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不可食

出自:魏晋·无名氏《京口谣》

拼音:[dòu][bù,fǒu][kě,kè][shí,sì,yì]

平仄:仄仄仄平

昔年食麦屑。
今年食豆。
豆不可食
使我枯咙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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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不可】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应;不准许。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4.谓不符合,不称。 5.犹不堪。 6.指缺点﹑过错。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豆】

豆【酉集中】【豆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竇。《說文》古食肉器也。《爾雅·釋器》木豆謂之豆。《書·武成》執豆籩。《詩·小雅》爲豆孔庶。《公羊傳·桓四年》諸侯曷爲必田狩。一曰乾豆。《註》豆,祭器,狀如鐙。《禮·明堂位》夏后氏以楬豆,殷玉豆,周獻豆。《註》楬,無異物之飾也。獻音娑,疏刻之也。

《禮器》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諸公十有六,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

《鄕飮酒義》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旊人爲豆,實三而成觳,崇尺。《註》崇,高也。豆實四升。《史記·樂書》簠簋俎豆,禮之器也。

《揚子·方言》爲豆籠。《註》盛桮器籠也。《集韻》或作梪、䇺。

《韻略》穀也。《博雅》大豆,菽也。小豆,荅也。《周禮·天官·大宰·三農生九穀註》黍、稷、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麥爲九穀。《禮·投壷》壷中實小豆焉,爲其矢之躍而出也。《干寶·晉書》駑馬戀棧豆。

《博雅》天豆,雲實也。

巴豆、海紅豆,皆藥名,出巴蜀。

相思子一名紅豆。

土芋一名土豆。皆菽豆別一種也。俗作荳,非。

《說苑·辨物篇》十六黍爲一豆,六豆爲一銖,二十四銖爲一兩。

官名。《南齊書·魏虜傳》北魏置九豆和官。

地名。《北史·周文帝紀》文帝伐魏,至盤豆,拔之。

州名。《唐書·地理志》隴右道有白豆州。

姓。漢光武時,關內侯豆如意,後魏長廣王豆代田。

複姓。北周豆盧寧,本姓慕容氏,歸魏,賜姓豆盧氏。

三字姓。北魏次南有紇豆陵氏。

《正韻》當口切,音斗。《玉篇》量名。《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食一豆肉,飮一豆酒。《註》豆,當爲斗。毛居正曰:豆,古斗字。如《左傳·昭三年》豆、區、釜、鍾之類,當音斗。後人誤讀爲俎豆之豆。斗斛之斗又作㪷,蓋譌倂耳。

《字彙補》思留切,讀作羞。《周禮·天官·腊人》凡祭祀共豆脯。《註》脯非豆實,豆當爲羞,聲之誤也。《釋文》豆,音羞。

《韻補》叶動五切,音杜。《柳宗元·牛賦》皮角見用,肩尻莫保。或穿緘縢,或實俎豆。豆叶保,保音補。

叶田故切,讀作渡。《詩·小雅》儐爾籩豆,飮酒之飫。兄弟旣具,和樂且孺。《音學五書》豆叶孺。

山名。《後漢·郡國志》唐縣有都山。一名豆山。今關中人讀豆爲渡。《說文》豎、侸、裋皆以豆得聲。樹字从壴,亦以豆得聲。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食】

食【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蝕。《說文》一米也。《玉篇》飯食。《增韻》殽饌也。

茹也,啗也。《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古史考》古者茹毛飮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易·需卦》君子以飮食宴樂。《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書·洪範》惟辟玉食。《註》珍食也。

食祿也。《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祭曰血食。《史記·涉世家》置守冢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飮酒亦曰食。《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耳食。《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目食。《宋史·司馬光傳》飮食所以爲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爲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吐而復吞曰食。《書·湯誓》朕不食言。《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爾雅·釋詁》食,僞也。《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僞言爲食言,故此訓食爲僞也。

蠱惑曰食。《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消也。《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註》食,消也。

《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日食,月食。《易·豐卦》月盈則食。《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

《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註》不食,謂不墾耕。

《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註》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爲夫婦,名對食。房宮,二人名。

《揚子·方言》食閻,勸也。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寒食,節名。《荆楚歲時記》去冬至一百五日,卽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

大食,國名,在西域波斯國西,都婆羅門,兵刃勁利,勇于野鬬。

《廣韻》戲名。博屬。

姓。漢有食子通。《希姓錄》後漢食于公。

《集韻》祥吏切《正韻》相吏切,音寺。《論語》有酒食,先生饌。《禮·曲禮》食居人之左。《註》食,飯屬也。

糧也。《周禮·地官·廩人》匪頒賙赐稍食。

以食與人也。《詩·小雅》飮之食之。《禮·內則》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註》食謂乳養之也。《左傳·文元年》穀也食子。《註》食,養生也。

《廣韻》《集韻》《韻會》羊吏切,音異。《廣韻》人名。漢審食其,酈食其。《荀悅·漢紀》作異基。

叶式灼切,音爍。《易林》三河俱合,水怒踊躍。壞我王室,民困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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