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青禽寄与

出自:清代·樊增祥《齐天乐 己卯春初寄子珍都门》

拼音:[qiàn][qīng][qín][jì][yǔ,yù,yú]

平仄:仄平平仄平

雕轮试碾瀛洲路,萋萋又生芳草。
锦树垂灯,冰河试艇,约略春回琼岛。
花砖步早。
看袖拂宫黄,御烟微袅。
苑柳依依,认人犹是旧时貌。
离人江上望极,倩青禽寄与,芳绪多少。
解玉烟皋,传梅水驿,别是新来怀抱。
风情渐老。
自小别吴江,便疏歌笑。
回首瑶京,碧天云缥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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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青禽】1.《艺文类聚》卷九一引旧题汉班固《汉武故事》﹕"钩弋夫人卒﹐上为起通灵台﹐常有一青鸟集台上。"后遂以"青禽"为悼念死者之典。 2.即青鸟。喻信使。 3.即青琴。古神女名。
【寄与】1.传送给。 2.犹致送,赠送。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倩】

倩【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韻會》《正韻》倉甸切,千去聲。美好也。《說文》男子之美稱,若草木之蔥蒨也。蕭望之字長倩,東方朔字曼倩,皆美也。

《詩·衞風》巧笑倩兮。《傳》好口輔也。

《集韻》《韻會》《正韻》七正切,淸去聲。《揚子·方言》東齊之閒,壻謂之倩。

凡假代及暫雇使令亦曰倩。《琳·爲曹洪與魏文帝書》怪乃輕其家丘,謂爲倩人。

【青】

靑【戌集中】【青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倉經切,音鶄。《說文》東方色也。《釋名》靑,生也。象物之生時色也。《書·禹貢》厥土靑黎。《荀子·勸學篇》靑出之藍而靑於藍。

神名。《史記·封禪書》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靑帝。

州名。《書·禹貢》海岱惟靑州。

鳥名。《禮·曲禮》前有水,則載靑旌。《註》靑,靑雀,水鳥。

木名。《庾信·步虛詞》空靑爲一林。《註》雲笈七籤,玉淸天中有樹,似松,名曰空靑之林。

《廣韻》男靑、女靑,皆木名。出羅浮山記。

果名。靑子,橄欖也。《蘇軾詩》紛紛靑子落紅鹽。

藥名。《本草綱目》空靑,腹中空,破之有漿,治眼疾。一名楊梅靑。《又》白靑,治目疾,色深者爲石靑,淡者爲碧靑。淮南子畢萬術云:白靑,得鐵卽化爲銅。

曾靑、綠靑、扁靑、綠膚靑,詳《本草綱目》。

《韻會》竹皮曰靑。《後漢·吳祐傳》殺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

《唐·李肇·翰林志》凡大淸宮道觀薦告詞文,用靑藤紙朱字,謂之靑詞。

《李綽·歲時紀》上巳曲江禊飮,曰踏靑。

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複姓三氏,漢有靑烏子。

有靑牛氏,靑陽氏。

《集韻》《韻會》子丁切。與菁同。《詩·衞風》綠竹靑靑。《傳》靑靑,茂盛貌。《釋文》靑,子丁反。本亦作菁。

《小雅》其葉靑靑。《釋文》靑,子零反。

【禽】

禽【午集下】【禸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琴。《爾雅·釋鳥》二足而羽謂之禽,四足而毛謂之獸。《白虎通》禽,鳥獸總名,言爲人禽制也。《孔穎達云》王用三驅失前禽,則驅走者亦曰禽。《于越志》臨川吳澄問東隅吳正道禽獸二字,正道曰:禽卽獸也。曰:兩翼爲禽,四足爲獸,何以言。曰:禮不云乎,猩猩能言,不離禽獸。

《韻會》鳥獸未孕曰禽。

戰勝執獲曰禽。《左傳·僖三十三年》外僕髠屯禽之以獻。通作擒。

姓。《左傳》魯大夫禽鄭。《高士傳》禽慶。

叶渠容切,音窮。《易林》吉日車攻,田弋獲禽。宣王飮酒,以告嘉功。

《字彙補》龍支切,音離。《魏志·和洽傳》諡侯子禽。

【寄】

寄【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居義切《正韻》吉器切,音記。《說文》托也。《增韻》寓也。《周語》國無寄寓。《註》不爲廬舍以寄羈旅之客也。

《齊語》管子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

《廣韻》附也。《增韻》傳也。《禮·王制》東方曰寄。《註》東方通言之官,謂傳寄東方之言也。

郊遂寄棘,屛退不率敎者於遠方曰寄。

《史記·酷吏傳》請寄無所聽。《註》請寄,猶囑托也。

寄生,草名。

寄居,小蟹名。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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