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
樵【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昨焦切《集韻》《韻會》慈焦切《正韻》慈消切,音譙。《說文》散木也。《左傳·桓十二年》請無扞采樵者以誘之。
又采薪曰樵。《詩·小雅》樵彼桑薪,卬烘于煁。故采薪者謂之樵夫。《史記·孟嘗君傳》樵夫牧豎。
又焚也。《公羊傳·桓七年》焚之者何,樵之也。
又與譙通。《前漢·趙充國傳》爲壍壘木樵。《師古註》謂爲高樓以望敵也。《集韻》或作藮,又作。
又,同樵。
【径】
徑【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古定切《韻會》《正韻》吉定切,音徑。《說文》步道也。《徐鍇曰》道不容車,故曰步道。《玉篇》小路也。《易·說卦傳》艮爲山,爲徑路。《疏》徯徑,細小狹路。《周禮·地官·遂人》夫閒有遂,遂上有徑。《註》徑容牛馬。《疏》徑不容車軌,而容牛馬及人之步徑。《禮·月令》審端徑術。《三輔決錄》蔣詡舍中三徑,唯羊仲求仲從之游。
又《廣雅》徑,袤也。《禮·曲禮》送喪不由徑。《註》徑,邪路也。
又疾也,直也。《史記·大宛傳》張騫曰:今使大夏,從羌中險,從蜀宜徑。《註》如淳曰:徑,疾也。《唐書·盧藏用傳》仕宦之捷徑。
又直波也。《爾雅·釋水》直波爲徑。《註》言徑涏。
又《集韻》徑,直也。《禮·檀弓》有直情而徑行者。
又猶行也。《左傳·僖二十五年》晉趙衰以壺飱從徑,餒而弗食。
又《集韻》堅靈切,音經。行過也。《史記·高祖紀》高祖被酒,夜徑澤中。
又《韻會》通作俓。《史記·司馬相如傳》俓峻赴險。
又與竟通。《史記·淳于髡傳》不過一斗,徑醉矣。
【茅】
茅【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莫交切《韻會》謨交切,音貓。《說文》管也。《易·泰卦》拔茅連茹。《詩·召南》白茅包之。《書·禹貢》包匭菁茅。《蔡邕·獨斷》天子大社,以所封之方色苴以白茅授之,謂之授茅土。《左傳·宣十二年》前茅慮無。《註》時楚以茅爲旌識。
又國名。《左傳·襄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註》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鄕。
又享名。《史記·魏世家註》脩武軹縣有茅亭。
又門名。《說苑》楚太子立于茅門之外。
又山名。《晉書·許邁傳》延陵之茅山是洞庭西門,潛通五嶽。
又姓。《通志·氏族略》茅氏,周公之後,子孫以國爲氏,秦有茅焦。
又《韻補》迷侯切,音矛。《屈原·離騷》時紛其變易兮,又何以淹留。蘭芷變而不芳兮,荃蕙化而爲茅。
又《類篇》莫佩切。茅蒐,蒨草。
又《集韻》眉鑣切,音苗。《易·泰卦》拔茅連茹。鄭讀作苗。
【舍】
舍【未集下】【舌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始夜切《集韻》《韻會》《正韻》式夜切,音赦。《說文》市居曰舍。《釋名》舍,於中舍息也。《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註》謂行而就人館。《疏》適,猶往也。舍,主人家也。《周禮·天官·宮正》以時此宮中之官府,次舍之衆寡。《註》次謂吏直宿,若今部署諸廬者。舍,其所居寺。《前漢·高祖紀》高祖適從旁舍來。
又《王莽傳》里區謁舍。《註》不宿客之舍爲里區,宿客者曰謁舍。
又息也。《詩·小雅》爾之安行,亦不遑舍。《箋》女可安行乎,則何不暇舍息乎。《前漢·高祖紀》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註》師古曰:舍,息也,於殿中休息也。
又日行有次舍。《淮南子·天文訓》日入於虞淵之汜,曙於蒙谷之浦。行九州七舍。《郭璞·遊仙詩》迴日向三舍。《註》二十八宿,一宿爲一舍。
又師行一宿爲舍。《增韻》又三十五里爲一舍。《左傳·僖二十三年》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註》一舍三十里。
又《釋典》一俱廬舍。《註》四里爲一俱廬舍。一里三百六十步,一俱廬舍計一千四百四十步。
