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娈十二三

出自:清代·缪重熙《哭适洪季姊》

拼音:[wǎn][luán][shí][èr][sān]

平仄:仄平平仄平

嗟予鲜兄弟,雁行仰诸姊。
季姊最温柔,能得吾亲喜。
喜之滋益恭,孝思殊无比。
清晨洁房栊,傍午进滫瀡。
婉娈十二三,操作成人拟。
幼联中表姻,天然合两美。
綵帖外祖书,忻忻以禽委。
人赘在庚寅,奠雁人所企。
姊也固端操,婿兮亦吉士。
伉俪能相庄,劝游策诚是。
文旌赴梁园,锐意图进取。
姊乃归佐家,黾勉筹食指。
文园忽善病,抱疾旋故里。
侍奉姊益勤,劳劳无暇晷。
一朝殒所天,沉痛不能止。
支拄身虽存,郁结心已死。
从此力不支,委家与其姒。
怜姒处艰屯,屡为质钗珥。
忧贫复悼夫,病发艰步履。
寝疾年复年,缠绵困床笫。
有女泣呱呱,提抱牛衣里。
嗟哉苦节贞,磨折乃至此。
溘逝为悲啼,惨状不胜纪。
童年资调护,恩厚难酬矣。
回忆矢冰怀,卅载清于水。
守义例得旌,孝行复尔尔。
行当乞传铭,阐幽垂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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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婉娈】1.年少美好:婉娈多姿|月白风清人婉娈。 2.眷恋:婉娈徘徊|婉娈我皇。 3.犹言亲爱、深挚:恩情婉娈忽为别,使人莫错乱愁心。
【十二】1.十分之二。 2.特指税率或利率十分之二。 3.形容数量多或程度深。
【二三】1.谓不专一;反复无定。 2.约数,不定数。表示较少的数目,犹言几。 3.约数,不定数。谓二成或三成。 4.约数,不定数。谓第二或第三。 5.约数,不定数。犹言再三,多次。 6.即六。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婉】

婉【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正韻》於阮切《集韻》《韻會》委遠切,音宛。《說文》順也。《左傳·昭三十一年》春秋之稱婉而辨。

婉婉,龍飛貌。《屈原·離騷》駕八龍之婉婉。

《集韻》鄔管切,音盌。美也。《詩·邶風》燕婉之求。徐邈讀。

《正韻》迂絹切,音怨。《詩·齊風》猗嗟孌兮,淸揚婉兮。與下選押。選去聲。

叶胡玩切,音換。《邊讓·章華賦》設長夜之歡飮兮,展中情之燕婉。竭四海之妙珍兮,盡生人之祕翫。妴婉通。

【娈】

孌【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9画

〔古文〕音臠。婉孌,美好貌。《詩·曹風》婉兮孌兮。

從也。

順也,慕也。《詩·小雅》思孌季女逝兮。

《廣韻》力眷切《集韻》《韻會》《正韻》龍眷切,音戀。義同。別作㜻。

《集韻》盧九切,音鸞。女字。

謨還切,音蠻。義同。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二】

二【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弍《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至切,音樲。地數之始,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易·繫辭》分而爲二,以象兩。《左傳·定四年》衞侯將會,使祝佗從。佗曰:若又共二徼大罪也。《註》謂兼二職。《荀子·議兵篇》權出於一者强,權出於二者弱。《史記·韓信傳》功無二於天下。《前漢·嚴助傳》詔曰:子在朕前之時,知略輻輳,以爲天下少雙,海內寡二。

巽二,風神名。

古貨布文帝字。見《六書略》。二。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姓。明三成志。

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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