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ǐ][héng][yīng,yìng][yǒu,yòu][yì][cáo][péi]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从容幕府孟嘉才,笑傲桓公酒一杯。
行色未离江上柳,风光先到岭头梅。
分符横带黄金重,除道遥迎皂盖来。
他日定徵龚遂问,水衡应有议曹陪。
出自:明代·卢宁《送章小山擢南雄太守》
拼音:[shuǐ][héng][yīng,yìng][yǒu,yòu][yì][cáo][péi]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从容幕府孟嘉才,笑傲桓公酒一杯。
行色未离江上柳,风光先到岭头梅。
分符横带黄金重,除道遥迎皂盖来。
他日定徵龚遂问,水衡应有议曹陪。
【水衡】1.古官名。水衡都尉﹑水衡丞的简称。汉武帝元鼎二年所置,至隋始废。掌皇家上林苑,兼管税收﹑铸钱。 2.泛指管理水利之官。 3.水衡钱的简称。 4.方言。指古代关津置于水中的衡木。 5.井星的别名。
【应有】1.所有,一切。 2.应当具有。
【议曹】1.郡守的属吏。 2.官署名。掌言职。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衡】
衡【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行。《書·舜典》同律度量衡。《前漢·律歷志》衡,平也。所以任權而均物,平輕重也。《荀子·禮論》衡誠懸矣,則不可欺以輕重。
又《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傳》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漢書註》衡謂渾天儀也。
又樓殿邊欄楯也。《前漢·袁盎傳》百金之子不騎衡。
又勺柄,龍頭也。《周禮·冬官·玉人》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衡四寸。
又眉目之閒也。《蔡邕·釋誨》揚衡含笑。《左思·魏都賦》盱衡而誥。
又斗之中央也。《前漢·天文志》衡殷南斗。
又橫也。《前漢·法志》合縱連衡。《師古曰》戰國時,齊楚韓魏燕趙爲縱,秦國爲衡。秦地形東西橫長,故爲衡也。
又楅衡,所以楅持牛,使不得抵觸也。《周禮·地官》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
又《小爾雅》斤十謂之衡,衡有半謂之秤。
又維持冠者曰衡。《左傳·桓二年》衡紞紘綖。
又掌山林者謂之衡。《周禮·天官·太宰》虞衡作山澤之材。
又阿衡,官名。《書·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又地名。《周語》以諸侯朝于衡雝。《註》衡雝,鄭地,在今河內。
又山名。《爾雅·釋山》江南衡。《註》南岳衡山也。
又水名。《水經注》衡水東經阜城縣故城。
又姓。《通志·氏族略》伊尹爲湯阿衡,子孫因以爲氏。一云魯公子衡之後,以王父字爲氏。漢有衡威、衡驃卿。
又與蘅通,杜衡也。《司馬相如·子虛賦》其東則有蕙圃、衡蘭。
又《集韻》胡盲切。與橫通。《詩·齊風》衡從其畝。《疏》衡,古通橫。
又《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註》衡木爲門也。
又《毛詩古音攷》音杭。《小雅》:約軧錯衡,八鸞瑲瑲。《史記·自序》:維契作商,爰及成湯,太甲居桐,德盛阿衡。,非。
【应】
應【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今作應。
又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
又《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
又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
又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
又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
又樂名。《周禮·春官·笙師應樂註》應長六尺五寸,象柷,有椎連底,左右相擊,以應柷也。《樂書》應樂,猶鷹之應物,其獲也小,故小鼓小舂謂之應,所以應大也。小鼙曰應鼓。《周禮·春官·小師》擊應鼓。《註》鼙也。
又天子之門曰應門。《詩·大雅》廼立應門。《註》正門也。
又州名。鴈門地,唐置應州。
又叶於容切,音雍。《易·蒙卦》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陸賈新語》事以類相從,聲以音相應。◎按應字,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正字通》止作去聲,誤。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议】
議【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義。《說文》語也。《徐曰》定事之宜也。《廣雅》言也,謀也。《廣韻》評也。《正韻》謪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書·周官》議事以制。《禮·曲禮》公事不私議。《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文中子·問易篇》議其盡天下之心乎。《註》續書有議。
又《廣韻》擇也。《儀禮·有司徹》乃議侑于賔以異姓。《鄭註》議猶擇也。擇賔之賢者,可以侑尸,必用異姓廣敬也。
又《玉篇》法有八議。《周禮·秋官·小司罰。一議親,二議故,三議賢,四議能,五議功,六議貴,七議勤,八議賔。
又《唐書·百官志》下之通上,其制有六,四曰議。《蔡邕·獨斷》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臺閣有所正處,而獨執異意,曰駁議。
又官名。《後漢·百官志》議郞六百石。《唐書·百官志》有諫議大夫。
又司議郞。
又通作字註。
又《集韻》魚羈切《韻會》疑羈切,義平聲。謀度也。《詩·小雅》或出入風議。陸德明協句音宜。
又叶牛何切,音俄。《史記·述贊》桓公之東,太史是庸。及侵周禾,王人是議。庸叶東,議叶禾。《說文》本作。
【曹】
曹【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昨牢切《集韻》《韻會》財勞切,也。在廷東,从㯥。治事者,从曰。《註》徐鍇曰:以言詞治獄也,故从曰。《前漢·成帝紀註》尙書四人爲四曹,成帝置五人,有三公曹,主斷獄事。《後漢·百官志》世祖分六曹。
又《詩·大雅》乃造其曹。《傳》曹,羣也。《朱傳》羣牧之處也。
又《史記·平準書》分曹循行郡國。《註》曹,輩也。
又《楚辭·招魂》分曹並進。《註》曹,偶也。
又國名。《詩·曹風譜》周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今濟隂定陶是也。
又姓。《姓氏急就篇》周武王封曹叔振鐸,後以國爲氏。
又《韻補》叶徂侯切。《楚辭·招隱士》禽獸駭兮亡其曹,王孫兮歸來,山中不可以久留。
又叶木何切。《蘇轍·嚴顏詩》斫頭除死子無怒,我豈畏死如兒曹。匹夫受戮或不避,所重壯氣吞黃河。《五經文字》,經典相承,隷省作曹。《石經》作曺。
【陪】
陪【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薄回切《集韻》《韻會》《正韻》蒲枚切,音裴。《說文》重土也。
又《說文》一曰滿也。
又《玉篇》貳也,隨也。《廣韻》厠也。《增韻》伴也。《詩·大雅》爾德不明,以無陪無卿。《傳》無陪貳也。《釋文》陪,本又作培。
又《玉篇》加也。《左傳·昭五年》飱有陪鼎。《釋文》陪,薄回反,又扶杯反。
又《定二年》分之土田陪敦。《註》陪,增也。亦作倍。步回反。《魯語》士有陪乗告奔走也。《註》陪,猶重也。
又《爾雅·釋言》陪,朝也。《註》陪位爲朝。
又《玉篇》助也,益也。《史記·孝文紀》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註》陪,輔也。
又《玉篇》家臣也。《禮·曲禮》列國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自稱曰陪臣某。
又陪尾,山名。《書·禹貢》熊耳外方桐柏至于陪尾。
又陪在平原,陪安在魏郡,皆漢侯國。見《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篇海》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