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数以五

出自:魏晋·无名氏《帝临》

拼音:[zhì][shù,shǔ,shuò][yǐ][wǔ]

平仄:仄仄仄仄

帝临中坛,四方承宇。
绳绳意变,备得其所。
清和六合,制数以五
海内安宁,兴文匽武。
后土富媪,昭明三光。
穆穆优游,嘉服上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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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制数】限量;定法。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制】

制【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征例切,音製。《說文》裁也。

《增韻》正也,御也,檢也,造也。

《廣韻》禁制也。

《前漢·高帝紀》太后臨朝稱制。《註》師古曰:天子之言曰制書,謂爲制度之命也。

成法曰制。《左傳·隱元年》今京不度,非制也。

《禮·曲禮》士死制。《註》制謂君命,士受命致死也。

《禮·禮器》大廟之內敬矣,君親制祭。《註》朝踐進血之時,君自斷制牲肝,洗于鬱鬯,祭神于室也。

邑名。《左傳·隱元年》制,巖邑也。

叶音哲。《崔駰·達旨》隂陽始分,天地初制。皇綱云敘,帝紀乃設。

《韻會》浙或作制。江名,在東陽。《莊子·外物篇》自制河以東。

【数】

數【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所矩切《集韻》爽主切,音籔。《說文》計也。《易·說卦》數往者順。《詩·小雅》心焉數之。《禮·曲禮》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

《博雅》責也。《左傳·昭二年》使吏數之。《註》責數其罪。

《集韻》阻切,音所。義同。

《廣韻》色句切《集韻》《韻會》《正韻》雙遇切,禮命之多少。

《繫辭》極數知來之謂占。《疏》蓍策之數。《書·大禹謨》天之曆數在汝躬。《疏》天之曆運之數。《周禮·天官·小宰》掌官常以治數。《註》治數,每事多少異也。《後漢·律曆志》隷首作數。《註》隷首,黃帝之臣。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色角切,音朔。頻數也。《禮·祭義》祭不欲數,數則煩。

《爾雅·釋詁》數,疾也。《疏》皆謂急疾也。

《集韻》蘇谷切,音速。《禮·樂記》衞音趨數煩志。《註》趨數,讀爲促速,聲之誤也。《史記·賈生傳》淹數之度兮,語余其期。《註》徐廣曰:數,速也。

《集韻》《韻會》趨玉切,音促。細也。《孟子》數罟不入洿池。《趙岐註》密細之網。

《集韻》聳取切,音繏。數數,猶汲汲也。

所錄切,松入聲。汲水疾也。《莊子·天地篇》數如泆湯。

所六切,音縮。數數,迫促意。

仕角切,音浞。促也。

《韻補》叶先奏切。《陸機·宣猷堂詩》篤生我后,克明克秀。體輝重光,承規景數。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五】

五【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午。《增韻》中數也。《易·繫辭》天數五,地數五。《書·武成》列爵惟五。《詩·鄘風》良馬五之。

格五。《後漢·梁冀傳》能挽滿,彈棊,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註》行棊相塞謂之簺,簺有四采,簺白乗五是也。至五卽格不得行。

《辛氏三秦記》城南韋杜,去天尺五。

十五夜曰三五。《謝靈運詩》期在三五夕。《崔曙詩》秒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姓。漢五京。

第五,五鹿,皆複姓。崔曙《早發交崖山還太室作》:仲冬正三五,日月遙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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