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江蓠兮与沅芷

出自:明代·韩日缵《刘母曹夫人从夫任之滇舟次武昌金口驿群鹬冠袭之语逼母母惧不免投江死令子铨部君疏闻赐棹楔旌焉夫人有子三人伯季皆举孝廉仲即铨部也》

拼音:[jiàn][jiāng][lí][xī][yǔ,yù,yú][yuán][zhǐ]

平仄:仄平平平平平仄

若有人兮汉之滨,纫兰蕙兮折芳馨。
遭险屯兮昼晦暝,猿秋啾兮狖夜鸣。
誓九死兮捐所生,水横波兮魂冥冥。
烈皎日兮薄高旻,乘白鼋兮雌霓旌。
要巫咸兮侣湘灵,心悇憛兮何已。
清且泚兮湘水,帝宠嘉兮翟珥。
赐棹楔兮故里,荐江蓠兮与沅芷
夫人幸有兮美子,千秋百祀兮永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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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江蓠】1.红藻的一种,暗红色,细圆柱形,有不规则的分枝。生在海湾浅水中。可用来制造琼脂。 2.古书上说的一种香草。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荐】

荐【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正韻》在甸切《集韻》《韻會》才甸切,音洊。《爾雅·釋言》荐、原,再也。

《國語註》荐,聚也。

《小爾雅》重也。《廣韻》仍也。《左傳·僖十三年》晉荐饑。《爾雅·釋天》仍饑爲荐。

《左傳·襄四年》戎狄荐居。《註》荐,草也,言狄人逐水草而居,徙無常處。

與薦通。《詩·大雅》饑饉薦臻。《說文》荐,薦席也。《六書正譌》俗作洊,非。

【江】

江【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雙切,音杠。水名。《風俗通·山澤篇》江者,貢也。出珍物,可貢獻也。《釋名》江,共也。小江流入其中,所公共也。《說文》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入海。《書·禹貢》岷山導江。《家語》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風雨,不可以涉。

《書·禹貢》三江旣入。《韋昭國語註》吳松江,錢塘江,浦陽江。《郭璞·山海經註》岷山,大江水所出。崍山,南江水所出。崌山,北江水所出。南江,北江,皆東流注於大江。《庾闡·揚都賦註》松江,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爲婁江,東南入海爲東江,幷松江爲三。《前漢·地理志註》三江,謂北江、中江、南江。

九江,在荆州。《書·禹貢》九江孔殷。《正義》江以南,水無大小,俗人皆呼爲江。

州名。春秋時爲吳楚地,秦爲九江郡,晉爲潯陽郡,卽古江州。《地理通釋》漢九江郡,本在江北,而今所謂江州者,實武昌郡之柴桑縣。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又自江北徙治江南,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實非古江州地也。

姓。本伯益之後,爵封于江,後以國爲氏。

星名。《史記·天官書》天潢旁江星。江星動,人涉水。

帝江,神鳥。出天山,識歌舞。見《山海經》。

《韻補》叶古紅切,音公。《楚辭·九章》將運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去終古之所居兮,今逍遙而來東。今滇語呼江爲公。

名江魚爲公魚。

【蓠】

蘺【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5画部外筆画:19画

《唐韻》呂支切《韻會》鄰知切,音離。《說文》江蘺蘼蕪。《爾雅註》楚謂之蘺,晉謂之䖀,齊謂之茝。《司馬相如·上林賦》被以江蘺。

《淮南子·秦族訓》蘺先稻熟,而農夫薅之者,不以小利害大穫。《註》蘺,水稗也。

藩蘺。《前漢·陳涉項籍傳贊》築長城而守藩蘺。

《唐韻古音》音羅。《離騷》又况揭車與江蘺。叶上華字。

【兮】

兮【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奚。《說文》語有所稽也。从丂八,象氣越丂也。《徐曰》爲有稽考,未便言之。言兮則語當駐,駐則氣越丂也。《增韻》歌辭也。

通作猗。《書·秦誓》斷斷猗,大學引作兮。《莊子·大宗師》我猶爲人猗。

與侯通。《史記·樂書》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註》索隱曰:沛詩有三兮,故曰三侯,卽大風歌。《韻會》歐陽氏曰:俗作〈丷下丅〉。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沅】

沅【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愚袁切,音元。水名。《說文》水出牂牁故且蘭,東北入江。《山海經》沅水出象郡鐔城西。《註》象郡,今日南也。《尚書·日記》楚中九江,五曰沅江,出沅州西蠻界。《水經》沅水出牂牁且蘭縣,爲旁溝水,又東至鐔城縣爲沅。《楚辭·九歌》沅有芷兮澧有蘭。

州縣名。《廣輿記》屬湖廣辰州府,漢武陵地,唐沅州。

有沅陵縣。

常德府有沅江縣。

雲南有鎭沅府。

《集韻》《正韻》五遠切,音阮。義同。

【芷】

芷【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韻會》《正韻》諸市切,音止。白芷,藥名。《本草》一名芳香,一名澤芬,生河東川谷中,主長肌膚,潤澤顏色,可作面脂。《荀子·勸學篇》蘭槐之根是爲芷。《屈原·離騷》扈江蘺與辟芷兮。

地名。《前漢·夏侯嬰傳》戰于藍田芷陽。《註》芷陽,後爲霸陵縣。◎按芷陽《史記》作茝陽,音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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