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周【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州。《廣韻》徧也。《易·繫辭》知周乎萬物。
又至也。《書·泰誓》雖有周親,不如仁人。《傳》周,至也。
又忠信也。《書·太甲》自周有終。《傳》用忠信有終也。《詩·小雅》行歸于周。《論語》君子周而不比。《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又終也。《左傳·昭二十年》以周事子。《註》周,猶終竟也。
又《說文》密也。《管子·樞言篇》先王貴當貴周,周者不出于口,不見于色,一龍一蛇,一日五化,之謂周。《註》深密不測,故周也。
又曲也。《詩·唐風》生于道周。《傳》周,曲也。
又《詩·周南疏》周,代名,其地在岐山之陽,漢屬扶風美陽縣。
又《廣韻》備也。《前漢·路溫舒傳》鍛錬而周內之。《註》晉灼曰:精熟周悉,致之法中也。
又《廣韻》周帀也。《前漢·劉向傳》周回五里有餘。《韻會》俗作週,非。
又鳥名。《爾雅·釋鳥》巂周。《疏》今謂之子規。
又《韓非子·說林篇》鳥有周周者,重首而屈尾,將欲飮于河則必顚,乃銜其羽而飮之。一作翢。
又不周,山名,在崑崙。《屈原·離騷》路不周以左轉兮。
又風名。《白虎通》西北曰不周風。不周者,不交也,言隂氣未合化也。
又陽周,平周,定周,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郡陽周縣,西河郡平周縣,鬰林郡定周縣。
又姓。《廣韻》本自周平王子,別封汝川,人謂之周家,因氏焉。
又魏獻帝次兄普氏,後攺爲周氏。
又複姓,魏初徴士燉煌周生烈。
又與賙通。《論語》君子周急不繼富。《孟子》君之於氓也,固周之。
又叶市朱切,音殊。《季歷哀慕歌》梧桐萋萋,生于道周。宮榭徘徊,臺閣旣除。
【公】
公【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㒶《唐韻》《正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工。《說文》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自營爲厶,背厶爲公。《徐曰》會意。《爾雅·釋言》無私也。《書·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又《玉篇》方平也,正也,通也。
又《禮·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爲公。《註》公猶共也。
又爵名,五等之首曰公。《書·微子之命》庸建爾于上公。
又三公官名。《韻會》周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漢末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爲三公。東漢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
又官所曰公。《詩·召南》退食自公。
又父曰公。《列子·黃帝篇》家公執席。《前漢·郊祀志》天子爲天下父,故曰鉅公。
又婦謂舅曰公。《前漢·賈誼策》與公倂倨。
又尊稱曰公。《賈誼策》此六七公皆亡恙。
又相呼曰公。《史記·毛遂傳》公等碌碌。
又事也。《詩·召南》夙夜在公。《註》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
又星名。《隋書·天文志》七公七星,在招搖東,天之相也。
又姓。《韻會》漢有公儉。
又諡法,立志及衆曰公。
又與功通。《詩·小雅》以奏膚公。《大雅》王公伊濯。
又《集韻》諸容切,音鐘。同妐。夫之兄爲兄妐。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或省作公。通作鍾。
又《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邪說飾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直士隱而避匿兮,讒諛登乎明堂。
【制】
制【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征例切,音製。《說文》裁也。
又《增韻》正也,御也,檢也,造也。
又《廣韻》禁制也。
又《前漢·高帝紀》太后臨朝稱制。《註》師古曰:天子之言曰制書,謂爲制度之命也。
又成法曰制。《左傳·隱元年》今京不度,非制也。
又《禮·曲禮》士死制。《註》制謂君命,士受命致死也。
又《禮·禮器》大廟之內敬矣,君親制祭。《註》朝踐進血之時,君自斷制牲肝,洗于鬱鬯,祭神于室也。
又邑名。《左傳·隱元年》制,巖邑也。
又叶音哲。《崔駰·達旨》隂陽始分,天地初制。皇綱云敘,帝紀乃設。
又《韻會》浙或作制。江名,在東陽。《莊子·外物篇》自制河以東。
【礼】
礼【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1画
《集韻》禮古作礼。註詳十三畫。(禮)〔古文〕礼音蠡。《說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釋名》禮,體也。得其事體也。《韻會》孟子言禮之實節文斯二者,蓋因人心之仁義而爲之品秩,使各得其敘之謂禮。
又姓。《左傳》衞大夫禮孔。《徐鉉曰》五禮莫重於祭,故从示。豊者,其器也。
【鲁】
魯【亥集中】【魚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虜。《說文》鈍詞也。《論語》參也魯。《何晏註》魯,鈍也。曾子性遲鈍。
又國名。《詩·魯頌譜》魯者,少昊摯之墟也。《前漢·地理志》周興,以少昊之虛曲阜封周公子伯禽爲魯侯,以爲周公主。《釋名》魯,魯鈍也。國多山水,民性樸魯也。
又姓。《廣韻》伯禽之後,以國爲姓,出扶風。
又複姓有魯步氏。
又《集韻》旅,古作魯。註詳方部六畫。
【犯】
犯【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凡上聲。《玉篇》抵觸也。《廣韻》干也,侵也,僭也,勝也。《爾雅·釋詁》犯,勝也。《註》陵犯,得勝也。《書·大禹謨》兹用不犯于有司。《禮·曲禮》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
又《檀弓》事親,有隱而無犯。《周禮·夏官》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註》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爲山象,以菩芻棘柏爲神主。旣祭之,則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
又《字彙補》叶符店切。《歐陽修·新孀詩》蘭枯蕙死誰復弔,殘菊籬根爭豔豔。靑松守節見臨危,正色凜凜不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