又止也。《禮·月令》仲春之月,是月也,耕者少舍。《註》舍,猶止也。《管子·四稱篇》良臣不使,讒賊是舍。《註》舍,止也,謂止讒賊於其旁,與之近也。
又廢也,罷也。《易·乾卦》見龍在田,時舍也。《左傳·昭五年》舍中軍,公室也。《註》罷中軍。
又厝也。《戰國策》王不如舍需於側,以稽二人者之所爲。《註》舍,猶厝也。
又施也。《左傳·宣十二年》老有加惠,旅有施舍。
又《昭十三年》施舍不倦。《註》施舍,猶言布恩德。
又官名。《周禮·天官·掌舍》掌王之會同之舍。
又《地官》舍人。《註》舍,猶宮也。主平宮中用穀者也。師古曰:舍人,親近左右之通稱,後遂爲私屬官號。
又處也。《詩·鄭風》彼其之子,舍命不渝。《箋》舍,猶處也。《釋文》舍,音赭。王云:受也。
又除也。《詩·小雅》舍彼有罪。《傳》舍,除也。
又釋也。《詩·小雅》不失其馳,舍矢如破。
又《大雅》舍矢旣均。《箋》舍之言釋也。
又中也。《禮·射義》射之爲言者,繹也,或曰舍也。《疏》舍,中也。
又舍匿。《前漢·淮南王傳》舍匿者,論皆有法。《註》謂容止藏隱也。
又與赦通。《前漢·朱博傳》姦以事君,常不舍。
又《集韻》《韻會》《正韻》始野切,音捨。止息也,廢也,置也。《論語》不舍晝夜。《書·湯誓》舍我穡事,而割正夏。《釋文》舍,音捨,廢也。《左傳·昭四年》使杜洩舍路。《註》舍,置也。《釋文》舍,音捨。
又《五音集韻》悉姐切,音寫。《揚子·方言》發挩舍車。
又《集韻》始隻切《正韻》施隻切。與釋同。《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註》舍卽釋也。采讀爲菜。始入學,必釋菜,禮先師也。《釋文》舍音釋。《管子·五輔篇》是故上必寬裕,而有解舍。《註》解,放也。舍,免也。《釋文》舍,同釋。
又《韻補》叶舂遇切,音戍。《屈原·離騷》余固知謇謇之爲患兮,忍而不能舍也。指九天以爲正兮,夫惟靈修之故也。
又叶始賀切。《白居易·效淵明體詩》所以隂雨中,經旬不出舍。始悟獨住人,心安時亦過。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一】
一【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
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
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
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
又均也。《唐書·薛平傳》兵鎧完礪,徭賦均一。
又誠也。《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
又正一。《唐書·司馬承楨傳》得陶隱居正一法,逮四世矣。
又一一。《韓非子·內儲篇》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宣王悅之,廩食以數百人。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韓愈詩》一一欲誰憐。《蘇軾詩》好語似珠穿一一。
又《星經》天一星,在紫微宮門外。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
又太一,山名,卽終南山。一名太乙。
又三一。《前漢·郊祀志》以太牢祀三一。《註》天一,地一,泰一。泰一者,天地未分元氣也。
又尺一,詔版也。《後漢·蕃傳》尺一選舉。《註》版長尺一,以寫詔書。
又百一,詩篇名,魏應璩著。
又姓,明一炫宗。
又三字姓。北魏有一那婁氏,後改婁氏。
又一二三作壹貳叄。《大學》壹是皆以修身爲本。《史記·禮書》總一海內。《前漢·霍光傳》作總壹。《六書故》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用壹貳叄以防姦易。
又《韻補》叶於利切,音懿。《左思·吳都賦》藿蒳豆蔲,薑彙非一。江蘺之屬,海苔之類。
又叶弦雞切,音兮。《參同契》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