揖让征诛两不宜

出自:近现代·徐炯《癸亥杂感(四十三首选十二) 其十》

拼音:[yī][ràng][zhēng][zhū][liǎng][bù,fǒu][yí]

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开辟何尝有此奇,为鸮未已复为鸱。
山林城市百无幸,揖让征诛两不宜
洪水竟淹洙泗脉,黄巾合驻尹王祠。
可怜经籍销沉久,万卷只能供一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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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揖让】1.古代客人与主人相见时礼节,互相作揖谦让:孟子乃嬉为设俎豆揖让进退之事。 2.犹“禅让”。以位让贤者:尧舜揖让。
【征诛】讨伐。
【不宜】1.不应该。 2.不适宜,不适合。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揖】

揖【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伊入切《集韻》《韻會》《正韻》一入切,音挹。《說文》手著胷曰揖。《六書故》拱手上下左右之以相禮也。《儀禮·鄉飲酒禮賓厭介註》推手曰揖,引手曰厭。《詩詁》上手當曰厭,謂手厭於胷,引手當曰揖,下手曰拜。《周禮·秋官·司儀》土揖庶姓。時揖異姓。天揖同姓。《註》土揖,推手小下之也。時揖,平推手也。天揖,推手小舉之也。《前漢·高帝紀》酈生不拜長揖。《註》長揖者,手自上而極下。

《說文》攘也。◎按攘同讓。增韻,遜也。前漢王莽傳,揖大福之恩。註:揖謂讓而不當也。

進也。《禮·玉藻》進則揖之,退則揚之。《註》揖之謂小俯也。揚之謂小仰也。

三揖,卿大夫士也。《左傳·哀二年》三揖在下。

《集韻》乙及切,音邑。與挹同。《王禹偁·竹樓記》遠吞山光,平揖江瀨。

側立切,音戢。聚也。《詩·周南》螽斯羽揖揖兮。

《集韻》卽入切《正韻》賫入切,音湒。義同。

《集韻》籍入切,音集。義同。

成也。

與輯通。《史記·秦始皇紀》普天之下,摶心揖志。《前漢·郊祀志》揖五瑞。《註》合也。

乙冀切,音懿。與撎同本作揖。

【让】

讓【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4画部外筆画:17画

〔古文〕餘以不肎救趙。

《玉篇》謙也。《類篇》退也。《字彙》先人後己謂之讓。《書·堯典》允恭克讓。《左傳·文元年》讓,德之基也。

《襄十三年》讓,禮之主也。《禮·曲禮》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疏》應受而推曰讓。《儀禮·聘禮》賔入門皇升堂讓。《鄭註》讓,謂舉手平衡也。

《鄕飮酒禮註》事同曰讓,事異曰辭。

木名。《左思·蜀都賦》交讓所植。《註》交讓,木名。兩樹對生,一樹枯則一樹生。出岷山,在安都縣。

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讓川州,開元後置。

《讀書通》通作攘。《史記·司馬相如·封禪書》進讓之道,何其爽與。《漢書》作進攘。

《韻會小補》通作襄。《周禮·地官·保氏·五射·鄭註》一曰襄尺。《釋文》襄音讓,本作讓。

叶如羊切,音穰。《詩·小雅》受爵不讓,至于已斯亡。《說文》本作。

【征】

征【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徰《廣韻》《集韻》《韻會》諸盈切《正韻》諸成切,証平聲。《爾雅·釋言》行也。《易·泰卦》拔茅茹,以其彙征吉。《詩·小雅》之子于征。

《韻會》征,伐也。《易·離卦》王用出征。《書·大禹謨》惟時有苗弗率,汝徂征。《孟子》征者,上伐下也。

《正韻》征,取也。《禮·王制》關譏而不征。

姓。《前漢·司馬相如傳》厮征伯僑,而役羨門兮。《註》仙人,姓征,名伯僑。

《韻會》通政。《周禮·地官·小司徒》施其職,而平其政。《註》音征,稅也。當作征。

通正。《周禮·夏官》惟加田無國正。《註》音征,稅也。獨加賞之田無稅。

【诛】

誅【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陟輸切《集韻》《韻會》追輸切,法志》征暴誅悖,治之威也。《莊子·庚桑楚》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鬼得而誅之。

《釋名》罪及餘人曰誅。誅,株也。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周禮·秋官·司烜氏》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爲明竁焉。《註》鄭司農云:屋誅,謂夷三族。

《易·雜卦》明夷誅也。《註》誅,傷也。

《晉語》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

《玉篇》罰也。《禮·曲禮》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註》誅,罰也。

《類篇》責也。《左傳·襄三十一年》誅求無時。《註》誅,責也。《周禮·天官·大宰》誅以馭其過。《疏》人有過失,非故爲之者,則以言語責讓之。

翦除也。《晉語》故以惠誅怨。《註》誅,除也。《楚辭·卜居》寧誅鋤草茅,以力耕乎。《杜甫·岳麓山道林二寺詩》傍此煙霞茅可誅。《正字通》翦茅爲屋。借用誅字。

叶之由切,音周。《華覈·自責文》不敢違敕,懼速罪誅,冒承詔命,魂逝形留。

叶株遇切,株去聲。《蔡邕·釋誨》下獲熏胥之辜,高受滅家之誅,前車已覆,襲軌而騖。

【两】

兩【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㒳《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

《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

《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

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

《玉篇》二十四銖爲兩。

《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

《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

《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

《唐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良去聲《詩·召南》百兩御之。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宜】

宜【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儀。《說文》所安也。《增韻》適理也。《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禮·王制》齊其政,不易其宜。

《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註》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

《詩·周南》宜其室家。《傳》宜者,和順之意。

《爾雅·釋詁》宜,事也。《詩·大雅》公尸來燕來宜。《毛傳》宜其事也。

《玉篇》當也,合當然也。《禮·樂記》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祭名。《書·泰誓》類于上帝,宜于冢土。《註》祭社曰宜。冢土,社也。《禮·王制》宜乎社。《註》引爾雅,起大事,動大衆,必先有事乎社,令誅罰得宜。

州名。古百越地,庸置粵州,改宜州。

姓。《正字通》元宜桂可,博通經史。

通作儀。《前漢·地理志》伯益能儀百物。儀讀與宜同。

叶五何切,音俄。《詩·鄘風》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叶上佗下何。◎按《音學五書》宜古音魚何反。宜字《詩》凡九見,《易》一見,《儀禮》一見,《楚辭》一見,同。後人誤入五支韻,據此則又非但叶音矣。《集韻》宐,隸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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