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ǔ][xiàng,hàng][yān][huā][lián][shī][zhǔ]
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
韵叶熏篪谊特隆,相从官邸燕闽中。
原鸰遽咽寒霜月,邻杵乍残白露风。
古巷烟花怜失主,东亭花好为谁红。
虽云七十由来少,其奈钟情恨不穷。
【烟花】1.指春天美丽的景象:烟花三月下扬州。 2.旧时指娼妓:烟花女。
【失主】1.失物或被窃财物的原主。 2.失德之君。
【古】
古【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鼓。《爾雅·釋詁》古,故也。《說文》从十,口。識前言者也。《徐鉉曰》十口所傳,是前言也。《玉篇》久也,始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詩·邶風》逝不古處。《前漢·藝文志》世歷三古。《孟康曰》伏羲上古,文王中古,孔子下古。
又《禮·祭義》以祀天地、山川、社稷、先古。《註》先古,謂先祖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輪已庳,則於馬終古登阤也。《註》終古,猶言常也。
又賁古,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賁古縣。
又姓。《廣韻》周太王從邠適岐,稱古公,其後氏焉。漢有古初,蜀志有廣漢功曹古牧,北魏有古弼。
又草名。《爾雅·釋草》紅蘢古。《註》俗呼紅草爲蘢鼓,語轉耳。
又《集韻》古暮切,音顧。亦作故,義同。《劉向·九歎》興離騷之微文兮,兾靈修之壹悟。還余車于南郢兮,復姓軌于初古。
又《字彙補》溪姑切,音枯。古成氏,複姓。漢廣漢太守古成雲。後秦古成詵,以文章參樞密。
【巷】
巷【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胡絳切《集韻》《正韻》戸降切,學去聲。《說文》里中道。从邑,从共,皆在邑中所共也。《廣韻》街巷也。《增韻》直曰街,曲曰巷。《詩·鄭風》巷無居人。《註》里塗也。
又《增韻》宮中長廡相通,曰永巷。《列女傳》周宣姜后脫簪珥,待罪永巷。《三輔黃圖》永巷,宮中之長巷,幽閉宮女之有罪者。武帝時改爲掖庭,置獄焉。
又《增韻》永巷,天子公侯通稱。《唐書·郭子儀傳》宅居親仁里四分之一,中通永巷。家人三千,相出入,不知其居。
又巷伯,奄官。《詩·小雅·巷伯箋》巷伯,奄官。掌王后之命,於宮中爲近,故謂之巷伯。
又與衖通。《玉篇》衖亦作巷。《韻會》三蒼云:街,交道也。衖,宮中別道也。《屈原·離騷》五子用失乎家衖。
又《韻會》一作閧。《揚子·學行篇》一閧之市。
又叶胡貢切,紅去聲。《詩·鄭風》俟我乎巷兮,侮予不送兮。
【烟】
烟【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烏前切《集韻》《韻會》因蓮切《正韻》因肩切,音燕。《說文》本作煙。詳煙字註。《荀子·富國篇》鳧雁若烟海。
又《廣韻》於眞切《集韻》《正韻》伊眞切,音燕。《說文》火气也。《周禮·秋官·蟈氏》以其煙被之。
又姓。見《字彙》。
又於眞切,音因。《周禮·春官·大宗伯註》禋之言煙也。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註》煙音因。《柳宗元·祭从兄文》留連遊歡,涉月彌旬,夜。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又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怜】
怜【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郞丁切,音靈。《玉篇》心了也。
又《集韻》靈年切,音連。與憐同。《韋應物休暇東齋詩》捫竹怜粉汚。
又《五音集韻》朗鼎切,音音蓮。《說文》哀也。《吳越春秋河上歌》同病相憐。
又《廣韻》愛也。《魯連子引古諺》心誠憐,白髮元。
又《集韻》離珍切,音鄰。義同。《楚辭·九辯》羈旅而無友生,惆悵兮而私自憐。叶上生。俗作怜。
【失】
失【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質切,音室。得之反。《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書·泰誓》時哉弗可失。《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
又《集韻》《韻會》《正韻》同。《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六書本義》與佚軼通。
又《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