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与加鞭

出自:近现代·龙榆生《八声甘州 秋晓书怀,寄陈仲弘元帅》

拼音:[gēng,gèng][yǔ,yù,yú][jiā][biān]

平仄:平平平平

乍东窗、报晓见曈昽,秋阳色弥鲜。
看阶前小草,更回生意,清露珠圆。
犹自惊魂未定,结习总难捐。
忏尽多生业,个向谁边。
大好风光到眼,愿辛勤忘我,奋厉无前。
信工人阶级,最是重才贤。
把诗家、从头细数,叹不为、奸佞即颠连。
归依党、冀重胎后,更与加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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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加鞭】本谓打马快走,常以喻努力工作,加快进度。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更】

更【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玉篇》㪅今作更。《集韻》隷作更。○按更字,諸韻書作㪅字重文。《正字通》云俗字,非。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加】

加【子集下】【力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也。《玉篇》益也。《論語》又何加焉。

《廣韻》上也,陵也。《論語》吾亦欲無加諸人。《註》陵也。

《增韻》施也,著也。《禮·冠義》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

《韻補》叶居何切,音哥。《東方朔·七諫》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馬蘭踸踔而日加。棄捐葯芷與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

叶居之切,音姬。《三略》柔有所設,剛有所施。弱有所用,彊有所加。

【鞭】

鞭【戌集中】【革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左傳·僖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禮·曲禮》乗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史記·三皇紀》以赤鞭鞭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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