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ì][xiàn][biàn][fǎ][yōng][yǒu,yòu][jì,jǐ]
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
立宪变法庸有济,桔梗豨苓线为帝。
改良文学新青年,五四运动排浊世。
出自:近现代·施蛰存《浮生杂咏八十首 其二十八》
【立宪】君主国家制定宪法,实行议会制度:君主~。
【变法】指历史上对国家的法令制度做重大的变革:~维新。
【立】
立【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
又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又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
又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又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又存立也。《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又速意也。《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又直起也。《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又《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又《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又赤立。《宋史·喬行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又闕立。《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又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又車名。《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又與粒通。《詩·周頌》立我烝民。《箋》立,當作粒。
又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又于貴切。同位。《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
【宪】
宪【備考·寅集】【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搜眞玉鏡》香重切。
又莫報切。
又呼困切。(憲)《唐韻》《集韻》《韻會》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从害省,从心从目。觀於法象,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接於目,怵於心,凜乎不可犯也。《周禮·天官·小宰》憲禁于王宮。《註》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也。《詩·大雅》文武是憲。《箋》憲,表也,言爲文武之表式也。因憲爲表式之義,故人之取法,亦謂之憲。《書·說命》惟聖時憲。《傳》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禮·內則》五帝憲。《註》法其德行也。
又《說文》敏也。《禮·學記》發慮憲。《註》言發計慮,當擬度於法式。《徐鍇曰》目與心應爲敏也。
又《諡法》博聞多記曰憲。
又《詩·大雅》無然憲憲。《毛傳》憲憲,猶欣欣也。《箋》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惡也。蓋譏當時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此憲憲二字,殆詼諧語,所以深刺之也。後人引訓憲字正文,以釋憲字,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大抵字書訓義,多犯此病,不得不辨。
又州名。本樓煩監,唐置州。
又姓。出《姓苑》。《集韻》或作䩵。
又《集韻》《韻會》呼典切,音顯。《韻會》興盛貌。《詩·大雅》顯顯令德。《中庸》引《詩》作憲憲令德。《正字通》憲有顯示之義。
又叶虛言切,音軒。《詩·小雅》萬邦爲憲。叶上原閑軒。
又《大雅》無然憲憲。叶上難。難,泥涓切。
【变】
變【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6画
〔古文〕鞭去聲。《說文》更也。《小爾雅》易也。《廣韻》化也,通也。《增韻》轉也。《正韻》攺也。《易·乾卦》乾道變化。《易解》自有而無謂之變,自無而有謂之化。《禮·王制》一成而不可變。《註》更也。《周禮·夏官·司爟》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註》變,猶易也。《前漢·循吏傳》漢家承敝通變。
