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与眉峰远翠

出自:清代·樊增祥《金缕曲 今疋和七娘子词,再赋二解调石甫 其三》

拼音:[fēn,fèn][yǔ,yù,yú][méi][fēng][yuǎn,yuàn][cuì]

平仄:平平平平仄仄

酒令灯前试。
拍阑干、明挑暗逗,任郎游戏。
鸳梦方长莲漏短,再展蟆更一擂。
凭默数、星杓躔次。
二十八翻红友曲,恰四分、取一为名字。
八六子,好昆季。
天孙襄驾河滨止。
愿朝朝、卯时到酉,个侬欢喜。
山是牡丹城里好,分与眉峰远翠
休错认、崔娘廿四。
若与五郎成二美,把多生、昙果今生记。
读诗者,三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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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分与】分给。
【眉峰】1.亦作"眉峯"。 2.眉毛;眉头。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眉】

眉【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陽立于二,故眉長二寸。《註》攝提二星頗曲,人眉似之。

《揚子·方言》東齊謂老曰眉。《郭璞註》言秀眉也。《詩·豳風》爲此春酒,以介眉壽。《註》豪眉也。

渠眉,玉飾之溝瑑也。《周禮·春官·典瑞》駔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

井邊地曰眉。《前漢·游俠傳》揚雄酒箴曰:觀瓶之居,居井之眉。《註》若人目上之有眉也。

姓。宋眉壽,明眉旭。

《韻會》通作麋。《大戴禮·主言篇》孔子愀然揚麋。《荀子·非相篇》伊尹之狀,面無須麋。

通作嵋。峨嵋山,在蜀嘉定府峨眉縣南百里,兩山相對如蛾眉。

州名。魏置眉州,因峨眉山爲名。○按《說文》本作睂,从目,象睂之形。上象額理也。徐曰:仌,頟理也。指事。隸作眉,《字彙補》又作,非。

【峰】

峰【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同峯。

【远】

遠【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爰上聲。《說文》遼也。《廣韻》遙遠也。《正韻》指遠近定體也。

《廣韻》《集韻》《韻會》于願切《正韻》于怨切,爰去聲。《正韻》遠之也。遠近之遠上聲,如《詩》其人則遠之類。遠離之遠去聲,如《論語》敬鬼神而遠之之類是也。

叶于員切,音淵。《詩·小雅》爾之遠矣,民胥然矣。俗作逺。

【翠】

翠【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七醉切,音綷。《說文》靑羽雀也。出鬰林。《爾雅·釋鳥》翠鷸。《註》似燕,紺色。《疏》李巡曰:鷸一名曰翠,其羽可以爲飾。樊光云:靑羽。出交州。《前漢·賈山傳》飾以翡翠。《註》雄曰翡,雌曰翠。

《南越王趙陀傳》翠鳥幹。《博物志》翡身通黑,惟胸前背上翼後有赤毛。翠身通靑黃,惟六翩上毛長寸餘靑,其飛則羽鳴翠翡翠翡然,因以爲名。

《禮·內則》舒雁翠。《註》舒鴈,鵝也。翠,尾肉也。

《爾雅·釋山》未及上翠微。《疏》謂未及頂上,在旁陂陀之處,名翠微。一說山氣靑縹色,故曰翠微。

姓。《急就篇註》翠氏,楚景萃之後也。避入關三遷,懷土逃匿,改姓爲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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