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
夕【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祥易切,音席。晨之對,暮也。《尚書·大傳》歲之夕,月之夕,日之夕,謂臘爲歲夕,晦爲月夕,日入爲日夕也。《詩·小雅》以永今夕。
又朝見曰朝,夕見曰夕。《晉語》平公射鷃不死,使豎襄搏之,失。公怒,將殺之,叔向聞之夕。《註》夕見于朝以諫也。
又七夕。《齊諧記》桂陽武丁有仙道,謂弟曰:七月七夕,織女當渡河暫詣牽牛。《荆楚歲時記》七夕,婦女結綵樓,瓜果庭中,穿七孔針以乞巧。柳宗元有乞巧文。
又官名。夕郞,漢制,給事黃門之職。
又地名。《左傳·莊十九年》楚子卒,鬻拳葬諸夕室。
又山名。《山海經》渾夕之山。
又曹夕之山。
又姓。望出巴郡。見《統譜》。
又斜也。《呂覽》正坐于夕室,謂室斜而正其坐也。
又與昔通。《莊子·天運篇》通昔不寐。
又叶在爵切,音皭。猶宿也。《詩·齊風》齊子發夕。《陸德明疏》發朝也。叶上鞹薄。《說文》从月半見。《徐曰》月字之半,月初生則暮見西方,故半月爲夕。
【阳】
阳【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與陽同。見《字彙補》音羊。《玉篇》營天功,明萬物謂之陽。《說文》高明也。
又日也。《詩·小雅》湛湛露斯,匪陽不晞。《傳》陽,日也。《左傳·文四年》天子當陽。《禮·祭義》殷人祭其陽。《註》陽謂日中時也。《孟子》秋陽以暴之。
又《楚辭·遠遊》集重陽,入帝宮。《註》積陽爲天,天有九重,故曰重陽。
又《玉篇》雙也。
又月建。《爾雅·釋天》十月爲陽。《詩·小雅》歲亦陽止。
又《爾雅·釋天》春爲靑陽。《註》氣淸而溫陽。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癸曰昭陽。
又五月五日曰端陽,九月九日曰重陽,見《月令廣義》。
又《爾雅·釋山》山西曰夕陽,山東曰朝陽。《詩·大雅》度其夕陽。《又》梧桐生矣,于彼朝陽。
又水北也。《詩·大雅》在洽之陽。《穀梁傳·僖二十八年》水北爲陽。
又《釋名》丘高曰陽丘,體高近陽也。
又《詩·豳風》我朱孔陽。《傳》陽,明也。
又《玉篇》淸也。
又《詩·周頌》龍旂陽陽。《傳》陽陽,言有文章也。
又《詩·王風》君子陽陽。《傳》陽陽,無所用其心也。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陽禮敎讓,則民不爭。《註》陽禮謂鄕射飮酒之禮。
又國名。《春秋·閔二年》齊人遷陽。《註》陽,國名。《戰國策》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註》博物志,晉陽國侯溺水,因爲大海之神。
又《春秋·昭十二年》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註》陽卽唐,燕別邑,中山有唐縣。
又縣名。《史記·高祖紀》西過高陽。《註》屬留。
又關名。《前漢·西域傳》去陽關七千八百二里。
又《左傳·昭二十四年》公孫于齊,次于陽州。
又陽城,山名。漢爲縣,屬潁川郡。
又古帝號。《史記·五帝紀》帝顓頊高陽氏。
又《釋名》立人,象人立也。或曰陽門,在前曰陽,兩旁似門也。
又《玉篇》傷也。
又《莊子·達生篇》西北方之下者,則泆陽處之。《註》泆陽,鬼名。
又《抱朴子·登涉篇》山中樹能人語者,非樹能語也,其精爲之,名曰雲陽。
又昌陽,菖蒲別名。《韓愈·進學解》昌陽引年。
又姓。《史記·司馬相如子虛賦》陽子驂乗。《註》古仙人陽陵。《廣韻》周景王封少子於陽樊,後裔因邑命氏。
又漢複姓,有二十二氏:歐陽、高陽、靑陽、孫陽、子陽、周陽、涇陽、偪陽、梗陽、戲陽、鮭陽、葉陽、陵陽、鮮陽、櫟陽、濮陽、太陽、老陽、安陽、成陽、朱陽、索陽。
又通作揚。《禮·玉藻》盛氣顚實揚休。《註》顚,讀爲闐。揚,讀爲陽。盛身中之氣,使之闐滿其息,若陽氣之體物也。《釋名》陽,揚也,氣在外發揚也。
又與佯同。《禮·檀弓》陽若善之。《前漢·高帝紀》陽尊懷王爲義帝,實不用其命。
又音腸。《爾雅·釋詁》陽,予也。《註》魯詩云:陽如之何,今巴濮之人自呼阿陽。《疏》漢書藝文云:魯申公爲詩訓,故是爲魯詩。其經云:陽如之何,申公以陽爲予,故引之。《釋文》陽,音腸。《五音集韻》俗作陽氜。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共】
共【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渠用切,蛩去聲。《說文》同也。从廿卄。《徐曰》廿音入,二十共也,會意。《玉篇》同也,衆也。《廣韻》皆也。《增韻》合也,公也。《禮·王制》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史記·張釋之傳》法者,所與天下共也。
又《唐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音恭。《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註》服虔曰: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
又姓。《氏族略》以國爲氏。
又地名。《詩·大雅》侵阮徂共。《韻會》阮國之地,在河內共城。
又《集韻》古勇切《正韻》居竦切,恭上聲。《前漢·百官公卿表》垂作共工,利器用。《註》應劭曰:垂,臣名也。爲共工,理百工之事。共讀曰龔。
又向也。《論語》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又姓。《前漢·匈奴傳》太守共友。《註》師古曰:共友,太守姓名也。共讀曰龔。
又《集韻》《正韻》居用切,恭去聲。《左傳·僖四年》敢不共給。《前漢·成帝紀》無共張繇役之勞。《註》師古曰:共音居用反,謂共具張設。
又《律歷志》共養三德爲善。◎按,共給,共養,有平、去二音,音別義同,故《正韻》東、送二韻共供兩存之。
又《正韻》忌遇切,音具。《周禮·天官·內饔》掌共羞修膴胖骨鱐,以待共膳。《註》掌共,共當爲具。
又《集韻》胡公切,音洪。共池,地名。《字彙》本作卄,象兩手合持之形。今作共。
【娟】
娟【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於緣切《集韻》《韻會》縈緣切《正韻》縈圓切,音蜎。嬋娟,美好貌。《孟郊詩》蒿蔓轉嬌玉,菱荇咸嬋娟。
又連娟,纖弱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美連娟以修嫮。
又聯娟,微曲貌。《宋玉·神女賦》眉聯娟以蛾揚。
又便娟,輕貌。《謝靈運·雪賦》初便娟于廊廡,末縈盈于帷席。
又娟娟,幽遠貌。《杜甫詩》風含翠篠娟娟淨。
又女名。《樂府·解題》周女娟,趙子夫人,河津吏之女。
又麗娟,漢宮人,善唱回風曲。
又《集韻》縈元切,音淵。女字。
又《正韻》規淵切,音涓。媚也。
又美好貌。通作嬽。或作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