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林泽倍滋

出自:清代·乾隆《扫雪》

拼音:[péi][lín][zé,shì][bèi][zī]

平仄:平平平仄平

扫雪必行赏,仆台早候之。
未成分寸际,那可饰装为。
今日素真积,培林泽倍滋
天思诚赐我,分惠亦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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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林泽】1.林木与水泽。 2.指隐居的地方。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培】

培【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薄回切《集韻》《韻會》《正韻》蒲枚切,音裴。《說文》培敦土田山川也。一曰益也,養也。《中庸》栽者培之。

《集韻》薄亥切,音倍。重也。《莊子·逍遙遊》而後乃今培風。一曰鼻墨切,音蔔。

《揚子·方言》晉楚之閒,冢或謂之培。

《廣韻》《集韻》薄口切,音瓿。小阜也。《晉語》趙簡子使尹鐸爲晉陽,必墮其壘培。

《集韻》鋪枚切。同,瓦未燒者。

蒲來切,音。封垤也。

房尤切,音浮。人名。魯有申培公。

【林】

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犂針切《正韻》犂沈切,音臨。《說文》平土有叢木曰林。徐曰:叢木,故从二木。平土,故二木齊。《詩·小雅》依彼平林。

野外謂之林。《詩·周南》施于中林。

山木曰林。《穀梁傳·僖十四年》林屬于山爲麓。

《周禮·地官·林衡註》竹木曰林,水衡曰衡。

《爾雅·釋詁》林,君也。

盛貌。《詩·小雅》有壬有林。

林鐘,律名。《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周禮》作函鐘。

羽林,星名。應劭曰:天有羽林,大將軍之星也。林喩若林木,羽翼,鷙擊之意,故以名武官。《前漢·宣帝紀》取從軍死事者之子,養爲羽林軍,號羽林孤兒。

綠林,荆州山名。《後漢·劉元傳》諸亡命集于綠林。

姓。《姓譜》殷比干後,避難長林山,因氏。

平王世子林開之後,望出南安。○按《說文》林自爲部,棼、楚等字从之,今倂入。

【泽】

澤【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古文〕㚖《唐韻》丈伯切《集韻》《韻會》《正韻》直格切,音宅。《周語》澤,水之鐘也。《風俗通·山澤篇》水草交厝,名之爲澤。澤者,言其潤澤萬物,以阜民用也。

光潤也。《禮·少儀》澤劒首。

雨澤。《易·夬卦》澤上于天。

德澤。《書·畢命》澤潤生民。

洗濯曰澤。《禮·曲禮》共飯不澤手。《疏》以手宜潔淨,不得臨食始捼莎也。

褻衣曰澤。《詩·秦風》與子同澤。《箋》袴也。

香澤。《梁文帝樂府》八月香油好煎澤。

澤宮。《禮·射儀》必先習射于澤。澤者,所以擇士也。

州名。《韻會》秦上黨郡,隋爲澤州。

《集韻》《正韻》施隻切,音適。與釋同。《詩·周頌》其耕澤澤。《疏》釋釋然土皆解散也。

《集韻》《韻會》《正韻》達各切,音鐸。格澤,星名,音鶴鐸。《史記·天官書》格澤,星如炎火之狀。

《集韻》夷益切,音繹。與醳同。《禮·郊特牲》舊澤之酒。《註》澤,讀爲醳。

【倍】

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俖《集韻》補妹切,音背。《說文》反也。《禮·緇衣》信以結之,則民不倍。《淮南子·人閒訓》單豹倍世離俗,巖居谷飮。

鄙俗也。《論語》斯遠鄙倍矣。

物財人事加等曰倍。《易·說卦》利市三倍。《詩·大雅》如賈三倍。《書·周官》夏商官倍,亦克用乂。

《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曰:焉用亡鄭以倍鄰。《註》益也。

《越絕書》計倪曰:以智論之,以決斷之,以道佐之,斷長續短,一歲再倍,其次一倍。

《韓愈·韓滂墓誌》滂讀書倍文,功力兼人。《註》倍文,謂背本暗記也。《周禮註》倍文曰諷,韓語本此。

《集韻》《韻會》《正韻》蒲枚切,音裴。《賈子容經篇》諺曰:君子重襲,小人無由入。正人十倍,邪僻無由來。

倍尾,山名,通作陪。

倍阿,鬼名。《莊子·達生篇》東北方之下者,倍阿鮭蠪躍之。《林獻齋註》屋中東方之鬼也。緇原字从。

【滋】

滋【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兹。水名。《說文》水出牛飮山白陘谷。

霸水之別名。《水經注》霸陵縣霸水,古曰滋水。

蒔也,長也,益也。《書·泰誓》樹德務滋。

液也。《禮·檀弓》必有草木之滋焉。

多也,蕃也。《左傳·僖十五年》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

滋味也。《禮·月令》薄滋味,無致和。

濁也。《左傳·哀八年》武城人拘鄫人之漚菅者曰:何故使我水滋。

與孳孜通。

通作兹。《前漢·五行志》賦斂兹重。

《廣韻》疾之切,音慈。水名,出高麗山。《山海經》高是之山,滋水出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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