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
乃【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柰上聲。語辭。《莊子·逍遙遊》而後乃今培風。
又承上起下之辭。《爾雅·序疏》若乃者,因上起下語。
又繼事之辭。《書·堯典》乃命羲和。
又辭之難也。《公羊傳·宣八年》而者何,難也。乃者何,難也。曷爲或言而,或言乃,乃難乎而也。
又辭之緩也。《周禮·秋官·小司》乃致事。《註》乃,緩辭。
又語已辭。《韓愈·鬭雞聮句》一噴一醒然,再接再礪乃。《註》用費誓礪乃鋒刃語也。
又《王禕詩》兹焉舍我去,契闊將無乃。
又爾汝之稱。《書·大禹謨》惟乃之休。《註》乃,猶汝也。
又某也。《禮·雜記》祝稱卜葬虞子孫曰哀,夫曰乃。《註》乃某卜葬其妻某氏。
又彼也。《莊子·大宗師》孟孫氏人哭亦哭,是自其所以乃。
又《唐書·南蠻傳》昔有人見二羊海岸,彊者則見,弱者入山,時人謂之來乃。來乃者,勝勢也。
又地名。《元史·地理志》新添葛蠻安撫司,都鎮馬乃等處。
又果名。《桂海虞衡志》特乃子,狀似榧,而圓長端正。
又《玉篇》或作廼。《詩·大雅》廼慰廼止,廼左廼右。《前漢·項籍傳》必欲烹廼公。
又《正韻》依亥切,哀上聲。《字彙》款乃,棹船相應聲。黃山谷曰:款乃,湖中節歌聲。《正字通》款乃,本作欸乃。今行船搖櫓,戛軋聲似之。《柳宗元詩》欸乃一聲山水綠。《元結·湖南欸乃曲》讀如矮靄是也。《劉蛻·湖中歌》靄廼。《劉言史·瀟湘詩》曖廼皆欸乃之譌。◎按欸,亞改切,應也。後人因柳集註有云:一本作襖靄。遂直音欸爲襖,乃爲靄,不知彼註自謂別本作襖靄,非謂欸乃當音襖靄也。《正韻》上聲解韻乃音靄,引柳詩:欸乃讀如襖靄。而上聲巧韻襖部不收款。去聲泰韻,乃音愛,亦引柳詩:欸乃讀如懊愛。而去聲效韻奧部不收款。至若旱韻,收款音窾,絕不註明有襖懊二音,此可證款不音襖懊,而欸之譌作款明矣。
又乃有靄音,無愛音。《正韻》增音愛,非。
又《字彙》《正字通》旣明辨款不音襖,欸譌作款,而《字彙》欠部款音襖,棹船相應聲。《正字通》櫓聲,自相矛盾,尤非。
【反】
反【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返。《說文》覆也。从又,厂。《詩·周頌》福祿來反。《註》言福祿之來,反覆不厭也。
又《前漢·勝傳》使者五反。《註》師古曰:反,謂回還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孚袁切《正韻》孚艱切,音幡。《廣韻》斷獄平反。《韻會》錄囚平反之,謂舉活罪人也。《增韻》理正幽枉也。《前漢·食貨志》杜周治之,獄少反者。《註》反,音幡。
又通作翻。《前漢·張安世傳》反水漿。
又《集韻》《韻會》部版切,翻上聲。《集韻》難也。《詩·小雅》威儀反反。沈重讀。
又《集韻》方願切,音販。難也。《詩·小雅》威儀反反。毛萇說。一曰順習貌。
又《正韻》販亦作反。《荀子·儒效篇》積反貨而爲商賈。
又《集韻》孚萬切,音娩。覆也。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安】
安【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寒切,案平聲。《說文》靜也,从女,在宀下。《廣韻》徐也,止也。《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註》安安,自然性之也。《益稷》安汝止。《註》謂止於至善也。
又寧也,定也。《書·臯陶謨》在知人,在安民。《齊語》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
又危之對也。《前漢·賈誼傳》置之安處則安,置之危處則危。
又佚樂也。《禮·表記》君子莊敬日强,安肆日偸。《左傳·僖二十三年》懷與安實敗名。
又《諡法》和好不爭曰安。
又何也。《禮·檀弓》吾將安仰。《楚辭·天問》九天之際,安放安屬。
又與焉同。《正字通》安之於焉,猶何之於曷,音別義通。
又姓。《風俗通》漢太守安成,唐安金藏。
又安期,安平,俱複姓。
又州名,春秋時鄖國,漢屬江夏郡,宋改爲安州。
又叶烏前切,音煙。《詩·大雅》執訊連連,攸馘安安。
又叶於眞切,音因。《蘇軾·李仲蒙哀辭》矯矯犖犖,自貴珍兮。欺世幻俗。內弗安兮。
【宅】
宅【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澤。《說文》宅,所托也。《爾雅·釋言》居也。《疏》謂居處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書·禹貢》四隩旣宅。《召誥》太保朝至于洛卜宅。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
又所居之位亦曰宅。《書·舜典》使宅百揆。
又《立政》克用三宅三俊。《註》宅以位言,俊以德言。三宅,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
又《禮·郊特牲》土反其宅。
又定也。《書·康誥》亦惟助王宅天命。《註》安定天命也。
又宅兆亦曰宅。《禮·雜記》大夫卜宅與葬日。
又叶徒落切,音鐸。《詩·小雅》其究安宅。叶上作。《大雅》乃眷西顧,此維與宅。叶上廓莫。《集韻》或作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