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
乾【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漧渠焉切,音虔。易卦名。《程頤曰》以形體謂之天,以性情謂之乾。《本義》乾,健也。《釋名》乾,進也。行不息也。
又馬飾曰連乾。《顧況詩》金鞍玉勒錦連乾。
又姓。
又州名。古雍州地,唐置乾州。
又《唐韻》古寒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寒切,音干。燥也。《詩·王風》中谷有蓷,暵其乾矣。《左傳·僖十五年》慶鄭曰:張脈僨興,外彊中乾。
又乾侯,地名。言其水常竭也。今廣平府成安縣,卽其地。《說文》。
又桑乾,河名。卽濕水。《水經注》濕水,出鴈門隂館縣東北,過代郡桑乾縣南,又東過涿鹿縣北,又東南出山過廣陽薊縣北。
又乾沒。《史記·張湯傳》始爲小吏乾沒。《註》言掩取貨利,沒爲已有,如水盡涸也。
又《韻補》叶渠巾切,音勤。《邯鄲淳受命述》治詠儒墨,納策公卿。昧旦孜孜,夕惕乾乾。叶下人。
又叶經天切,音堅。《韓愈詩》新葉大,瓏瓏晚花乾。靑天何寥寥,雨蝶飛翩翩。《註》乾,花色不潤也。
【愓】
愓【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徒朗切《集韻》《韻會》待朗切《正韻》徒黨切,音蕩。《說文》放也。《荀子·榮辱篇》愓悍憍暴。
又《集韻》《韻會》大浪切《正韻》徒浪切,音宕。義同。
又《集韻》《韻會》《正韻》尸羊切,音商。直疾貌。《禮·玉藻》行容愓愓。
又《集韻》余章切,音羊。《揚子·方言》婬愓,游也。《山海經》符愓之山。从心从昜。昜音陽,與从易不同。
【指】
指【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集韻》或从月作脂。
【心】
心【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息林切《集韻》《韻會》《正韻》思林切。《說文》人心,土藏,在身之中。象形。博士說以爲火藏。《徐曰》心爲大火,然則心屬火也。《玉篇》《廣韻》訓火藏。
又《荀子·解蔽篇》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禮·大學疏》總包萬慮謂之心。
又《釋名》心,纖也。所識纖微無不貫也。
又本也。《易·復卦》復其見天地之心乎。《註》天地以本爲心者也。《正義曰》言天地寂然不動,是以本爲心者也。《禮·禮器》如松柏之有心也。《註》得氣之本也。《孔疏》得氣之本,故巡四時,柯葉無凋攺也,心謂本也。
又中也。心在身之中。《詩序》情動于中。《正義曰》中謂中心。凡言中央曰心。《禮·少儀》牛羊之肺,離而不提心。《註》不提心,謂不絕中央也。《古歌》日出當心,謂日中也。《邵雍淸夜吟》月到天心處,言月當天中也。
又東方五度,宿名。《史記·天官書》心爲明堂。
又《禮·明堂位》夏后氏祭心。《註》氣主盛也。
又《月令》季夏祭先心。《註》五藏之次,心次肺,至此則心爲尊也。
又去聲。《吳棫·韻補》息吝切。《外紀》禹曰:堯舜之民,皆以堯舜之心爲心。下心字去聲。
又叶思眞切,音新。《前漢·安世房中歌》我定歷數,人告其心。敕身齊戒,施敎申申。
又叶先容切,音松。《詩·大雅》吉甫作頌,如淸風。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前漢·禮樂志》流星隕,感惟風,籋歸雲,撫懷心。
又叶思征切,音騂。《揚子·太經》勤于心否貞。
又叶桑鳩切,音修。《荀子·解蔽篇》鳳凰秋秋,其翼若干,其聲若簫。有鳳有凰,樂帝之心。簫叶疏鳩切。
又叶思敬切,音性。《王微觀海詩》善卽誰爲御,我來無別心。聊復寓兹興,兹興將何詠。《說文》長箋》借華心形,故惢字从心,就今文言也。若精蘊同文諸書,各以意闡古文,與今文稍遠,槪不泛引。《類篇》偏旁作忄。亦作㣺。◎按《字彙》《正字通》心俱音辛,誤。辛在眞韻,齊齒音也。心在侵韻,閉口音也。如心字去聲,音近信,然不得竟以信字音之者,蓋信字爲眞韻內辛字之去聲,乃齊齒音也。若侵韻內心字之去聲,乃閉口音,有音而無字矣。字有不可下直音者,此類是也。蓋齊齒之辛,商之商也,閉口之心,商之羽也。每一音中,具有五音,不可無別。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