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借禅林暂托居

出自:明代·罗钦顺《借得公馆养疴》

拼音:[nǐ][jiè][chán,shàn][lín][zàn][tuō][jū]

平仄:仄仄平平仄平平

拟借禅林暂托居,偶临公馆更清虚。
门前尽日无车马,一味薰风养病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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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禅林】指寺院。僧徒聚居之处。禅林(chán-) : 佛寺。因寺院多建于山林,故称:春园柳路,变入禅林。
【托居】寄居。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拟】

擬【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魚紀切《集韻》《韻會》偶起切,疑上聲。《說文》度也。《增韻》準擬揣度以待也。《易·繫辭》擬之而後言。《疏》擬度之而後言也。

像也,比擬也。《前漢·公孫弘傳》管仲相齊有三歸,侈擬於君。《註》擬,疑也,言相似也。《後漢·張衡傳》吾觀太,方知子雲妙極道數,乃與五經相擬。《集韻》或作譺。

作懝。《禮記》通作儗。《漢書》借作儀。

【借】

借【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子夜切,嗟去聲。假也,貸也,助也,推獎也。《家語》在貧如客,使其臣如借。《註》言不有其身,如借使也。《前漢·文帝紀》假借納用。

艸履曰不借。《釋名》言賤易有各自蓄之,不假借人也。

設辭。《詩·大雅》借曰未知,亦旣抱子。

與藉耤通。

與假通。《後漢·李充傳》無所借借。《註》下音假。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隸省作借,別作徣。

【禅】

禪【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時戰切,音繕。封禪。《韻會》築土曰封,除地曰禪。古者天子巡守,至於四岳,則封泰山而祭天,禪小山而祭山川。舜典,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是也。齊桓公欲封泰山,管仲設辭拒之,謂非有符瑞,不可封禪。至秦始皇惑於神仙之說,欲禱祠以求長生,遂以封禪爲異典。項氏曰:除地爲墠,後改曰禪,神之矣。

代也。禪讓,傳與也。《孟子》唐虞禪。一作嬗。《前漢·律歷志》堯嬗以天下。《師古往》嬗,古禪讓字也。

通作擅。《荀子·正論篇》堯舜擅遜。《註》與禪同。

作儃。《揚子·法言》允哲堯儃舜之重。《註》同禪。

漢書禪多作䄠。詳䄠字註。

《廣韻》市連切《集韻》《韻會》時連切,音蟬。靜也。浮圖家有禪說。《傳燈錄》禪有五,外道禪,凡夫禪,小乗禪,大乗禪,最上乗禪。《杜甫詩》虛空不離禪。

【林】

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犂針切《正韻》犂沈切,音臨。《說文》平土有叢木曰林。徐曰:叢木,故从二木。平土,故二木齊。《詩·小雅》依彼平林。

野外謂之林。《詩·周南》施于中林。

山木曰林。《穀梁傳·僖十四年》林屬于山爲麓。

《周禮·地官·林衡註》竹木曰林,水衡曰衡。

《爾雅·釋詁》林,君也。

盛貌。《詩·小雅》有壬有林。

林鐘,律名。《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周禮》作函鐘。

羽林,星名。應劭曰:天有羽林,大將軍之星也。林喩若林木,羽翼,鷙擊之意,故以名武官。《前漢·宣帝紀》取從軍死事者之子,養爲羽林軍,號羽林孤兒。

綠林,荆州山名。《後漢·劉元傳》諸亡命集于綠林。

姓。《姓譜》殷比干後,避難長林山,因氏。

平王世子林開之後,望出南安。○按《說文》林自爲部,棼、楚等字从之,今倂入。

【暂】

暫【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藏濫切《集韻》《韻會》《正韻》昨濫切,音鏨。《說文》不久也。《類篇》須臾也。《書·盤庚》暫遇姦宄。《左傳·僖三十三年》婦人暫而免諸國。《註》暫,猶卒也。《五經文字》暫作蹔,訛。

【托】

托【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集韻》《韻會》闥各切。同拓。見拓字註。

不托,與餺飥通。《五代史·李茂貞傳》一日食粥,一日食不托。《歐陽脩·歸田錄》唐人謂湯餠爲不托。

柈名。宋曰托子,今曰托盤。

【居】

居【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㞐㝒《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說文》凥處也。从尸,得几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閒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

《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

《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

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

積也,蓄也。《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

《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止也。《禮·月令》季秋行春令,師興不居。《疏》不休止也。

海鳥曰爰居。《魯語》爰居止於魯東門外。

姓。漢居般,封宋城侯。

《廣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語助辭。《禮·檀弓》公儀仲子之喪,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註》怪之之辭,猶言何故也。一說何居,猶言此義何處。居讀如字,不必改音基。《集韻》通作其。

叶居御切,音據。《詩·召南》惟鳩居之。叶下御。《唐風》無巳太康,職思其居。叶下瞿。瞿去聲。○按《說文》居,一訓蹲。《長箋》以凥爲凥處,居爲蹲踞。《韻會》《正韻》收入御韻,引《詩》居居懷惡,不相親比,是居有倨音。《正字通》云:蹲踞通作倨。居止,居處,與蹲踞,貴倨,从經史分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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