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
普【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滂古切,音浦。《說文》作暜,日無色也。《註》日無光則遠近皆同,故从竝。今隷作普。
又《廣韻》博也,大也,徧也。《易·乾卦》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又姓。《姓氏急就篇》普氏,後漢十姓有之。
又《集韻》《韻會》頗五切,音溥。義同。
【慈】
慈【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疾之切《集韻》《韻會》牆之切《正韻》才資切,音磁。《說文》愛也。从心兹聲。《精薀》父母之愛子也。《左傳·昭二十六年》父慈子孝,姑慈婦聽。
又《儀禮·喪服》慈母如母,謂養母也。
又《禮·內則》慈以甘旨。《註》慈,謂愛敬進之也。
又慈和,服物也。《左傳·文十八年》宣慈惠和。《註》慈者,愛出於心,恩被於物也。
又《增韻》柔也,善也,仁也。
又石名。《精薀》山產鐵於其陽者,慈石產其隂。《郭璞·慈石贊》慈石吸鐵,母子相戀也。俗作磁,非。
又竹名。《竹譜》竹之叢生,子母相依,曰慈竹。
又果名。《羣芳譜》慈姑,一根,歲生十二子,歲閏則十三子,如慈母之乳諸子也。
又州名。唐置慈州。
又姓。漢有慈仁,明有慈止。从心从兹。《魏校曰》兹也者,養其子而使之長,心乎愛之。俗或譌作㤵。
【实】
實【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宲音失。《說文》實,富也。从宀从貫。貫,貨貝也。《廣韻》誠也,滿也。《增韻》充也,虛之對也。《易·本義》乾一而實,坤二而虛。《孟子》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宋程頤曰》心有主則實,實則外患不能入。
又華實。《晉語》華則榮矣,實之不知,請務實乎。《史記·商鞅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
又物成實也。《爾雅·釋草》果臝之、括樓昺疏。實卽子也。《禮·月令》季春,乃爲麥祈實。《註》謂於含秀求其成也。
又品物也。《左傳·莊二十二年》庭實旅百。《註》庭之所實有百品,言物備也。
又《襄三十一年》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
又軍實。《左傳·襄二十四年》齊社,蒐軍實。杜註祭社,因閱數軍器。
又《儀禮·特牲饋食》實豆籩。《註》謂取籩豆實之也。《周禮·春官·小宗伯註》豆實實於罋,簋實實於篚。
又具數也。《史記·始皇本紀》使黔首自實田。《註》謂令民自具頃畝實數也。
又《唐六典》凡里有手實法,歲終,具民之年與地闊狹爲鄕帳。
又驗也。《後漢·光武紀》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
又事跡也。《史記·莊周傳》率皆虛語,無事實。《韓非傳》反舉浮淫之蠹,加之功實之上。
又當也。《書·呂》閱實其罪。《註》使與法相當也。
又是也。《詩·大雅》實墉實壑。
又姓。
又《正字通》脂利切,音至。與至同。《禮·雜記》計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不祿,使某實。《註》言爲計而至此也。《增韻》實,亦作寔。《韻會》實寔分爲二。
【名】
名【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幷切《集韻》《韻會》彌幷切《正韻》眉兵切,音詺。《說文》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玉篇》號也。《廣韻》名字也。《春秋·說題》名,成也。《左傳·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公問名于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
又自呼名也。《禮·曲禮》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又呼人之名也。《禮·曲禮》國君不名卿老世婦。
又名譽也。《易·乾卦》不易乎世,不成乎名。
又《春秋·說題》名,大也。《書·武成》告于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疏》山川大,乃有名,名大互言之耳。
又名號也。《儀禮·士昏禮》請問名。《疏》問名,問姓氏也。名有二種,一是名字之名,一是名號之名。孔安國註尚書,以舜爲名。鄭君目錄,以曾子爲姓名,亦據子爲名,皆是名號爲名者也。今以姓氏爲名,亦名號之類。《周語》有不貢,則修名。《註》名謂尊職貢之名號。
又號令也。《周語》言以信名。《註》信,審也。名,號令也。
又文字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于方。《註》名書,文也,今謂之字。《疏》名者,卽今之文字也。《周禮·秋官·大行人》諭書名。《註》書名,書之字也,古曰名。
又《春秋·解題》名,功也。《周語》勤百姓以爲己名。《註》功也。
又《釋名》名,明也,明實事使分明也。
又《爾雅·釋訓》目上爲名。《註》眉眼之閒。《說文》引《詩·齊風》作猗嗟䫤兮。
又姓。《廣韻》左傳楚大夫彭名之後,唐名初撰公侯政術十卷。
又與命通。《史記·天官書》免七命。《註》免星有七名。
又《張耳傳》亾命遊外黃。《註》脫名逃籍也。
又《集韻》忙經切,音冥。與銘同。志也。詳金部銘字註。
又《集韻》彌正切,洺去聲。與詺同。目諸物也。詳言部詺字註。
又叶彌延切,音綿。《道藏歌》挺自嘉會,金書東華名。賢安密所戒,相期陽洛汧。
又叶莫陽切,音辭》子父易封,三王守名。延延百載,以有成王。
又叶必仞切,音儐。《張華鮑元泰誄》烈考中丞,妙世顯名。峩峩先生,誕資英俊。
【郡】
郡【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渠運切《集韻》《韻會》《正韻》具運切,羣去聲。《釋名》郡,羣也。人所羣聚也。《韻會》《說文》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郡,是縣大而郡小也。秦幷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漢遂因之。自隋唐以來,廢置不一。宋元設府于州,明制屬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