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ī][yú][qín][àn][dú]
平仄:平平平仄平
吾慕吴音木,学问擅名宿。
族望世江南,诗馀勤案牍。
戟辕清昼长,莲幕秋风肃。
相见复何时,遗函检行簏。
【案牍】公文:无案牍之劳形。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馀】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勤】
勤【子集下】【力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瘽《唐韻》巨斤切《集韻》《正韻》渠中切《韻會》渠斤切,音芹。《說文》勞也。从力,堇聲。《爾雅疏》勤者,勞力也。《書·武成》王季其勤王家。
又《詩·豳風》恩斯勤斯。《註》勤,篤厚也。《左傳·僖三年》楚人伐鄭,鄭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齊方勤我,棄德不祥。《註》勤我,言齊恤鄭難也。《前漢·司馬相如傳》重賜文君侍者,通殷勤。
又《揚子·法言》民有三勤。《註》勤,苦也。
又《韻補》叶渠焉切,音乾。《鄭曼贈陸雲詩》垂龔之會,匪言不宣。嗟我懷人,斯恩斯勤。
又通作廑。《前漢·揚雄傳》其廑至矣。《註》師古曰:古勤字。
又《集韻》渠之切,音其。通作期。耄勤,老稱也。
【案】
案【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音按。《說文》几屬。《徐曰》案,所凭也。《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
又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又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又界也。《齊語》參國起案。
又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又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
又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又《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
又著書起義亦曰案。
又《集韻》一曰木名。
又叶伊甸切,音宴。《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
【牍】
牘【巳集中】【片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音讀。《說文》書版也。《莊子·列禦寇》小夫之知,不離苞苴竿牘。《戰國策》取筆牘受之。《註》牘,書版也。《史記·倉公傳贊》緹縈通尺牘。《前漢·昌邑王傳》持牘趨謁。《註》師古曰:牘,木簡也。
又樂器。《周禮·春官·笙師》舂牘應雅,以敎祴樂。《註》牘應雅敎其舂者,謂以築地。《疏》舂牘以竹,大五六寸,長七尺,短者一二尺,其端有兩孔,髤畫,以兩手築地。牘應雅敎其舂者,謂賔醉而出,奏祴夏。以此三器築地,謂之行節。《釋名》舂,撞也。牘,筑也。以舂築地爲節也。《韻會》毛氏曰:說文从片賣聲。當作賣。从罒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