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北桥南路分处

出自:金朝·李俊民《平水八咏 其六 姑山晚照》

拼音:[qiáo][běi,bèi][qiáo][nán,nā][lù][fēn,fèn][chǔ,chù]

平仄:平仄平平仄平仄

嫩寒篱落似江村,雪里精神月下魂。
桥北桥南路分处,行人立马待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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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路分】1.犹路子。 2.宋元时路制的区域范围。 3.指路一级的地方武官。
【分处】1.分别安置。 2.分别居住。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桥】

橋【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巨嬌切《集韻》《韻會》渠嬌切《正韻》祁堯切,音喬。《說文》水梁也。从木喬聲。喬高而曲也。橋之爲言趫也,矯然也。《史記·秦本紀》昭王五十年,初作河橋。

懸繩以度曰絚橋。《水經注》罽賔之境,絚橋相引。

器之有橫樑者曰橋。《儀禮·士昏禮》笲加于橋。《註》橋以庋笲。

桔橰上衡也。《淮南子·主術訓》橋直植立而不動,俯仰取制焉。

橋泄,嫚也。《荀子·榮辱篇》橋泄者,人之殃也。

戾也。《呂覽·離謂篇》聽言而不可知,其與橋言無擇。

木名。《尚書大傳》橋木高而仰,梓木晉而俯,以喩父子。

陽橋。《春秋》魯地。

姓。《統譜》黃帝葬橋山,子孫守塚,因爲氏。《史記·貨殖傳》橋姚致馬千匹,牛倍之。

《集韻》丘妖切,音蹺。《史記·河渠書》山行乗橋。《註》橋,一作,直轅車也。

《集韻》居勞切,音高。勁疾貌。《莊子·則陽篇》欲惡去就,於是橋起。

《韻會》渠廟切,音嶠。《禮·曲禮》奉席如橋衡。《疏》左低右昂,如橋之衡。

屈橋,壯健貌。《揚雄·河東賦》千乗霆亂,萬騎屈橋。嘻嘻旭旭,天地稠㟼。

《正韻》古弔切,音叫。義同。

《正韻》吉了切,音皎。《荀子·儒効篇》橋飾其情性。《前漢·武帝紀》陳湯橋發兵斬郅支。

《集韻》居夭切,音矯。人名。秦有盛橋。

【北】

北【子集下】【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綳入聲。《說文》乖也。从二人相背。《徐曰》乖者,相背違也。《史記·魯仲連傳》士無反北之心。《玉篇》方名。《史記·天官書》北方水,太隂之精,主冬,曰壬癸。《前漢·律歷志》太隂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爲冬。

《廣韻》奔也。《史記·管仲傳》吾三戰三北。

《集韻》補妹切《韻會》蒲妹切,音背。《集韻》違也。《正韻》分異也。《書·舜典》分北三苗。《註》分其頑梗,使背離也。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路】

路【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洛故切《集韻》《韻會》《正韻》魯故切,音賂。《說文》道也。《註》徐鉉曰:道路,人各有適也。《釋名》路,露也。人所踐蹈而露見也。《周禮·夏官·合方氏》掌達天下之道路。《爾雅·釋宮》路,旅途也。《註》途卽道也。《又》一達謂之道路。《註》長道。

《爾雅·釋詁》路,大也。《詩·大雅》厥聲載路。《箋》是時聲音則已大矣。

車也。《詩·魏風》殊異乎公路。《傳》路,車也。《周禮·春官·巾車》王之五路。《註》王在焉曰路。《左傳·桓二年》大路越席。《註》大路,玉路,祀天車也。《疏》路訓大也。君之所在,以大爲號,門曰路門,寢曰路寢,車曰路車。

鼓也。《周禮·地官·鼓人》以路鼓鼓鬼享。《註》路鼓,四面鼓也。

弓也。《史記·孝武紀》路弓乗失。

傾貌。《荀子·富國篇》田疇穢,都邑路。《註》路謂無城郭牆垣也。

與輅同。《禮·月令》乗鸞路。《釋文》路本又作輅。

姓。《急就篇註》路,水名也。

因爲縣,在涿郡,居者氏焉。漢有大夫路溫舒。

《集韻》歷各切,音洛。《前漢·揚雄傳》爾廼虎路三嵏以爲司馬。《註》晉灼曰:路音落。服虔曰:以竹虎落此山也。師古曰:落,纍也。以繩周遶之也。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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