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
權【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8画
《唐韻》巨員切《集韻》《韻會》《正韻》逵員切,音拳。《玉篇》稱錘也。《前漢·律歷志》孔子陳後王之法,曰謹權量。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權輕重者不失黍絫。
又經權。《易·繫辭》巽以行權。《註》權,反經而合道者也。
又平也。《禮·王制》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義以權之。
又權謀。《左傳·宣十二年》中權後勁。《杜註》中軍制謀,精兵爲殿。
又權柄。《莊子·天運篇》親權者不能與人柄。
又《爾雅·釋詁》權輿,始也。《詩·秦風》于嗟乎,不承權輿。
又攝官曰權。《鼠璞》權字唐始用之。韓愈權知國子博士,三歲爲眞。
又國名。亦姓。《左傳·莊十八年》楚武王克權。《韻會》楚鬭緡尹權,後因爲氏。
又與爟通。烽火也。《前漢·郊祀志》上宿郊見通權火。
又與顴通,兩頰也。《前漢·高帝紀·隆準註》頰權,準也。《曹植·洛神賦》靨輔承權。
又《說文》權,黃華木也。《爾雅·釋草》權,黃華。《六書故云》以草釋木,似誤。○按《爾雅》木槿,木也,列之于草。殆未可泥。
又《集韻》古玩切,音貫。木叢生也。
【衡】
衡【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行。《書·舜典》同律度量衡。《前漢·律歷志》衡,平也。所以任權而均物,平輕重也。《荀子·禮論》衡誠懸矣,則不可欺以輕重。
又《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傳》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漢書註》衡謂渾天儀也。
又樓殿邊欄楯也。《前漢·袁盎傳》百金之子不騎衡。
又勺柄,龍頭也。《周禮·冬官·玉人》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衡四寸。
又眉目之閒也。《蔡邕·釋誨》揚衡含笑。《左思·魏都賦》盱衡而誥。
又斗之中央也。《前漢·天文志》衡殷南斗。
又橫也。《前漢·法志》合縱連衡。《師古曰》戰國時,齊楚韓魏燕趙爲縱,秦國爲衡。秦地形東西橫長,故爲衡也。
又楅衡,所以楅持牛,使不得抵觸也。《周禮·地官》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
又《小爾雅》斤十謂之衡,衡有半謂之秤。
又維持冠者曰衡。《左傳·桓二年》衡紞紘綖。
又掌山林者謂之衡。《周禮·天官·太宰》虞衡作山澤之材。
又阿衡,官名。《書·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又地名。《周語》以諸侯朝于衡雝。《註》衡雝,鄭地,在今河內。
又山名。《爾雅·釋山》江南衡。《註》南岳衡山也。
又水名。《水經注》衡水東經阜城縣故城。
又姓。《通志·氏族略》伊尹爲湯阿衡,子孫因以爲氏。一云魯公子衡之後,以王父字爲氏。漢有衡威、衡驃卿。
又與蘅通,杜衡也。《司馬相如·子虛賦》其東則有蕙圃、衡蘭。
又《集韻》胡盲切。與橫通。《詩·齊風》衡從其畝。《疏》衡,古通橫。
又《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註》衡木爲門也。
又《毛詩古音攷》音杭。《小雅》:約軧錯衡,八鸞瑲瑲。《史記·自序》:維契作商,爰及成湯,太甲居桐,德盛阿衡。,非。
【破】
破【午集下】【石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普過切,頗去聲。壞也,剖也,裂也,劈也,坼也。《正字通》凡物壞,及行師敗其軍,奪其地,皆曰破。說文專訓石碎,泥。
又《韻會》曲破,樂名。樂書云:唐明皇天寶,樂章多以邊地名曲。如伊州,甘州之類。曲終繁聲,名爲入破。
又《字彙補》披義切,音媲壞也。
又叶博屑切,音鷩。《呂覽》膏以明自煎,鐸以聲自穴。翠以羽殃身,蚌以珠致破。
【旧】
舊【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巨救切《正韻》巨又切,音柩。《說文》鴟舊,舊留也。《徐曰》卽怪鴟也。
又《廣韻》故也。《增韻》對新之稱。《詩·豳風》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左傳·僖二十八年》輿人誦,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羊傳·莊二十九年》新延廄者何。修舊也。
又久也。《詩·大雅》於乎小子,告爾舊止。《箋》舊,久也。
又《韻會》昔也,老宿也。
又姓。漢上黨太守舊彊。
又與柩同。《金史·蔡珪傳》燕靈王舊。舊,古柩字通用。
又《韻會》《正韻》巨九切,音臼。義同。
又《集韻》許尤切,音休。與鵂同。
又《韻補》叶巨己切,音技。《詩·大雅》匪上帝不時,殷不用舊。時音氏。《又》維今之人,不尚有舊。叶上里。
又叶巨寄切,音忌。《韋成詩》天子我監,登我三事。顧我傷墜,爵復我舊。
又《管子·牧民篇》不恭祖舊,則孝弟不備。◎按唐韻正,舊音忌,則忌亦正音,非叶音。
又叶去九切,音糗。《前漢·敘傳》三枿之起,本根旣朽。枯楊生華,曷惟其舊。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