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处处匀

出自:清代·陈肇兴《人日 其一》

拼音:[fēng][yān][chǔ,chù][chǔ,chù][yún]

平仄:平平仄仄平

隔年还避贼,此日又逢人。
破屋荆榛地,儒冠老病身。
梅花千岭雪,刺竹一篱春。
不敢登高望,烽烟处处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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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烽烟】烽火:~四起。
【处处】定居﹐安居。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烽】

烽【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則燔然之也。

《前漢·五行志》後章坐走馬上林,下烽馳逐,免官。《註》晉灼曰:冠首曰烽,競走曰逐。

《玉篇》戸東切,音洪。義同。

【烟】

烟【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烏前切《集韻》《韻會》因蓮切《正韻》因肩切,音燕。《說文》本作煙。詳煙字註。《荀子·富國篇》鳧雁若烟海。

《廣韻》於眞切《集韻》《正韻》伊眞切,音燕。《說文》火气也。《周禮·秋官·蟈氏》以其煙被之。

姓。見《字彙》。

於眞切,音因。《周禮·春官·大宗伯註》禋之言煙也。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註》煙音因。《柳宗元·祭从兄文》留連遊歡,涉月彌旬,夜。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匀】

勻【子集下】【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羊倫切《集韻》《韻會》兪倫切,音云。《說文》少也。从勹从二。指事也。一曰均也。《玉篇》齊也。《廣韻》徧也。《杜甫·麗人行》肌理細膩骨肉勻。

《集韻》規倫切,音君。與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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