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柳【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丣力九切,留上聲。《說文》小楊也。本作桺。从木丣聲。《埤雅》柔脆易生,與楊同類。縱橫顚倒植之皆生。
又柳谷,日入處。《書·堯典》宅西曰昧谷。徐廣云:柳谷。《宋祁筆記》古文卯本柳字,後借爲辰卯之卯。北本別字,後借爲西北之北。虞翻笑鄭元不識古文,以卯爲昧,訓北曰:北,猶別也。
又星名。《爾雅·釋天》咮謂之柳。
又車也。服虔曰:東郡謂廣轍車爲柳。李奇曰:大牛車爲柳。鄧展曰:喪車爲柳。
又《爾雅·釋樂》宮謂之重,商謂之敏,角謂之經,徵謂之迭,羽謂之柳。
又侯國名。《前漢·地理志》屬渤海郡。
又姓。《姓譜》魯子展之後,食邑于柳,遂以爲氏。○按楊柳一物二種,《毛詩》分而言之者,《齊風》折柳樊圃,《陳風》東門之楊是也。合而言之者,《小雅》楊柳依依是也。《本草》云:楊枝硬而揚起,故謂之楊。柳枝弱而垂流,故謂之柳。《正字通》據古詩南楊北有柳分爲二,非。
【丝】
絲【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息兹切《集韻》《韻會》新兹切,婦化治絲枲。
又《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左傳·隱四年》猶治絲而棼之也。
又《周禮·春官·大師》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絲,琴瑟也。
又《禮·緇衣》王言如絲。《疏》微細如絲。《五經文字》絲作,譌。《韻會》俗作〈糹系〉,誤。○按《說文》絲自爲部,今倂入。
【榆】
榆【考證·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禮·內則》菫荁枌楡,兔薧滫以滑之。〕謹照原文兔改免。
【荚】
莢【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古協切《韻會》吉協切,音夾。《說文》草實。《博雅》豆角謂之莢。《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莢物。《註》莢物,薺莢、王棘之屬。《疏》卽今人謂之皁莢是也。
又蓂莢,堯時瑞草。
又莢蒾。《本草》葉似木槿及楡、柞小樹。
又錢名。《前漢·食貨志》漢興,以爲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註》如楡莢也。
又陵名。《水經注》李夫人塚,塚形三成,世謂之莢陵。
又姓。《通志·氏族略》莢氏。《風俗通》莢成僖子,晉大夫。《王僧孺·百家志》荀永之娶平陽莢氏。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又《玉篇》率也。
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又《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菲】
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妃尾切《正韻》敷尾切,音斐。菜名。《說文》芴也。《詩·邶風》采葑采菲。《疏》郭璞曰:菲草生下濕地,似蕪菁,華紫赤色,可食。
又《論語》菲飮食而致孝乎鬼神。《何晏註》薄也。
又《揚子·方言》菲惄悵也。
又《集韻》父沸切,音狒。義同。
又與屝通。《禮·曾子問》不杖、不菲、不次。《註》菲,草履。《前漢·刑法志》菲履赭衣而不純。
又《集韻》芳微切,音霏。草茂貌。《廣韻》芳菲也。
又《博雅》菲菲,香也。《司馬相如·上林賦》郁郁菲菲。
又《揚子·太經》白黑菲菲。《註》雜也。《後漢·梁鴻傳》志菲菲兮升降。《註》高下不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