又動也。《禮·檀弓》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變。《註》變,動也。《荀子·議兵篇》機變不張。《註》謂器械變動攻敵也。
又權變。《前漢·魏豹傳贊》張耳、韓信皆徼一時之權變,以詐力成功。《文中子·述史篇》非君子不可以語變。《註》變,權也。反經合道之謂也。
又災異曰變。《前漢·五行志》災異愈甚,天變成形。
又《諸葛豐傳》災變數見。
又死喪曰變。《穀梁傳·昭十五年》君在祭樂之中,大夫有變以聞,可乎。
又姓,見《姓苑》。
又《韻會》平免切,音辨。正也。《禮·禮運》大夫死宗廟謂之變。《註》變讀爲辨。猶正也。
又叶眠切,音邊。《莊子·田子方》夫至人者,上闚靑天,下潛黃泉,揮斥八極,神氣不變。
又叶必愼切,音鬢。《陸雲詩》羽儀未變,叶有客來信。○按《說文》本从攴䜌,載攴部。徐曰:攴,有爲也。精薀从久,俗譌作攵,非。字彙已載攴部,是言部重出,下攺从攵,非。
又集韻俗作〈木變〉。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庸】
庸【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容。《說文》庸,用也。《書·堯典》疇咨若時登庸。《傳》將登用之。《莊子·齊物論》爲是不用而寓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
又《爾雅·釋詁》常也。《易·乾卦》庸言之信,庸行之謹。《書·臯陶謨》自我五禮有庸哉。《傳》用我五等之禮接之,使有常。
又《玉篇》功也。《書·舜典》有能奮庸熙帝之載,使宅百揆。《傳》庸,功也。《晉語》無功庸者,不敢居高位。《註》國功曰功,民功曰庸。《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五曰保庸。《註》安有功者。
又《地官·大司徒》以庸制祿,則民興功。
又《爾雅·釋詁》勞也。《疏》謂勞苦。
又《釋訓》庸庸,勞也。《疏》有功庸者皆勞也。《詩·王風》我生之初尚無庸。《箋》庸,勞也。
又《廣韻》和也。《禮·中庸疏》以其記中和之爲用也。
又《集韻》愚也。《史記·周勃傳》才能不過凡庸。
又豈也。《左傳·莊十四年》庸非貳乎。《前漢·文帝紀賜尉佗書》雖王之國,庸獨利乎。
又租庸賦法。《唐書·食貨志》用民之力,歲二十日,閏加二日,不役者日爲絹三尺,謂之庸。
又水庸。《禮·郊特牲》祭坊與水庸事也。《註》水庸,溝也。《疏》坊者所以畜水,亦以鄣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泄水。
又國名。《左傳·文十六年》楚滅庸。《註》庸,今上庸縣,屬楚之小國。
又庸浦,地名。《左傳·襄十三年》戰于庸浦。
又姓。《姓譜》庸國子孫,以姓爲氏。《前漢·儒林傳》膠東庸生。
又與鄘通。《前漢·地理志》遷邶庸之民於邑,故邶庸衞三國之詩,相與同風。○按《毛詩》作鄘。
又與墉通。《詩·大雅》因是謝人,以作爾庸。《註》庸,城也。《禮·王制》附于諸侯曰附庸。《註》附庸,小城也。
又與傭通。《前漢·欒布傳》窮困賣庸於齊。《註》師古曰:謂庸作受顧也。《司馬相如傳》與庸保雜作。《註》師古曰庸即謂賃作者保謂庸之可信任者也。
又與鏞通。《詩·商頌》庸鼓有斁。《傳》大鐘曰庸。
又叶于方切,音央。《琳·車渠椀賦》廉而不劌,婉而成章。德兼聖哲,行應中庸。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济】
濟【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泲㴉《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子禮切,音秭。水名。《說文》水出常山郡房子縣贊皇山。《釋名》濟,濟也,源出河北濟河而南也。《風俗通·山澤篇》濟者齊,齊其度量也。《書·禹貢》導沇水,東流爲濟。《傳》泉源爲沇,流去爲濟。
又水名,出酈縣。《山海經》支離之山,濟水出焉。
又濟南,郡名。《廣輿記》漢初爲濟南國,景帝時分郡。
又濟濟,衆盛之貌。一曰多威儀也。《詩·大雅》濟濟多士。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子計切,音霽。渡也。《揚子·方言》過渡謂之涉濟。《詩·邶風》濟有深涉。
又止也。《詩·鄘風》旣不我嘉,不能旋濟。
又與霽通。亦止也。《爾雅·釋天》濟,謂之霽。《疏》濟,止也。今南陽人呼雨止爲霽。
又成也。《左傳·僖二十年》以欲從人則可,以人從欲鮮濟。
又利用也。《易·繫辭》臼杵之利,萬民以濟。
又益也。《左傳·桓十一年》莫敖曰:盍請濟師于王。
又賙救也。《易·繫辭》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
又相助也。《易·謙卦》天道下濟而光明。
又《揚子·方言》濟,憂也。陳楚或曰溼,或曰濟。
又讀作擠,滅也。《晉語》二帝用師,以相濟也。《註》濟,當讀爲擠。
又《集韻》前西切,音齊。濟濟,祭祀容。
又在禮切,音薺。與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