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
鏗【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口莖切《集韻》《韻會》丘耕切《正韻》丘庚切,音䃘。《玉篇》鏗鏘,金石聲。《禮·樂記》鐘聲鏗。《疏》言金鐘之聲鏗鏗然。《前漢·禮樂志》但能紀其鏗鎗鼓舞。《註》鏗鎗,金石之聲。《集韻》或作鍞銵。
又《韻會》琴聲。《論語》鼓瑟希,鏗爾。
又《廣韻》撞也。《楚辭·招魂》鏗鍾搖簴。《註》鏗,撞也。《班固·東都賦》發鯨魚,鏗華鍾。
又人名。《楚辭·天問》彭鏗斟雉帝何饗。《註》彭鏗,彭祖也。《神仙傳》彭祖,姓籛名鏗。
【然】
然【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如延切,音䔳。《說文》燒也。《註》徐鉉曰俗作燃。蓋后人增加。《孟子》若火之始然。《管子·弟子職》蒸閒容蒸,然者處下。《文劉績曰》古者,束薪蒸以爲燭。蒸,細薪也。稍寬其束,使其蒸閒可各容一蒸,以通火氣。
又使已然者居下,未然者居上,則火易然也。《集韻》通作䕼。
又《玉篇》許也,如是也。譍言也。《史記·張耳陳餘傳》此固趙國立名義不侵爲然諾者也。
又《廣韻》語助。《禮·檀弓》歲旱,穆公召縣子而問然。《註》然之言焉也。
又《廣韻》如也。《詩·邶風》惠然肯來。《禮·檀弓》貿貿然來。
又承上接下語。《禮·曲禮》然後客坐。
又《檀弓》然則盍行乎。《文王世子》然而衆知父子之道矣。
又《禮·祭義》國人稱願,然曰:幸哉有子如此。《註》然猶而也。
又果然,獸名。《周禮·春官·巾車》然。字註。
又率然,蛇名。《孫子·九地篇》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
又連然,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連然有鹽官。
又燕然,山名。《前漢·匈奴傳》至速邪烏燕然山。
又姓。《左傳》楚然丹。鄭然明。
又叶而鄰切,音人。《劉向·列女贊》齊女傅母,防女未然,莊姜亦材,卒能脩身。《馬融·東巡頌》散齊卽畢,越翼良辰,棫槱增積,烈火燔然。
【响】
響【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3画
〔古文〕許兩切,音享。《說文》聲也。从音鄕聲。《註》徐鍇曰:聲之外曰響。響猶怳也,怳怳然浮也。實而精者曰聲,朴而浮者曰響。響之附聲,如影之著形。《玉篇》應聲也。《書·大禹謨》惟影響。
又方響,樂器。《杜陽雜編》太和九年,宮人沈阿翹進白玉方響。《集韻》或作㗽。《韻會》又作鄕。通作嚮饗。
【环】
環【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戸關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關切,音還。《說文》璧屬也。《玉篇》玉環。《爾雅·釋器》肉好若一謂之環。《註》邊孔適等。《禮·經解》行步則有環佩之聲。《註》環取其無窮。
又《玉篇》繞也。《正韻》回繞也。《禮·雜記》小斂環絰。《疏》環絰是周回纏繞之名。《周禮·冬官考工記》環涂七軌。《註》故書環或作轘,環涂謂環城之道。
又《周禮·春官·樂師》環拜以鐘鼓爲節。《註》環,猶旋也。
又《儀禮·士喪禮》布巾環幅不鑿。《註》環幅廣袤等也。
又《釋名》刀本曰環,形似環也。
又《詩·秦風》游環脅驅。《傳》游環,靷環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良鼓瑕如積環。《疏》瑕與環皆謂漆之文理。
又姓。《史記·田敬仲世家》環淵之徒七十六人。《註》楚人孟子傳云:環淵著書上下篇。《五音集韻》古有楚賢者環淵,後有環齊,撰要略一部。
又人名。《左傳·襄十四年》今余命女環。《註》齊靈公名。《戰國策》楚王問於范環。《釋文》環,史作蠉。
又官名。《左傳·文元年》且掌環列之尹。《註》宮衞之官。《周禮·夏官》環人掌致師,察軍慝,環四方之故。《註》巡察內外,若環之相循不窮。致師,謂犯敵以誘其出。軍慝,謂敵懷詐潛入我師也。四方有兵戎之故,則環繞而巡之。
又器名。《揚子·方言》㯂,宋魏楚江淮之閒謂之繯。或謂之環。《註》㯂,絲蠶簿橫也。
又水名。《山海經》泰山環水出焉。
又州名。《韻會》古朔方鳴沙之地,隋置環州,以大河環曲名焉。
又廣南化外,唐開生獠,置環州。
又《韻會》環玉,國名。
又環狗,海外國名。《山海經》環狗,其爲人,獸首人身。
又通作圜。《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火以圜。《註》圜形似火,如半環然。
又通作瑗。《前漢·五行志》宮門銅瑗。
又《集韻》《韻會》《正韻》胡慣切,音患。《集韻》卻也。《周禮·夏官》環人。劉昌宗讀。
又《韻會》繞也,周迴也。《前漢·高帝紀》守濮陽環水。《註》環,音宦,決水以自環守爲固也。
又《項羽傳》故因環封之三縣。《註》繞南皮三縣以封之。環音宦。
又《韻補》叶胡涓切,音懸。《馬融·廣成頌》棲鳳鳥於高梧,宿麒麟於西園。納僬僥之珍羽,受王母之白環。
又叶胡玩切,音換。《班固·西都賦》徇以離宮別寢,承以崇臺閒館。煥若列宿,紫宮是環。
又叶熒絹切,音眩。《王延壽·魯靈光殿賦》連閣承宮,馳道周環。陽榭外望,高樓飛觀。長途升降,軒檻曼延。延音衍去聲。
【玦】
玦【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穴切《正韻》居穴切,音決。《說文》玉佩也。《廣韻》佩如環而有缺,逐臣待命於境,賜環則返,賜玦則絕。義取訣。《史記·項羽紀》范增數以手循玦示項羽。《前漢·五行志》佩之金。《註》師古曰:半環曰玦。《白虎通》君子能決斷則佩玦。玦,環之不周也。
又射者著於右手大指以鉤弦者亦謂之玦。《禮·內則》右佩玦。《詩·衞風·童子佩韘傳》韘,玦也。《疏》玦,挾矢時所以持弦飾也。《釋文》玦,本又作決。《小雅》決拾旣佽。
又《詩話》紫玉玦茶也,烏玉玦墨也。《蘇軾·謝惠茶詩》空煩赤泥印,遠致紫玉玦。《孫莘老寄墨詩》近者唐夫子,遠致烏玉玦。《集韻》或作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