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儿争戏水

出自:近现代·施蛰存《癸未春日闲居十首 其七》

拼音:[qún][ér][zhēng][xì,hū][shuǐ]

平仄:平平平平仄

层阴忽开霁,屋脊见斜阳。
顿有融和意,微闻晻薆香。
群儿争戏水,邻叟急涂墙。
明日东风转,棉衣或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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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群儿】一群小儿。多用作轻蔑之辞。
【戏水】在水上嬉戏。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群】

群【未集中】【羊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五經文字》羣,俗作群。

【儿】

儿【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集韻》《韻會》而鄰切,音仁。《說文》人也。《玉篇》仁人也。孔子曰:人在下,故詰屈。《戴侗·六書故》人儿非二字,特因所合而變其勢。合於左者,若伯若仲。合於下者,若兒若見。《鄭樵·六書略》人象立人,儿象行人。

《集韻》居拜切,音戒。仁人也。(兒)〔古文〕爾平聲。《說文》孺子也。象形。小兒頭囟未合。

《韻會》男曰兒,女曰嬰。

《韻會》兒,倪也。人之始,如木有端倪。

《倉頡篇》兒,嬬也。謂嬰兒嬬嬬然,幼弱之形也。

《韻會》姓也。漢有兒寬。

《唐韻》五稽切《集韻》《韻會》研奚切《正韻》五黎切,音霓。姓也。《前漢·藝文志》兒良一篇。《註》師古曰:六國時人也。《兒寬傳》兒寬,千乘人也。

《韻會》弱小也。通作倪。《孟子》反其旄倪。(兒)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戏】

戲【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香義切《正韻》許義切,希去聲。《說文》三軍之偏也。一曰兵也。

《廣韻》戲弄也。《禮·坊記》閨門之內,戲而不歎。《註》戲謂孺子言笑者。

謔也。《詩·衞風》善戲謔兮。

嬉也。

姓。《魏志》穎川戲志才。

《廣韻》古文呼字。註詳口部五畫。

《廣韻》許羈切。《集韻》《韻會》《正韻》虛宜切,音羲。《集韻》嗚戲,歎辭。○按《廣韻》旣入虞韻,云古文呼字,又入支韻。亦訓歎辭,則戲字二音,本皆可讀。《正字通》云:詩於戲卽嗚呼,歎辭也或嘉美,或悲傷。末代文士輒爲體例,若哀誄祭文,卽爲嗚呼,封拜冊命,卽爲於戲。謂嗚呼爲哀傷,於戲爲歎美,妄爲穿鑿,其說誠是。然謂呼與戲通,則戲可讀呼,呼仍不可以讀戲,以戲字有羲音,呼字止入七虞也。

與羲通。伏羲。《莊子》作伏戲。《史記》作虙戲。《荀子·成相篇》文武之道同虙戲。

地名。《魯語》幽王滅於戲。

《集韻》呼爲切《韻會》吁爲切,與麾同。《集韻》旗屬。《周禮·夏官》建大麾以田。或作戲。《史記·項羽紀》諸侯罷戲下,各就國。《註》同麾。

《集韻》驅爲切,音虧。傾側也。《周禮·春官·喪祝註》執披備傾戲。

《集韻》於宜切,音漪。本作陭。《說文》上黨陭氏阪。或作戲。

《集韻》桑何切,音娑。娑本作犧。《周禮·春官·兩獻註》酒尊名。飾以翡翠。鄭司農說,或作獻,亦作戲。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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