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减维摩可二三

出自:明代·刘宗周《再上云门仍次前韵得八首 其一》

拼音:[bìng][jiǎn][wéi][mó,mā][kě,kè][èr][sān]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翩然一往兴何酣,再访云门道自南。
不尽溪山供野鹿,几多营窟老春蚕。
风随樵径仍朝暮,病减维摩可二三
此日寄声同调去,故人今已卜茅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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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维摩】1.维摩诘的省称。 2.即《维摩诘经》。通行后秦鸠摩罗什译本。共十四品。
【二三】1.谓不专一;反复无定。 2.约数,不定数。表示较少的数目,犹言几。 3.约数,不定数。谓二成或三成。 4.约数,不定数。谓第二或第三。 5.约数,不定数。犹言再三,多次。 6.即六。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病】

病【午集中】【疒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正韻》與正氣在膚體中也。

《廣韻》憂也。《禮·樂記》病不得其眾也。《注》病,猶憂也。以不得眾心為憂。

苦也。《書·呂》人極于病。《傳》欲使惡人極于病苦,莫敢犯者。《左傳·襄二十四年》范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

恨也。《左傳·文十八年》閻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註》言不以父刖為病恨。

困也。《禮·表記》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註》病謂罪咎之。《疏》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若他人不能,則為困病。

辱也。《禮·儒行》今眾人之命儒也妄,常以儒相詬病。《註》詬病,猶恥辱也。

短也。《晉語》公曰:舅所病也。《註》病,短也。

病,坊閒曹也。《類要》唐以祕書監望雖淸雅,實非要劇,以監為宰相病坊,丞及著作郎為尚書郎病坊,祕書郎及著作佐郎為監察御史病坊。

《韻補》叶被旺切,音傍。《黃庭經》宅中有士,常衣絳,子能見之,可不病。橫立長尺,約其上,子能守之,可無恙。

【减】

减【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玉篇》古斬切,音減。俗減字。(減)《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斬切,音鹼。《說文》損也。《玉篇》少也,輕也。《禮·樂記》禮主其減。

水名。《山海經》番條之山,減水出焉。

岐山亦出減水,東南流注于江。

姓。《史記·酷吏傳》減宣。

《廣韻》《集韻》下斬切,音豏。

《集韻》公陷切,音䫡。義同。俗作减,非。(減)

【维】

維【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以追切《集韻》《韻會》夷隹切,音惟。《說文》車蓋維也。

《博雅》係也。《詩·小雅》縶之維之。《傳》維,繫也。《公羊傳·昭二十四年》且夫牛馬維婁。《註》繫馬曰維,繫牛曰婁。

《詩·小雅》四方是維。《周禮·夏官·大司馬》以維邦國。《註》維,猶連結也。

《儀禮·太射禮》中離維綱。《註》侯有上下綱,其邪制射舌之角爲維。

《爾雅·釋天》太歲在巳曰屠維。

《前漢·賈誼傳》是猶度江河亡維楫。《註》維,所以繫船。

《管子·牧民篇》國有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

《淮南子·天文訓》帝張四維,運之以斗。

《楚辭·天問》幹維焉繫。《註》維,綱也。

《爾雅·釋詁》伊維侯也。《註》發語辭。《韻會》案六經惟維唯三字皆通作語辭,又訓獨,尚書助辭皆用惟字,詩助辭多用維字,左傳助辭用唯字,論語助辭用惟字。新安朱氏曰:惟从心,思也。維糸,繫也。唯从口,專辭也,應辭也。然皆語辭,古書皆通用之。

地名。《史記·管晏列傳》晏平仲嬰者,萊之夷維人也。《註》應劭曰:故萊夷維邑。

姓。《姓氏急就篇》漢維汜,妖巫,卷縣人。

於恭切,音雍。《周禮·夏官·職方氏》其浸盧維。《釋文》盧音雷。維,於恭反。

【摩】

摩【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音磨。《說文》研也。《廣韻》迫也。《增韻》揩也。《易·繫辭》剛柔相摩。《註》相切摩也。《禮·學記》相觀而善之謂摩。《註》相切磋也。

《樂記》陰陽相摩。《註》猶迫也。《戰國策》於是乃摩燕烏集闕,見說趙王於華屋之下。《註》摩言切近過之。

揣摩也。《鬼谷子》摩之符也內,內符者,揣之主也。抱薪趨火,燥者先然。平地注水,濕者先濡。

《揚子·方言》滅也。之東鄙曰摩。《史記·平準書》姦或盜摩錢裏取鎔。

消摩。《曹毗杜蘭香傳》消摩自可愈疾,香以藥爲消摩。

《唐韻》《集韻》莫臥切,磨去聲。按摩也。《孟子·爲長者折枝註》折枝案摩,折手節解罷枝也。

《集韻》忙皮切,音糜。漢有施摩神,荆巫所祠。或作攠。

古與靡磨通。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二】

二【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弍《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至切,音樲。地數之始,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易·繫辭》分而爲二,以象兩。《左傳·定四年》衞侯將會,使祝佗從。佗曰:若又共二徼大罪也。《註》謂兼二職。《荀子·議兵篇》權出於一者强,權出於二者弱。《史記·韓信傳》功無二於天下。《前漢·嚴助傳》詔曰:子在朕前之時,知略輻輳,以爲天下少雙,海內寡二。

巽二,風神名。

古貨布文帝字。見《六書略》。二。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姓。明三成志。

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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