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捐菅与蒯

出自:魏晋·曹操《塘上行》

拼音:[qì][juān][jiān][yǔ,yù,yú][kuǎi]

平仄:仄平平平仄

蒲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
傍能行仁义,莫若妾自知。
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
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
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
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
莫以豪贤故,弃捐素所爱。
莫以鱼肉贱,弃捐葱与薤。
莫以麻枲贱,弃捐菅与蒯
出亦复何苦,入亦复何愁。
边地多悲风,树木何修修!
从君致独乐,延年寿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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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弃捐】1.抛弃;废置。 2.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 3.人死的婉词。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弃】

弃【寅集下】【廾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

【捐】

捐【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與專切《集韻》《韻會》余專切,音沿。《說文》弃也。《前漢·竇嬰傳》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

《增韻》除去也,損也。《史記·吳起傳》捐不急之官。

病死曰捐瘠。《列子·楊朱篇》生相憐,死相捐。

《正韻》于權切,音員。義同。

叶于倫切,音筠。《陸雲詩》靑雲方乗,芳餌可捐。達觀在一,萬物自賔。俗捐字。別見七畫。捐字原从䏍作。

【菅】

菅【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姦。《玉篇》茅屬也。《詩·小雅》白華菅兮。《疏》已漚爲菅。《左傳·昭二十年》無棄菅蒯。《註》菅似茅,滑澤無毛,筋宜爲索,漚與曝尤善。

《左傳·昭二十七年》或取一編菅。《杜註》苫也。《山海經》白菅爲席。

《管子·牧民篇》野蕪曠,則民乃菅。《註》菅當爲姦。

姓。《正字通》漢有菅禹,唐有菅崇嗣。

古頑切,音關。《春秋·隱十年》公敗宋師于菅。《註》菅,宋地。

《韻補》圭切,音涓。《詩·陳風》東門之池,可以漚菅。叶下晤言韻。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蒯】

蒯【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苦怪切,音喟。《左傳·成九年》雖有絲麻,無棄菅蒯。正義:蒯與菅連,亦菅之類。《儀禮·喪服傳疏》屨者藨蒯之菲也。《禮·玉藻》《註》蒯席澀,便于洗足也。《張衡·西京賦》草則葴莎菅蒯。《註》蒯草中爲索。

地名。《左傳·昭二十三年》攻蒯,蒯潰。《註》河南縣蒯鄕是也。

姓。《前漢·蒯通傳》蒯通,范陽人。

蒯緱。《史記·孟嘗君傳註》蒯緱,把劒之物,謂以劒繩纏之。

《韻補》苦對切,音塊。引《左傳》叶雖有姬姜,無棄蕉萃韻。

《索隱·蒯成侯緤註》引《三蒼》,音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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