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ún][shù][cái][zhǐ][chǐ,chě]
平仄:平仄平仄仄
名山蕴真气,地脉显灵液。
澄源古石深,乳窦寒泉滴。
锵锵激清响,湛湛凝沈碧。
中朝赐告还,杖策遂登历。
因寻禅栖侣,复值亲知客。
芳兰袭华裾,嘉羞荐瑶席。
诸公属青年,愧我发垂白。
同逢圣明代,欢乐殊未极。
明晨将戒行,分袂欲成戚。
后会良有期,别离何足惜。
京华望东吴,云树才咫尺。
【云树】1.云和树。 2.高耸入云的树木。 3.比喻朋友阔别远隔。
【云】
云【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
又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
又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
又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
又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
又云云:衆語也。《前漢·汲黯傳》上曰,吾欲云云。《註》猶言如此如此也。
又云云:山名。《前漢·郊祀志》封大山禪云云:《註》云云:太山下小山。
又云爲。《易·繫辭》變化云爲。
又姓。漢云敞。
又與芸同。《莊子·在宥篇》萬物云云。《註》盛貌。老子作芸芸。
又紛云:興作貌。《呂覽·圜道篇》雲氣西行云云然。《前漢·司馬相如傳》威武紛云。俗作紜。
又《韻補》叶于先切,言也。《韓愈·剝啄行》我謝再拜,汝無復云。往追不及,來可待焉。
【树】
樹【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殊去聲。《說文》生植之總名。《左傳·昭二年》季氏有嘉樹,宣子譽之。《禮·祭義》樹木以時伐焉。《淮南子·原道訓》萍樹根于水,木樹根于土。
又《爾雅·釋宮》屛謂之樹。《論語》邦君樹塞門。
又《揚子·方言》牀謂之杠。北燕、朝鮮閒謂之樹。
又獸名。《儀禮·鄉射禮》君國中射則皮樹中。《註》皮樹,獸名。謂皮作樹形以射之。
又姓也。《後魏·官氏志》樹洛于氏。後改爲樹氏。
又《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臣庾切,音豎。扶樹也。《徐鍇曰》樹之言豎也。種樹曰樹。《易·繫辭》古之葬者,不封不樹。《詩·小雅》荏染柔木,君子樹之。往來行人,心焉數之。
又立也。《書·說命》樹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師長。《泰誓》樹德務滋,除惡務本。《畢命》彰善癉惡,樹之風聲。
又諸侯之適子,天子命爲之嗣者,曰樹子。《穀梁傳·僖九年》無易樹子。俗作,非。
【才】
才【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昨哉切《集韻》《韻會》《正韻》牆來切,音裁。《說文》艸木之初也。从丨,上貫一,將生枝葉。一,地也。《徐曰》上一,初生岐枝。下一,地也。《六書正譌》才,木質也。在地爲木,旣伐爲才,象其枝根斬伐之餘。从木省。別作材,非。
又天地人爲三才。《易·繫辭》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一曰能也。《禮·文王世子》必取賢斂才焉。《論語》才難,不其然乎。《前漢·武帝紀》其令州縣舉茂才異等。《唐書·百官志》擇人以四才。《邵堯夫曰》臨大事然後見才之難。才者,天之良質也,學者所以成其才也。
又質也,力也。《詩·魯頌》思無期,思馬斯才。《傳》多材也。《孟子》非天之降才爾殊也。《近思錄》性出於天,才出於氣,氣淸則才淸,氣濁則才濁。
又姓。明尙書才寬。
又《集韻》通作材。《說文》材,水挺也。从木,才聲。《徐曰》木勁直可用,故曰入山掄可爲材者。人之有才,義出於此。
又《正韻》與纔通。古用才爲纔始字。《晉書·謝混傳》才小冨貴,便豫人家事。
又與裁通。《戰國策》惟王才之。
又與財通。《前漢·揚雄傳》財足以奉宗廟。
又《集韻》將來切,與哉同。亦始也。《爾雅·釋詁疏》哉,古文作才。以聲近,借爲哉始之哉。
又作代切,音再。義同。
又叶卽由切,音遒。《焦氏·易林》季子多才,使我不憂。
【咫】
咫【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周制,寸尺咫尋,皆以人之體爲法。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周尺也。《左傳·僖九年》天威不違顏咫尺。《晉語》文公學讀書於臼季,三日,曰:吾不能行也,咫聞則多矣。《註》咫,咫尺閒也。《魯語》肅愼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
又《楚語》是知天咫,安知民則。《註》咫言少也,言少知天道耳,何知治民之法。
又《酉陽雜俎》書目有天咫。《集韻》或作。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