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酝】
醞【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正韻》於問切《集韻》《韻會》紆問切,音慍。《說文》釀也。《玉篇》釀酒也。《張衡·南都賦》酒則九醞甘醴,十旬兼淸。《註》九醞、十旬,皆以釀法名酒也。《王僧達·答顏延年詩》春醞時獻斟。
又《正韻》醞藉含蓄。《前漢·薛廣德傳》廣德爲人溫雅有醞藉。《註》師古曰:醞,言如醞釀也。《北史·崔瞻傳》自太保以後重吏事,謂容止醞藉者爲潦倒,瞻終不攺。
又《集韻》通作溫。《詩·小雅》飮酒溫克。《箋》猶能醞藉自持以勝。《陸德明·音義》溫去聲。《禮·禮器》溫之至也。《註》爲溫藉,溫與醞通。
又《廣韻》於粉切《集韻》委隕切《韻會》《正韻》委粉切,音惲。義同。
【名】
名【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幷切《集韻》《韻會》彌幷切《正韻》眉兵切,音詺。《說文》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玉篇》號也。《廣韻》名字也。《春秋·說題》名,成也。《左傳·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公問名于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
又自呼名也。《禮·曲禮》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又呼人之名也。《禮·曲禮》國君不名卿老世婦。
又名譽也。《易·乾卦》不易乎世,不成乎名。
又《春秋·說題》名,大也。《書·武成》告于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疏》山川大,乃有名,名大互言之耳。
又名號也。《儀禮·士昏禮》請問名。《疏》問名,問姓氏也。名有二種,一是名字之名,一是名號之名。孔安國註尚書,以舜爲名。鄭君目錄,以曾子爲姓名,亦據子爲名,皆是名號爲名者也。今以姓氏爲名,亦名號之類。《周語》有不貢,則修名。《註》名謂尊職貢之名號。
又號令也。《周語》言以信名。《註》信,審也。名,號令也。
又文字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于方。《註》名書,文也,今謂之字。《疏》名者,卽今之文字也。《周禮·秋官·大行人》諭書名。《註》書名,書之字也,古曰名。
又《春秋·解題》名,功也。《周語》勤百姓以爲己名。《註》功也。
又《釋名》名,明也,明實事使分明也。
又《爾雅·釋訓》目上爲名。《註》眉眼之閒。《說文》引《詩·齊風》作猗嗟䫤兮。
又姓。《廣韻》左傳楚大夫彭名之後,唐名初撰公侯政術十卷。
又與命通。《史記·天官書》免七命。《註》免星有七名。
又《張耳傳》亾命遊外黃。《註》脫名逃籍也。
又《集韻》忙經切,音冥。與銘同。志也。詳金部銘字註。
又《集韻》彌正切,洺去聲。與詺同。目諸物也。詳言部詺字註。
又叶彌延切,音綿。《道藏歌》挺自嘉會,金書東華名。賢安密所戒,相期陽洛汧。
又叶莫陽切,音辭》子父易封,三王守名。延延百載,以有成王。
又叶必仞切,音儐。《張華鮑元泰誄》烈考中丞,妙世顯名。峩峩先生,誕資英俊。
【果】
果【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火切,音裹。《說文》木實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易·說卦》乾爲天,爲木果。《註》果實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周禮·地官》甸師共野果蓏之屬。《應劭曰》木曰果,草曰蓏。《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
又勝也,尅也。《左傳·宣二年》殺敵爲果,致果爲毅。
又決也。《禮·內則》將爲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
又驗也。《宋書·后妃傳》今果然矣。
又釋氏因果。《隋書·經籍志》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
又果然,獸名。《宋國史補》揚州取一果然,數十果然可得。
又《爾雅·釋蟲》果蠃,蒲盧。《疏》細腰蠭也。
又與惈通。《左思·吳都賦》風俗以韰果爲嫿。《方言》惈,勇也,古字通。
又《集韻》《韻會》苦果切。音顆。果然。飽貌。《莊子·逍遙遊》三餐而反,腹猶果然。
又《唐韻》《集韻》《韻會》同婐。女侍也。《孟子》二女果。
又通裸。《廣韻》赤體也。
又《集韻》《韻會》與祼通。《周禮·春官·大宗伯》大賔客則攝而載果。《小宗伯》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將。
又魯火切,音臝。《周禮·春官·宗伯》龜人掌六龜之屬,東龜曰果屬。字从田从木,今趨便作果,俗作菓,非。
【加】
加【子集下】【力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也。《玉篇》益也。《論語》又何加焉。
又《廣韻》上也,陵也。《論語》吾亦欲無加諸人。《註》陵也。
又《增韻》施也,著也。《禮·冠義》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
又《韻補》叶居何切,音哥。《東方朔·七諫》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馬蘭踸踔而日加。棄捐葯芷與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
又叶居之切,音姬。《三略》柔有所設,剛有所施。弱有所用,彊有所加。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颁】
頒【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分切,音汾。《廣韻》魚大首。亦衆貌。《詩·小雅》魚在在藻,有頒其首。
又《唐韻》布還切《集韻》《韻會》《正韻》逋還切,音班。《廣韻》布也,賜也。《禮·明堂位》頒度量而天下大服。《註》頒,讀爲班。《周禮·天官·大宰》匪頒。《註》匪,分也。頒,讀爲班布之班,謂班賜也。
又《說文》鬢也。《正韻》頟兩旁曰頒。《孟子》頒白者。《註》頒,班也。頭半白班班者也。
又分也。《書·洛誥》乃惟孺子,頒朕不暇。《傳》我爲政,常若不暇。汝惟小子,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釋文》頒音班。
又甫云反。
又《說文》通作朌。《禮·王制》名山大澤不以朌。《釋文》朌讀爲頒,賦也。
又鳥名。《揚子·方言》戴勝,自關而東或謂之戴頒。
又《揚子·方言》鋪頒,索也。東齊曰鋪頒,猶秦晉言抖藪也。
又古通先韻,連切,音邊。《蘇軾·澄泥硯詩》長安新硯石同堅,不待書來遂許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