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ī][tóng][jìng,chēng][sǎo,sào][nán,nā][yán][dì,de]
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
罨画溪山玉不如。
安排庭榭待潜夫。
捣辛好佐双弓米,放子初成二寸鱼。
临水畔,种双梧。
偶然一叶下阶除。
奚童净扫南檐地,叩齿焚香读道书。
【奚童】1.亦作"奚僮"。 2.未成年的男仆。
【奚】
奚【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兮。隷役也。《周禮·天官》酒人奚三百人。《註》奚,猶今官婢。通作㜎傒。《唐書·李賀傳》賀小奚奴背古錦囊,遇所得詩,投囊中。
又地名。《春秋·桓十七年》及齊師戰于奚。《註》魯地。
又山名。大奚山,在廣州,距佛堂門海三百里,潮汐相通,見《南粵志》。
又驒奚,駿馬名。《前漢·匈奴傳》騊駼驒奚。《註》驒,音顚,生七日而超其母。
又羊奚,草名。《本草綱目》羊奚比乎石筍子。
又疑問辭。《論語》子奚不爲政。《孟子》奚不去也。
又姓。夏車正奚仲,北魏奚牧。《說文》奚,大腹也,从大,省聲。《正字通》說文專說大腹,非是。
【童】
童【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獨也。言童子未有室家者也。《增韻》十五以下謂之童子。《易·蒙卦》匪我求童蒙。《詩·衞風》童子佩觿。《穀梁傳·昭十九年》羈貫成童。《註》成童,八歲以上。
又《增韻》女亦稱童子。《禮·記註》女子子在室,亦童子也。
又邦君妻自稱之謙辭。《論語》夫人自稱曰小童。
又牛羊之無角者曰童。《易·大畜》童牛之牿。《詩·大雅》俾出童羖。
又《釋名》山無草木曰童,若童子未冠然。《莊子·徐無鬼》堯聞舜之賢,舉之童土之地。《註》童土,無草木地。
又地名。《前漢·功臣表》童鄕侯鐘祖。
又草名。《爾雅疏》寓木,一名宛童。
又稂,一名童梁。
又童童,盛貌。《蜀志》先主舍東南角桑樹童童,如小車蓋。
又《篇海》男有罪爲奴曰童使。《易·旅卦》得童僕貞。《前漢·貨殖傳》童手指千。《註》童,奴婢也。《韻會補》童,奴也,幼也。今文僮幼字作童,童僕字作僮,相承失也。
又姓。《急就篇註》顓頊子號老童,其後爲姓。《廣韻》漢有琅邪內史童仲玉。
又《集韻》諸容切,音鐘。《公羊傳·桓十一年》公會宋公于夫童。《註》童,音鐘。左氏穀梁皆作鐘。
又借作同。《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註》童,同也。聲之譌也。
又叶徒黃切。《韓愈·此日足可惜詩》驚波暗合沓,星宿爭翻芒。馬乏復悲鳴,左右泣僕童。
【净】
凈【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楚耕切《集韻》初耕切,音琤。冷貌。
【扫】
掃【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蘇老切,音嫂。弃也,拚除也。《詩·大雅》洒掃廷內。
又鬧掃,髻名。《三夢記》鬧掃,猶盤雅墮馬之類也。唐詩云:還梳鬧掃學宮妝。
又《唐韻》《廣韻》蘇到切《集韻》《韻會》《正韻》先到切,音譟。義同。《論語》當洒掃應對進退,則可矣。本作埽。
又與騷通。別詳土部,馬部。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又《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檐】
檐【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余廉切《正韻》移廉切,音鹽。《說文》㮰也。《徐曰》俗作簷,非是。《禮·明堂位》復廟重檐。《註》重檐,外檐下壁復安板檐,以避風雨。見梠字註。
又見樀字註。
又別作櫩。《何晏·景福殿賦》飛櫩翼以軒翥。《韻會》又作厃。《揚子·方言》秦謂之桷,齊謂之厃。
又《集韻》《韻會》《正韻》都濫切,音擔。通作檐。《管子·七法篇》不明于則,而欲出號令,猶檐竿而欲定其未。
又星名。《爾雅·釋天》河鼓謂之牽牛。《郭註》荆楚人呼牽牛星爲檐鼓。檐者荷也。厃字原作下厂。
【地】
地【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埊列也。《白虎通》地者,易也。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釋名》地,底也,其體底下,載萬物也。《易·說卦傳》坤爲地。《內經》岐伯曰:地爲人之下,太虛之中。黃帝曰:馮乎。曰:大氣舉之。《周禮·地官》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博物志》地以名山爲輔佐,石爲之骨,川爲之脈,艸木爲之毛,土爲之肉。
又第也,但也。《前漢·丙吉傳》西曹地忍之。
又叶徒何切,音沱。《屈原·橘頌》閉目自愼,終不失過兮。秉德無私,參天地兮。《揚雄·羽獵賦》鳥不及飛,獸不得過,軍驚師駭,刮野埽地。○按吳棫收地入箇韻,音隋,則過可如字讀,沱隋亦平去閒耳。本作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