,三豵,二師,一特。
又牡馬亦曰特。《廣韻》特,雄也。《周禮·夏官·校人》凡馬,特居四之一。《註》三牝一牡。《又》頒馬攻特。《註》攻特,謂騬之。
又《詩·鄘風》髧彼兩髦,實維我特。《傳》特,匹也。
又《小雅》不思舊姻,求爾新特。《傳》新特,外昏也。
又《韻會》挺立曰特。《詩·秦風》維此奄息,百夫之特。《箋》百夫之中最雄俊也。
又《小雅》瞻彼阪田,有菀其特。《箋》菀然茂特之苗。《禮·聘儀》珪璋特達。
又《儒行》特立獨行。
又《禮·服問》輕者包,重者特。《註》特其葛不變之也。
又《周禮·夏官·司士》孤卿特揖。《註》特揖,一一揖之。
又《爾雅·釋水》士特舟。《註》單船。
又《韻會》但也。《史記·秦始皇紀》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
又《廣韻》亦姓。左傳,晉大夫特宮。《玉篇》或作犆。《集韻》或作字註。
【书】
書【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傷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商居切,,著也。从聿从者。隷省作書。《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註》書契,所以決斷萬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六藝:禮、樂、射、御、書、數。《註》書,六書之品。
又《地官·保氏》乃敎之六藝,五曰六書。《註》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許愼·說文序》黃帝之史倉頡初造書契,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
又書有六體。《前漢·藝文志》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隷書、繆篆、蟲書。
又《說文》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隷書。
又《尙書序疏》諸經史因物立名,物有本形,形從事著,聖賢闡敎,事顯於言,言愜羣心,書而示法,旣書有法,因號曰書。故百氏六經總曰書也。《史記·禮書註》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釋名》書,庶也。紀庶物也。
又《詩·小雅》畏此書。
又《周禮·天官·司書註》主計會之簿書。
又《左傳·昭六年》鄭人鑄書於鼎。
又《左傳·昭六年》叔向使詒子產書。○按卽書牘也。
又《前漢·董仲舒傳》對亡應書者。《註》書,謂詔書也。
又官名。《前漢·成帝紀》初置尙書,員五人。
又《百官公卿表》中書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