肘后仙方不可寻

出自:清代·林朝崧《哭四兄熙堂 其一》

拼音:[zhǒu][hòu][xiān][fāng][bù,fǒu][kě,kè][xún]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肘后仙方不可寻,去年一病到如今。
虽偿问舍求田愿,未了男婚女嫁心。
片影还乡随旅雁,孤魂入海化冤禽。
最怜撤瑟弥留际,望断家人鹭岛音。

查看原文

注释

【肘后】谓随身携带的。指医书或药方。
【仙方】1.旧时幻想成仙所服食的丹药。 2.传说中神仙所赐的药饵。 3.旧时亦指迷信者向神前求得的药方。
【不可】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应;不准许。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4.谓不符合,不称。 5.犹不堪。 6.指缺点﹑过错。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肘】

肘【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陟柳切《韻會》陟肘切《正韻》止酉切,从寸。寸,手寸口也。《徐曰》寸口,手腕動脈處也。《詩·小雅·如矢斯棘箋》如人挾弓矢,戟其肘。《禮·玉藻》袂可以回肘。

《深衣》袼之高下,可以運肘。《左傳·成二年》張侯曰:自始合,而矢貫余手及肘。

《釋名》肘,注也。可隱注也。

《正字通》爲人捉其肘而留之,亦曰肘。《後漢·孔融傳》欲命駕,數數被肘。《杜甫·遭田家泥飮美嚴中丞詩》久客惜人情,如何拒鄰叟。高聲索果栗,欲起時被肘。

書名。《前漢·藝文志》彊弩將軍王圍肘法五卷。《抱朴子·地眞卷》崔文子肘後經。

《韻會》一曰一肘二尺,一曰一尺五寸爲一肘,四肘爲一弓,三百弓爲一里。《集韻》或作䏔。通作。

【后】

后【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正韻》胡口切《韻會》很口切,音後。《說文》繼體君也,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故之从一,口。發號者,君后也。《書·仲虺之誥》徯我后。《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禮·檀弓》夏后氏堲周。《疏》夏言后者,白虎通云以揖讓受于君,故稱后。

《禮·曲禮》天子有后。《疏》后,後也。言其後于天子,亦以廣後胤也。《白虎通》商以前皆曰妃,周始立后。正嫡曰王后,秦漢曰皇后,漢祖母稱太皇太后,母稱皇太后。

諸侯亦稱后。《書·舜典》班瑞于羣后。

古者君稱臣亦曰后。《書·舜典》汝后稷,播時百穀。《疏》國語云:稷爲天官,單名爲稷,尊而君之,稱爲后稷。

《畢命》三后協心。《註》謂周公君畢公也。

《書·武成》告于皇天后土。《傳》后土,社也。《左傳·昭二十九年》土正曰后土。《註》土爲羣物主,故稱后也。其祀句龍焉,在家則祀中霤,在野則爲社。《正韻》后土,亦取厚載之義。

姓。《史記·仲尼弟子傳》后處字子里。《前漢·儒林傳》后倉字近君。

與後通。《禮·曲禮》再拜稽首,而后對。

《廣韻》胡遘切《集韻》下遘切《韻會》《正韻》胡茂切,。義同。

叶後五切,音戸。《蔡邕·胡黃二公頌》允兹漢室,誕育二后。曰胡曰黃,方軌齊武。《陸雲·漢高盛德頌》咸陽克殄,旣係秦后。峩峩阿房,乃淸帝宇。○按詩本音云:《周頌》宣哲維人,文武維后,燕及皇天,克昌厥後。后後俱音戸,後人誤入四十五厚韻,故於《唐韻》正中歷引經集証之。然自《玉篇》以後,后在厚韻相沿已久,不得不以後五切爲叶音矣。

【仙】

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相然切《正韻》蘇前切,音先。《釋名》老而不死曰仙。仙,遷也。遷入山也。《揚雄曰》聖人不師仙。

胎仙,鶴也。《黃庭經》琴心三疊舞胎仙。

輕舉貌。《杜甫詩》行遲更覺仙。

仙居,仙遊,俱縣名。

仙霞,嶺名。

姓。宋仙源明,明仙時忠,仙克謹。亦作僲。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博雅》方,大也,正也。

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寻】

尋【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

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俗謂庸常爲尋常。

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