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论茗椀分馀韵

出自:明代·罗钦顺《咏茉莉用通政弟韵》

拼音:[wèi][lùn,lún][míng][wǎn][fēn,fèn][yú][yùn]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

庭前偶结三年伴,岭表曾闻四季开。
弱朵惯涵清露重,幽芳能趁美人来。
未论茗椀分馀韵,且向冰檐护宿栽。
花谱流传多钜笔,总誇颜色亦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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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未】

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

《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

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论】

論【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

《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

《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

《增韻》紬繹討論也。《孔安國·尚書序》討論典墳。

《正韻》決罪曰論。

官名。《金史·百官志》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次曰國論、忽魯、勃極烈。國論,言貴。忽魯,猶總帥也。

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論川州,開元後置。

姓。《唐書》論弓仁,本吐蕃族也。

三字姓。《金史·國語解·姓氏》烏古論曰商。

《廣韻》力迍切《集韻》《韻會》《正韻》龍春切,音倫。言有理也。

《禮·王制》凡制五,必卽天論。《註》天論,天理也。與倫同。

《玉篇》力困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困切,崘去聲。義同。

《正韻》辨論也。《書·周官》論道經邦。《傳》論者,講明之謂。《禮·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註》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史記·蕭相國世家》論功行封。

叶盧健切,音練。《前漢·敘傳》兵家之策,惟在不戰。營平皤皤,立功立論。

叶聖閏切,音舜。《馮衍·顯志賦》澄德化之陵遲兮,烈罰之峭峻。燔商鞅之法術兮,燒韓非之說論。

叶閭員切,音攣。《曹植·文帝誄》考諸先紀,尋之哲言。生若浮寄,惟德可論。《字彙補》譌作,非。

【茗】

茗【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爲飯,茗飮作漿。《杜甫詩》茗飮蔗漿攜所有。

花名。《述異記》巴東有眞香茗,其花色白,如薔薇。

《南方草木狀》耶悉茗,南人憐其芳香,競植之。

茗邈,高貌。《張載·七命》搖刖峻挺,茗邈苕嶢。

山名。《水經注》沅水,又東入溪水,南出茗山。

通酩。《韓愈詩》茗艼馬上知爲誰。

【椀】

椀【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正韻》與盌同。《玉篇》小盂也。《世說》晉王導舉琉璃椀曰:此椀腹空,何謂寶器。《北史·盧叔彪傳》魏收訪盧叔彪,食但有粟食葵菜,木椀盛之。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馀】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四月爲余月。

接余,荇菜也。

《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姓。由余之後。

《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韵】

韵【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4画

《集韻》與韻同。(韻)〔古文〕均《唐韻》《集韻》《韻會》王問切《正韻》禹慍切,彭年等重修《廣韻》,丁度有《集韻》,金韓道昭有《五音集韻》,元黃公紹有《韻會舉要》,明洪武中宋濂等修《正韻》,此韻書大略也。

《正韻》風度也。《說文》裴光遠云:古與均同。《唐書·楊收傳》夫旋宮以七聲爲均。均言韻也。古無韻字,猶言一韻聲也。《集韻》或作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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