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与非争

出自:魏晋·无名氏《傅玄引谚》

拼音:[bù,fǒu][dāng,dàng][yǔ,yù,yú][fēi][zhēng]

平仄:仄平平平平

己是而彼非,不当与非争
彼是而己非,不当与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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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不当】1.不合。 2.抵不上。 3.不该。 4.不是。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当】

當【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都郞切,黨平聲。《說文》田相値也。从田,尚聲。

《玉篇》任也。《論語》當仁不讓於師。《晉語》夫幸,非福非德不當雍。《註》當,猶任也。

《廣韻》敵也。《禮·王制》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史記·廉頗藺相如傳》學兵法,言兵事,以天下莫能當。

直也。《禮·內則》妻不在,妾御莫敢當夕。

遇也。《左傳·昭七年》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禮·曲禮》當食不歎。

適可也。《易·履卦》夬履貞厲,位正當也。《左傳·哀元年》逢滑當公而進。《註》當公,不左不右。《禮·學記》當其可之謂時。《史記·禮書》好惡以節,喜怒以當。

主也。《左傳·襄二十七年》慶封當國。《註》當國,秉政。《儀禮·喪服》童子唯當室緦。《註》當室者爲父,後承家事者爲家主。

偶也。《前漢·司馬相如傳》及飮,卓氏弄琴文君,竊從戸窺,心說而好之,恐不得當也。《註》師古曰:當謂對偶也。

抵也。《史記·屈賈傳》以一儀而當漢中地,臣請往如楚。

《增韻》蔽也。《左傳·昭二十年》使祝鼃寘戈於車薪以當門。《李白·蜀道難》一夫當關,萬夫莫開。

斷罪曰當,言使罪法相當也。《史記·張釋之傳》廷尉奏當,一人犯蹕當罰。《註》當謂處其罪也。《路溫舒緩書》奏當之成。

《正韻》猶合也。理合如是也。《儀禮·特牲饋食禮》佐食當事,則戸外南面。《註》當事,將有事而未至。《史記·萬石君傳》內史慶醉歸,入外門不下車,萬石君讓曰:內史貴人入閭里,里中長老皆走匿,而內史坐車中,自如固當。《註》固當者,反言之,以見其不當如是,責讓之甚也。

過當。《史記·霍去病傳》斬首捕鹵過當。《註》言不啻相等。

勾當。《歐陽修·歸田錄》曹彬平江南,詣閣門求見。其榜子云:奉敕江南勾當公事回。

《職官分紀》奏舉京朝官,知縣資序二人,充本司勾當。

官名。《前漢·宣帝紀》詔單于毋謁,其左右當戸之羣皆列觀。《註》左右當戸,匈奴官名。

排當,宋宮中宴飮名。

州名。《韻會》本羌地,唐置當州,蓋取燒當羌以名之。《後漢·明帝紀》秋九月,燒當羌隴西。

縣名。《正字通》鳳州兩當縣。《後漢·郡國志》南郡有當陽。

《劉隆傳》遣隆屯田武當。《註》武當,今均州縣也。

馬當,武當,山名。

當康,獸名。《山海經》欽山有獸焉,其狀如豚而有牙,其名曰當康。《註》牙豚也。

當魱,魚名。《爾雅·釋魚》鯦當魱。《註》海魚也。

姓。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丁浪切,黨去聲。事理合宜也。《禮·樂記》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韓詩外傳》君子行不貴苟難,惟當之爲貴。

底也。《韓非子·外儲說》堂谿公見韓昭侯曰:人主漏泄羣臣語,譬猶玉巵之無當。

《正字通》凡出物質錢,俗謂之當。《後漢·劉虞傳》虞所賚賞,典當胡夷,瓚復抄奪之。《註》當,音丁浪反。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玉篇》下也。

《玉篇》隱也。

《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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