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惟君与洪

出自:清代·刘慎荣《次青县索吴征君题壁处》

拼音:[shí][wéi][jūn][yǔ,yù,yú][hóng]

平仄:平平平平平

院翁有高弟,实惟君与洪
洪名尚逊君,君实诗坛雄。
雄才遭落拓,旅次永安中。
永安题旅舍,旅舍名应崇。
何物贾竖人,非愚即曚聋。
反讶涂抹污,用力苦磨砻。
磨去旧痕迹,几与韩碑同。
遂使邑人士,欲闻亦无从。
无从非士陋,缘君遭际穷。
穷则文亦晦,岂复论拙工。
脱如青云上,应有碧纱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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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实】

實【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宲音失。《說文》實,富也。从宀从貫。貫,貨貝也。《廣韻》誠也,滿也。《增韻》充也,虛之對也。《易·本義》乾一而實,坤二而虛。《孟子》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宋程頤曰》心有主則實,實則外患不能入。

華實。《晉語》華則榮矣,實之不知,請務實乎。《史記·商鞅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

物成實也。《爾雅·釋草》果臝之、括樓昺疏。實卽子也。《禮·月令》季春,乃爲麥祈實。《註》謂於含秀求其成也。

品物也。《左傳·莊二十二年》庭實旅百。《註》庭之所實有百品,言物備也。

《襄三十一年》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

軍實。《左傳·襄二十四年》齊社,蒐軍實。杜註祭社,因閱數軍器。

《儀禮·特牲饋食》實豆籩。《註》謂取籩豆實之也。《周禮·春官·小宗伯註》豆實實於罋,簋實實於篚。

具數也。《史記·始皇本紀》使黔首自實田。《註》謂令民自具頃畝實數也。

《唐六典》凡里有手實法,歲終,具民之年與地闊狹爲鄕帳。

驗也。《後漢·光武紀》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

事跡也。《史記·莊周傳》率皆虛語,無事實。《韓非傳》反舉浮淫之蠹,加之功實之上。

當也。《書·呂》閱實其罪。《註》使與法相當也。

是也。《詩·大雅》實墉實壑。

姓。

《正字通》脂利切,音至。與至同。《禮·雜記》計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不祿,使某實。《註》言爲計而至此也。《增韻》實,亦作寔。《韻會》實寔分爲二。

【惟】

惟【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維。《說文》凡思也。从心隹聲。《玉篇》有也,爲也,謀也,伊也。

語辭也。《毛晃曰》有是惟之惟,書濟河惟兗州之類。有思惟之惟,書視遠惟明,詩載謀載惟之類。有惟獨之惟。書惟王不邇聲色之類。

姓。

《正韻》無非切,音微。義同。◎按《說文》从心隹聲,則梁韻弋隹切,唐韻以追切,宋韻夷隹切,切喩母也。獨正韻竟作無非切,則切微母矣。

【君】

君【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軍。《說文》尊也。从尹,發號,故从口。《白虎通》君者,羣也,羣下歸心也。《易·師卦》大君有命。《書·大禹謨》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爲天下君。

凡有地者,皆曰君。《儀禮·子夏傳》君,至尊也。《註》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晉語》三世仕家君之。

夫人亦稱君。《詩·鄘風》我以爲君。《傳》君國小君。《箋》夫人對君稱小君。《論語》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

子稱父母曰君。《易·家人》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子孫稱先世皆曰君。《孔安國·尚書序》先君孔子,生于周末。

兄稱弟曰君。《杜牧·爲弟墓誌》君諱顗。

妾稱夫曰君。《禮·內則》君已食徹焉。《註》此謂士大夫之妾也。《儀禮·喪服》妾謂君。《註》妾謂夫爲君者,不得體之,加尊之也,雖士亦然。《疏》以妻得體之,得名爲夫,妾雖接見於夫,不得體敵,故加尊之,而名夫爲君。

婦稱夫亦曰君。《古樂府》十七爲君婦。

夫稱婦曰細君。《前漢·東方朔傳》歸遺細君,又何仁也。

上稱下亦曰君。《史記·申屠嘉傳》上曰:君勿言吾私之。

封號曰君。《史記·商君傳》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爲商君。

婦人封號亦曰君。《史記·外戚世家》尊皇太后母臧兒爲平原君。

彼此通稱亦曰君。《史記·司馬穰苴傳》百姓之命,皆懸於君。君謂莊賈也。

《張儀傳》舍人曰:臣非知君,知君乃蘇君。

隱士就聘者曰徵君。《後漢·逸民韓康傳》亭長以韓徵君當至。

持節出使者曰使君。《後漢·恂傳》非敢脅使君。

《諡法》慶賞威曰君,從之成羣曰君。

君子,成德之稱。《易·乾卦》君子,終曰乾乾。《論語》不亦君子乎。《註》君子,成德之名。

姓。《正字通》明有君助。

叶姑員切,音涓。《劉向·烈女傳》引過推讓,宣王悟焉。夙夜崇道,爲中興君。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洪】

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戸公切《集韻》《正韻》胡公切,音紅。《說文》洚水也。《書·堯典》湯湯洪水方割。

大也。《書·大誥》洪惟我幼冲人。

水名,在東郡。《水經》濟水故瀆,又北右合洪水。

澤名。《廣輿記》洪澤,在淮安府山陽縣界。

《揚子·方言》石阻河流爲洪。《田藝蘅煑泉小品》澤感而山不應,則怒而爲洪。《漫叟詩話》灘石湍激其中,深僅可容舟者,謂之洪。

射洪,縣名。《廣輿記》潼川州有射洪縣。

州名。《韻會》漢豫章郡,隋置洪州。

井名,在豫章郡散原山西北。《水經注》洪井飛流,懸注無底。

山名。《廣輿記》在福寧州城南。

《輟耕錄》脈以浮而有力爲洪。

姓。《廣韻》共工氏之後,本姓共氏。

通作鴻。《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

《集韻》古巷切,音絳。水名。義同洚水之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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